连小学生都知道这道理:我们的钱不(只)是花在“购买”你的才艺,而是“消费”你的人生。
撰稿·林奕华 香港戏剧编导 如果我们不会对一根香蕉的黄皮白心做出“表里不一”的谴责——因为接受它的“本质”就是“一根香蕉”——我便看不到局部舆论对于刘德华“说谎”的“指控”如何成立:艺人、明星、偶像,本身不只是一连串欲望符号建构而成的幻象吗?幻象,是“我们想那样看见,他才那样被看见”的意思。“刘德华”的最大价值,当然是他反映了他所存在的时代里,大众在“他”身上投射了那些的“过去未完成”。 很有趣的时间动态词,不是吗?Past是追不回来的自己,未完成是尚未成为的“我”。我们经常在面对镜子时看到“现实”与“理想”的冲突,但在一个外在的物体上,由于“他”是“客观”存在的,于是方便我们把“他”视为没有矛盾的“我”——正因为“他”是不应该有矛盾的,当“刘德华”被发现了不是神,只是人(出于“羞耻”,不欲“做了不该做的事”被揭穿而必须以“谎言”把它掩盖),我们不但不会发自同理心地体谅艺人/偶像/明星身份之外的“他”的处境,反而觉得自己被背叛、被出卖。 但,真是基于“刘德华”隐瞒感情生活和家庭状况?抑或是有些人因为孤独、空虚,或反过来婚姻不顺,有爱情等如没爱情,才会把有关焦虑寄托在刘德华身上,名义上是希望“他”诚实,实则是怪他暗中经营“后路”——宛如身上的“坏”细胞将要分裂成“好”细胞,当过程完成后,“他”便是独断独行的另一个个体。 若不是对“名人”有所投射,我们的眼球又怎会跟着他们的影踪跑?要说“说谎”,假如刘德华的罪名来自“欺骗别人”,我们更有可能就是“对自己不诚实”——藉着人多势众,便好像真不用问自己对“他”那么耿耿于怀的原因在哪里,也就是“他”是我们的“谁”。广东话在讽刺有人多管闲事时会说:“既不是你的亲戚,又不是朋友,你那么着紧,想攀的是哪一种关系,图的是什么好处”——“认亲认戚”当然不会被我们认为是“我们”对刘德华的普遍态度,就算是,主动一方也是“他”而并非我们:明星在亮里,群众在暗里,哪有道理说我们的权力来得比“他”大? 但是,没有得到“授权”,现实就不可能像现在分分秒秒都在发生的,艺人/偶像/明星对于私生活被不认识的人登堂入室以至长驱直进是完全的“肉在砧板上”,因为连小学生都知道这道理:我们的钱不(只)是花在“购买”你的才艺,而是“消费”你的人生。 听似很不着边际,例子却不胜枚举——换了每个人生活都多姿多彩,谁还腾得出时间来理会事不关己的某人几时结婚离婚赡养费多少和家产分了给对方没。这是一个大多数人以“享受”等同“生活”的时代,变相造成没有足够财富物资可供花费便等于丧失“生活”的“资格”,以为将挫败感转移到他人身上便是把问题消除的我们,最现成、最不会拒绝的“代罪羔羊”,自然是明明没有(私人)“生活”但又让人看见有很多“享受”的名人和明星。 刘德华这次的“谎言穿帮”,给予好些一直相对“没有生活”的人一次“报复”的机会:虽然知道“他”的生活空间不会比我们多上多少,可是言行举止一向近乎完美无瑕的刘德华,正好给“他”制造了落在别人手上的把柄。事实还要证明,黎明被“揭发”已与乐基儿拉埋天窗,杨千嬅原来已是丁子高夫人都不过是“新闻”,刘先生的“婚讯”,却是一次带来两种“失落”:他的部分粉丝觉得一个时代正式成为过去,另一部分的“非粉丝”则以他的“不老实”来印证“伦理何价”——说什么“一流演员,九流丈夫”、“牺牲了一个女人的权利,埋葬了所爱的人的幸福”——努力以“幻象破灭”来说服自己“梦想仍在”:我们可以比“刘德华”更能面对自己。然而真能面对“自我”,又怎会不懂得尊重别人——尤其艺人(基于工作性质)——有自己的选择?尊重的意思,是不对一知半解的事情妄下道德对错的判语,譬如,刘太太的感受有人问过了吗?为什么单凭臆想我们就能决定她是这场追逐游戏的牺牲者?她的感受,她的抉择,为什么就该按照我们的想当然写成剧本?更何况,造成她不能曝光的原因之一,难道没有我们的份?但为何现在代她抱不平的,又是“我们”? 兜兜转转,都因为“我们”和月亮一样,要有明星借光才能被(自己)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