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方案中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支持条件成熟的企业进行联合重组、上市融资等资本化运作,并拓展国外市场。方案设想在未来三至五年内,培育出六七家资产、销售超过百亿国际大型出版传媒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中允许非公有出版工作室以资本、项目等多种合作方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的首次。长期以来,合法性与书号问题成为禁锢民营出版发展的绊脚石,本期对话的路金波亦曾表示“我为了解决出版合法性问题,出让了一半的利润”。然而,具体如何放开出版领域非公有资本的准入,意见并没有明确的表达。
(吴琼 吉颖新)
培育大型出版传媒企业能否造就中国的默多克?
如何看待非公有资本在出版领域的准入?
中国出版业“走出去”是否需要附带价值立场?
颜玉强
北京新浪大江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大前提是私有化,哪一天新闻出版法出台了,任何人均可进入传媒业了,再谈可能性。培育的话语权目前还在国有企业,国有与民营进行资本合作,不可能让民营企业占大股东,如果民企只是为国企掏钱,是不可能去投资的。
民营出版企业不可能单独上市,与国有出版社进行资本重组后的上市,我想也不会全部流通,是不完全上市。据我估计,意见中的资产重组是另一种形式——承包制,比如国有出版社将旗下科技、文艺、体育中的一项承包给民企来做。这种形式实际上已经产生了,民营每年掏多少钱、赚多少钱与国有出版社完全没有关系,这是民企选择的一种方式。
这个问题很简单,看看香港文汇报是什么立场,我们的出版社就什么立场。
路金波
民间出版人
我对这个不乐观。综合的传媒巨头,不光钱多,资源也多,例如贝塔斯曼有电视网,有世界最大的大众图书出版公司,还有杂志、音乐、网络公司,真正做到跨媒体综合业务。咱们目前的图书杂志是新闻出版署管,电影电视是广电局管,互联网是信息产业部管。真正的跨媒体很难,所谓传媒巨头无从谈起。
从整体,我实际上看到的是出版行业的“国进民退”,但在这个大趋势中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已然是个大进步。内容是这个行业的命脉,但是内容目前需要特殊的管制,因此整个行业是在一定限制范围内讨论转企、上市、重组。以我自己的经验看,民营出版机构与国有出版集团以资本为纽带的合作是可行的,目前的试验亦是最务实有效的。
先解决好经济问题的战略,政治不是企业家考虑的事儿。够不够强,够不够大,这决定了能否走出去,能否占住脚。有了钱说话才有人听,到时候再考虑说什么话。
喻国明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
任何媒介的扩张,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媒介自身权力边界何在,一定需要传播法或媒介的自由法案来规定。依据我们过去的经验,会有强烈的制度约束和反弹,因此我不去做特别乐观的估计。总之,中国的事情应是小步快走,而非大步虚走。
当前的传统媒介遇到了一些困难和压力,必须通过重组提高资源整合效率。在初期的制度安排上,如果说国有控股,我认为合理,这符合中国现实,但国家的行政权力应该逐渐撤出,因此这次重组要市场在前,权力在后。上市也不能一窝蜂,私募、员工持股亦可,关键要与商业计划连在一起。
过去30年中我们也有“走出去”的一些尝试,收效不大,不是钱的问题,也不是市场的问题,是游戏规则与表达方式的问题。最没有宣传味道的宣传才是最有效的宣传,这是人们接受文化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