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佐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近年来,“市场化改革”遭到了很多质疑甚至激烈的批评,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化,全世界质疑自由市场经济的思潮更是此起彼伏。对此,不屑和逃避都非正途,只有谦虚听取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尽快找到完善和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办法,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市场化改革”是指将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改为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20年前,“市场化改革”也曾遭到过质疑和批评,但那时的质疑主要来自计划经济体制的“卫道士”和一些既得利益群体。而这一次遭到的质疑和批评则主要来自社会弱势群体和左派人士,声势更大,并具有更广泛的群体基础。 人们对“市场化改革”的质疑主要有如下一些方面: 一是国有企业和资源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质疑者指出,股份制改革中的MBO,使国有资产不合理地大量流向了部分经营者口袋中;部分国有企业在“下岗分流”改革中没有给下岗职工应有的补偿;土地制度和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大量土地、水电和矿产资源流向少数人,而他们没有支付应有的购买成本。二是教育、医疗和住房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造成了“上学难”、“看病难”和“买房难”新“三座大山”。质疑者指出,“教育产业化”改革将政府应负的教育责任过多地推向了市场;“医疗市场化”改革将本具有公益性质的医院推向了营利市场,造成了医院的高收费、医德下降、普通老百姓看不起病;住房制度改革将住房这一大众消费品推向了投资和投机市场,推高了房价,造成了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腐败,制造了房地产业的暴富,导致了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 三是价格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增加了人们的负担。质疑者指出,铁路、电信等垄断行业的提价举措没有道理,它们不能与竞争性行业相比。竞争性行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提价会缓解供需矛盾,而垄断性行业提价会造成行业暴利,增加人们的负担。因此,必须先解决垄断问题,再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 四是政府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造成了政府的趋利化倾向。质疑者指出,政府是不以赢利为目的公共组织,是保护产权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组织,除了依法收取税收外,不应有其他收入来源,但实际情况是一些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利用自身的特权,通过卖土地、卖资源、卖特许权、收取各种税收之外的费用,与民争利,即便是收税也往往收得过高过多,加税多而减税少。 五是国际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造成了国家利益的流失。质疑者指出,对外开放领域的一些“市场化改革”给了国外投资者过多的优惠,吸引了过多的造成国内资源紧张和环境破坏的外资,将过多的国内稀缺资源流向了国外等,以致造成了发展成本转嫁国内、发展收益转向国外的局面。 面对这些质疑和批评,仅仅指责和回避质疑者和批判者是不行的,而必须实实在在从“市场化改革”本身的问题中去寻找原因。那么,“市场化改革”本身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以致使很多人开始怀疑其正确性呢? 市场经济本是效率与公平兼顾的经济形态。微观经济学以非常完整的逻辑令人信服地论证了市场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即实现“帕累托最优”,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但人们往往忽视了其假设前提——完全竞争。完全竞争背后包含着很丰富的内容,如公平竞争、制度合理(交易成本为零)、信息完全、分工理想(纯生产者与纯消费者分离)等。即便是西方经济学强调的分配准则——“帕累托改进”也是指在不减少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增加一部分人的利益,即保证公平是前提。也就是说,现代经济学所论证的市场竞争效率是建立在公平基础之上的。 可是,平心而论,我们过去所推进的“市场化改革”确实强调效率过多、强调公平不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和“经济优先改革”等改革策略虽然在改革初期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没有随着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以致相对忽视了公平领域的改革。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可能过多偏向了企业管理者的权益;在教育、医疗和住房等领域的改革中,可能过多考虑了如何调动学校、医院和开发商的积极性,过多考虑了政府减轻自身负担的需要;在价格改革中可能较多维护了垄断者的权益;在政府改革中可能较多考虑了政府自身的权益得失;在对外开放中可能过多照顾了国外投资者的权益等。 总之,许多改革举措的重心放在提高效率上,而没有放在人本和公平上,这是许多人质疑和批评“市场化改革”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