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级债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包括高级债务和担保债务)的一种特殊的债务形式。次级债的次级只是针对债务清偿顺序而言。
所谓“次级债”是指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次级债务计入资本的条件是:不得由银行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并且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50%。商业银行应在次级定期债务到期前的5年内,按以下比例折算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次级定期债务”项下:剩余期限在4年(含4年)以上的,以100%计;剩余期限在3-4年的,以80%计;剩余期限在2-3年的,以60%计;剩余期限在1-2年的,以40%计;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20%计。如果公司进入破产清偿程序,公司在偿还其所有的一般债务(高级债务)之后,才能用剩余资金偿还这类次级债务。目前国际上次级债多为大型商业银行所发行。上世纪80年代以来,商业银行间的激烈竞争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整个银行业风险加剧。为防范银行业风险,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年7月颁布《巴塞尔协议》,协议的核心内容是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至少达到8%。 要达到这一目标,一是增加资本金,二是调整资产组合,选择风险权数较小的资产或减少资产总规模。要想在短期内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最有效的做法就是补充资本金。 根据协议规定,银行资本金由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构成。一级资本即核心资本,由普通股和公开储备构成。二级资本也称附属资本,由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次级长期债构成。由于次级长期债兼有债务和股权的特征,可用来补充资本金。作为银行资本有机组成部分,发行次级债还可降低资本金平均成本,提高股东回报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