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新华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有爱华网网友不赞成上海某企业有关“失恋放假五天”的规定,认为难以操作、不应该提倡。而我却与其正好相反,非常赞成企业的主张,并情不自禁地为这种人文关怀叫好!
对于爱华网网友将企业这种做法称为炒作的观点更是不敢苟同。
一是快乐是生产力是本人一贯的看法,拙作《快乐是生产力》http://www.aihuau.com/2009/257618.shtml 就曾提到:“去年有人统计,每年,因员工不敬业和毁业带给美国3000亿美元的损失,带给日本2000亿美元的损失,带给新加坡54亿新元的损失。另一方面,员工满意度达到80%的公司,平均利润增长率要高出同行业其他公司20%。专家发现:受到员工好评的公司,其收益达到市场平均水平的两倍以上。”因此,我感到快乐是生产力与企业所认定的“幸福也是生产力”有异曲同工之妙。
二是因情绪不佳而准假,并不是最新发明。十五年前,本人所在的企业就曾经试行过“情绪假”。虽然提出这一设想的是本人,让其实施的则是老板(当时本人供职于一家台资企业,老板为留美博士)。而最早试行的却是日本企业。管理到位的日本企业不仅员工情绪不佳时可以请假,而且还为员工提供“情绪发泄室”。情绪发泄室有企业负责人及主要管理者的橡皮塑像,供受到委屈的员工拳打脚踢,以发泄心中的不满。
我当初提出这一设想的原因可能也与办公室职员失恋有关。当时一个办公室十来人,如果一个人情绪不佳马上就会传导给其他人。特别是当时女职员过半,而她们的另一半或男朋友往往都不在身边,在手机没有普及的年代,沟通主要靠电话。有时候中午休息时,有人在电话中和另一半吵起来了,大家都受影响。为了防止不良情绪扩散,我们不得不规定:情绪不佳可以请假。当然这也意味着只要你来上班,就必须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
可能有人会说,休假五天,那不把工作耽误了。其实当这位员工情绪不佳时,他可能出错或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远远大过他上班创造的价值。十个人的办公室被他闹腾半天,算在一个人身上,就被浪费了五个工作日。再说,每个员工的心里承受能力各不相同,有人可能休假一天就能平复心情,有人则可能需要休息更长时间。但是只要企业有了情绪不佳可以休假的人文关怀,相信员工因心不在焉而出差错的频率就会大大下降。
因情绪不佳而准予休假的规定可心、可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