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保险特点 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的概念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保险标的的存放地点相对固定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服务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即对一切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均适用。

  一、保障范围

  财产保险基本险与综合险是我国企业财产保险的常用险种,主要承保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凡投保人所有,或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投保人负责的财产,都可以列入投保财产范围,但投保人必须对其所抱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企业财产保险中的财产有三种类型。

 企业财产保险特点 企业财产保险
  (一)可保财产

  (1)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装修设备

  (2)机器设备

  (3)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

  (4)管理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5)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特种储备商品

  (6)账外及摊销的财产

  (二)特约可保财产

  (1)无须加贴保险特约条款或增加保险费的情况下予以特约的财产,如金银、珠宝、艺术品、古玩等稀有珍贵财物,这类财产的特点是其市场价格变化较大,而受风险的影响较小

  (2)必须用特约条款并增加保费方可承保的财产,如桥梁、铁路、码头等特有财产,这类财产一般是为了满足部分行业的特殊需要

  (三)不可保财产

  (1)不属于一般生产资料和商品的土地、矿藏等不可再生的资源或商品

  (2)不是实际物资的货币、票证和有价证券等

  (3)缺乏评估价值依据或难于鉴定价值的文件、账册、图表和技术资料等

  (4)政府限制使用或拥有的财产,如违章建筑、非法财产

  (5)危险即将发生的财产,如危房

  (6)应投保其它险种的财产,即不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

  二、保险责任和附加责任

  (一)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和附加责任

  1、保险责任。

  (1)火灾保险的四项基本风险

  火灾: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灾害。必备条件:

  A、有燃烧显现; 燃烧是偶然、意外发生的

  B、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和扩大趋势

  爆炸: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雷击:分直接雷击与感应雷击两种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对于建筑物本身倒塌、倒落、倾倒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不在责任范围内)

  (2)灾害及意外事故引起的三停(停电、停水、停气)的损失。必备条件:

  A、必须是被保险人拥有并自己使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公共部门的设备遭到灾害或其他原因引起“三停”不属于责任范围

  B、仅限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三停”损失

  C、仅限于对被保险人的机器设备、在制品和在苦拼等保险标的的损坏或保费负责人赔偿

  (3)施救、抢救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4)必要合理的费用: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为了减少财产损失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保护、整理措施,属于保险财产范围内的费用,以不超过财产损失金额为限

  2、附加责任。

  (1)暴风、暴雨、洪水保险

  (2)雪灾、冰凌保险

  (3)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保险

  (4)雹灾保险

  (5)破坏性地震保险

  (6)水暖管爆裂保险

  (7)盗抢保险

  (二)综合险的保险责任和附加责任

  1、保险责任

  (1)暴雨。连续每小时降雨量16mm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mm以上,或连续24小时达50mm以上的大雨。

  (2)洪水。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但规律性涨潮、自动灭火设施漏水及正常年份水位以下或地下渗水、水管爆裂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属于除外责任。

  (3)台风。风速在32.6m/s以上的热带气旋,以气象部分认定为准。

  (4)暴风。风速在17.2m/s以上,即8级以上大风。

  (5)龙卷风。风速在79m/s以上,以气象部分认定为准。

  (6)飓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在12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即台风的别称。

  (7)雪灾。雪灾造成雪压超过建筑结构载载荷规范规定范围导致压塌建筑物、房屋造成的损失。

  (8)冰凌。即气象部门称凌汛。一般冰冻损失,如露天砖坯冻裂,水管冻裂等不在责任范围内。

  (9)泥石流。

  (10)崖崩。

  (11)突发性滑坡。

  (12)地面突然下陷。但对因地基不股或未按建筑施工要求导致的建筑及地下沉、裂缝、倒塌以及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等造成的损失,属于除外责任。

  (13)火山爆发。

  (14)雹灾:积雨层降落至地面的冰雹、冰球或冰块造成的灾害

  (15)火灾保险的四项基本风险

  火灾: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灾害

  必备条件: A、有燃烧显现; 燃烧是偶然、意外发生的

  B、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和扩大趋势

  爆炸: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雷击:分直接雷击与感应雷击两种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对于建筑物本身倒塌、倒落、倾倒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不在责任范围内)

  (18)必要合理的费用: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为了减少财产损失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保护、整理措施,属于保险财产范围内的费用,以不超过财产损失金额为限

  (17)施救、抢救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16)灾害及意外事故引起的三停损失

  必备条件: A、必须是被保险人拥有并自己使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公共部门的设备遭到灾害或其他原因引起“三停”不属于责任范围

  B、仅限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三停”损失

  C、仅限于对被保险人的机器设备、在制品和在苦拼等保险标的的损坏或保费负责人赔偿

  2、附加责任。

  (1)破坏性地震保险

  (2)水暖管爆裂保险

  (3)盗抢保险

  (4)橱窗玻璃意外保险

  (5)矿下财产保险

  (6)露堆财产险

  3、其他责任。

  需协商后可特约加保如下其它责任:

  (1)水箱、水管爆裂责任保险。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的爆裂。

  (2)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污染引起的责任保险。必须是条款责任范围内列明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4、除外责任:

  企业财产保险中的责任免除包括: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或污染;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财产遭受保险条款所列明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被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被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被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企业财产保险金额

  企业财产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财产的性质确定的。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三种:按账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按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保险金额;按重置重建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有两种:按最近账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和按最近1年账面平均余额确定保险金额。专项资产可以按照最近账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也可以按计划数确定保险金额。代保管财产由于保管人对其负有经济安全责任的,可以投保。如有代保管账登记的财产,可以根据账面反映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账上不反映的财产,可由投保人估价投保。

  影响企业财产保险级差费率的主要因素

  在企业财产保险经营中,保险人必须对同类财产在总的平均费率基础上,按照被保险财产的种类,分别制定级差费率。一般而言,影响企业财产保险级差费率的主要因素有:房屋的建筑结构、占用性质、危险种类、安全设施、防火设备等。企业财产保险的现行费率就是在考虑上述因素的条件下制订的,并分为基本保险费率和附加险费率两部分。基本保险费率又分为工业险、仓储险和普通险三类,每类均按占用性质确定不同的级差费率。附加险费率指企业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特约保险)的费率,一般由各地根据调查资料统计的损失率为基础进行厘定。此外,还有企业财产保险的短期费率,适用于保险期不满1年的业务。对统保单位或防灾设施良好的投保人,保险人还可以采用优惠费率。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在保险单到期前,保险人应通知被保险人办理续保手续。一般根据保险登记簿填制“到期通知单”送交被保险人,以便到期办理续保手段,避免保险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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