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方法(bookkeeping methods)
记账方法的概述 根据记账凭证,运用一定的记账符号和记账规则将经济业务登记在账户上的技术方法。 记账方法是根据单位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采用特定的记账符号并运用一定的记账原理(程序和方法),在账簿中进行登记的方法。 出纳人员为了对会计要素进行核算,反映和监督企业的经济活动,在按一定原则设置了会计科目,并按会计科目开设了账户之后,就需要采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将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登记在账户中。 记账方法的分类 按照登记经济业务方式的不同,记账方法可分为单式记账法和复式记账法。复式记账法又因其构成要素的不同而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是目前世界上通用的记账方法。收付记账法和借贷记账法都是由单式记账法逐步发展、演变为复式记账法的。 (一)单式记账法 单式记账法是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进行登记的方法。它是一种不完整的简易记账方法。这种记账方法一般只记录银钱收付和债权债务结算业务,有时也登记实物。需要什么资料登记什么资料,账户与账户之间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也没有相互对应平衡的概念。单式记账法只能反映经济业务的一个侧面,会计记录之间不存在相互勾稽关系,因此,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也不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 (二)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是从单式记账法发展演变而来的。这种记账方法是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进行登记的方法。在复式记账法下,由于对每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相互对应的账户中作双重记录。因此,账户之间存在相互勾稽关系,可以了解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还可以用试算平衡的方法检验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复式记账是一种科学的记账方法,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复式记账方法有多种,如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其中收付记账法又分为现金收付记账法和资金收付记账法等。我国预算会计曾经长期采用收付记账法,从1998年起,预算会计全部改为借贷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有两个显著特点: 首先,它对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至少要在两个相互联系的账户上以相等的金额作双重的记录; 其次,所有账户之间的数字存在平稳关系,可以进行试算平衡。复式记账法的特点决定了它是一种科学的能全面反映经济活动的记账方法。 复式记账法的优点: 按照复式记账原理处理经济业务,能够把所有经济业务相互联系地、全面地记入有关账户中,这不仅可以了解每一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通过账户记录还可以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同时,由于对每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上进行记录,这样,所有账户的有关发生额必然保持一种平衡关系。根据这种必然相等的关系,就可以检查账户中记录是否正确,便于及时查找原因,加以更正。 应用复式记账法记录各项经济业务,还可以通过账户对应关系了解经济业务的内容,检查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 复式记账法在会计核算方法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从编制会计凭证到登记账簿,都要运用复式记账原理。 复式记账法,根据记账符号、账户分类、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等方面的差异,主要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我国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税收会计的记账方法 我国现行税收会计采用“借贷记账法”。这是以税务机关为会计实体,以税收资金活动为记账主体,采用“借”、“贷”为记账符号,运用复式记账原理,来反映税收资金运动变化情况的一种记账方法。其会计科目划分为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大类。它的所有账户分为“借方”和“贷方”,左“借”右“贷”,“借方”记录资金占用的增加和资金来源的减少,“贷方”记录资金占用的减少和资金来源的增加。税收会计的记账规则是:对每项税收业务,都必须按照相等的金额同时记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或一个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和几个账户的贷方(或借方),即“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借贷记账法的平衡公式是: 所有账户的借方余额=所有账户的贷方余额 (或发生额)合计(或发生额)合计或 所有资金占有=所有资金来源 账户余额合计 账户余额合计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资产=权益 利润=收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