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在国家或地区中所发挥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作用。它反映城市的个性和特点。
一、城市功能的定义城市功能也称城市职能,是由城市的各种结构性因素决定的城市的机能或能力,是城市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所具有的能力和所起的作用。 二、城市功能的特征 第一、整体性。城市功能是各种功能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结合的整体,而不是各种功能的简单相加。各种城市功能作为城市整体功能的一部分,按照城市整体功能的目的发挥着各自的作用。而且,各种城市功能的性质和作用是由它们在城市功能整体中的地位和规定性所决定的,它们的活动受整体和部分之间关系的制约。因此,必须着眼于城市全部功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来对待城市整体功能中的每一功能要素。 第二、结构性。城市的整体功能是由其内在结构决定的,这种城市的内在结构是指城市系统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要素之间、各要素与系统整体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方式。城市内部包含着多种要素,而且城市的每一个要素都表现出一种功能,城市各个要素的有机结合才形成城市的整体结构,各个要素表现的功能的有机结合才形成城市的整体功能结构。 第三、层次性。城市功能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城市功能是由不同层次的子系统构成的大系统,其中城市功能的子系统相对于它的下一层次的小系统而言又是母系统。城市功能系统和子系统隶属关系不同而形成的等级,就是城市功能的层次。不同层次的城市功能既有共同的运动规律,又有自己特殊的运动规律。不同层次的城市功能既互相依存、互相作用、又互相区别、互相制约。 第四、开放性。城市的各种功能都是相对于一定的外围区域而言的。伴随着经济发展,一定区域内的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通过各种方式汇集于城市,经过城市的优化组合产生了能量聚集效应和放大效应,从而形成了城市的各种功能。而城市功能的发挥过程,实质上是城市与外部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过程。因此,城市功能的形成和发挥作用的过程,是全方位开放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