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国家,指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的最基本成员
(国际社会的成员主要包括两大类型:第一类是主权国家;第二类是国际组织。 )。 定义 1.永久的人口 2.固定的领土 3.有效的政府 4.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此定义依据1933年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 主权国家的构成要素:人口 领土 政权 主权 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独立权 平等权 自卫权 管辖权 国土指一个主权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和领空。 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主权国家,主权国家是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 1946年12月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国家权利义务宣言草案》第一条规定:“各国有独立权,因而有权自由行使一切合法权力,包括其政体之选择,不接受其他任何国家之命令。” 1970年10月2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指出:各国一律享有主权平等,包括各国法律地位平等、每一国均享有充分主权之应有权利、国家之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得侵犯、每一国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等。 世界主权国家列表 截止2008年6月1日,世界上共有196个主权国家(192个联合国会员国,2个联合国观察员国(巴勒斯坦,梵蒂冈),2个未加入联合国(库克群岛,纽埃))(科索沃的独立尚未得到多数国家的承认,也未加入联合国,因此不计) 亚洲(48个国家) 东亚(5):中国、蒙古、朝鲜、韩国、日本 东南亚(11):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东帝汶 南亚(7):尼泊尔、不丹、孟加拉国、印度(包括锡金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 中亚(5):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 西亚(20):阿富汗、伊拉克、伊朗、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巴林、卡塔尔、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阿曼、也门、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耳其、塞浦路斯 欧洲(44个国家) 北欧(5):芬兰、瑞典、挪威、冰岛、丹麦 东欧(7):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白俄罗斯、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 中欧(8):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奥地利、瑞士、列支敦士登 西欧(6):英国、爱尔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 东南欧(10):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希腊、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波黑) 西南欧(8):意大利、梵蒂冈、圣马力诺、马耳他、西班牙、葡萄牙、安道尔、摩纳哥 非洲(53个国家) 北非(5):埃及、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 东非(10):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吉布提、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塞舌尔 中非(9):苏丹、乍得、中非、喀麦隆、赤道几内亚、加蓬、刚果共和国(刚果(布))、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金))、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西非(16):毛里塔尼亚、塞内加尔、冈比亚、马里、布基纳法索、几内亚、几内亚比绍、佛得角、塞拉利昂、利比里亚、科特迪瓦、加纳、多哥、贝宁、尼日尔 南非(13):赞比亚、安哥拉、津巴布韦、马拉维、莫桑比克、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斯威士兰、莱索托、马达加斯加、科摩罗、毛里求斯 大洋洲(16个国家)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群岛、帕劳、瑙鲁、基里巴斯、图瓦卢、萨摩亚、斐济群岛、汤加、库克群岛、纽埃 北美洲(23个国家) 北美(3):加拿大、美国、墨西哥 中美洲(7):危地马拉、伯利兹、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 加勒比海地区(13):巴哈马、古巴、牙买加、海地、多米尼加共和国、安提瓜和巴布达、圣基茨和尼维斯、多米尼克、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巴巴多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南美洲(12个国家) 北部(5):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苏里南 中西部(3):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 东部(1):巴西 南部(4):智利、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