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公秀华/文
“和则两利,斗则两害”的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在2009年越发“共赢”挺难,零供之间的纠纷更是源源不断。由零供关系破裂引发的债务纠纷、失业和治安等一系列问题,正在引起人们的深思,也呼唤着公平诚信标准时代的到来。
零供危机不断上演
10月26日,上海乐购龙华店就遭遇了哄抢,大量食品被拆包,边吃边扔,在收银台前不打折的商品,顾客大都随手一扔,大量商品被扔在地上任人踩踏,卖场内混乱不堪一片狼藉。而这并不是个案,就在去年底,湖南省娄底市民营市场里的嘉家乐超市也有同样的遭遇,在那次哄抢事故中,嘉家乐价值近100万元货物被哄抢一空,事件起因是供货商为讨回拖欠货款,到超市搬东西,附近市民加入哄抢行列。
在节假日,商场推出的各种促销活动或者“疯狂打折”也是一种激化零供矛盾的因素。为了促销打折,零售商会召开会议,要求供应商追加促销资源,品牌供应商要交促销管理费,有些零售商则要求增加额外费用,即使供应商不做这些促销,这些费用也要被扣掉。有些供应商一遇到节假日就会头痛,有些供应商则常常抱怨给商场节假日促销活动投入的广告费用打了水漂,基本没有效果。
而更有甚者,有一些商家突然停业或者倒闭,让员工和供应商措手不及。就在这个国庆前,当大小商家都在忙着做促销活动时,西安新一佳超市兴庆路店却突然贴出通告:卖场改造,暂停营业。这家成立于1995年的国内知名连锁超市,2009年就有经营状况不好的传言,在西安店、淄博店等网点相继停业关门之后,转身进军时尚百货。“上个月的货款还没结。”站在新一佳超市门外,供货商张磊(化名)显得十分无助,去还是留?担心被“黑”的议论也在供货商中不胫而走。据报道,从今年初到现在,仅西安一地,原海星超市、百安居、新一佳等多家超市都相继停业。
供应商正在成为“替罪羊”
2008年,英国最大的百货连锁Tesco公司,9个星期里的业绩持续下滑,而在中国,乐购(Tesco占股90%)开展了“史上最大规模”退货运动,约有30%的滞留商品退还给生产厂家。在整个2009年,国内则有一批超市资金链断裂,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超市接连破产。
以乐购为例,乐购的退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总部采购和门店销售脱节所致。乐购的总部采购在实际的运作中,各个门店有很多货品销售并不理想,由此就要清理一部分产品。“这个过程,零售商退货的同时并不退还进场费、促销服务费等费用。”某供货商表示:“零售商为了多收取进场费,不断地吸纳更多的商品进入,在销售不理想的情况下退货,这样不但减少了零售商的库存,也可以多收费用,变相地保证零售商收益,但却在损害更多供应商。”
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疯狂促销打折?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通过大幅降价刺激更多现金流,零售商为了腾挪出更多的现金,就通过大幅降价活动促进消费,争取更多的现金流。”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零售商和供应商日子都不好过,但供应商显然正在成为“替罪羊”。为了保证超市的业绩,有些超市就直接扣压了供应商的货款来填补业绩;为了缓解现金流压力,零售商们需要减少库存,于是原先约定的订单被无故取消;供应商的收款期被无限延长等。如此一来,巨头们的压力大量地向供应商转移了。
事实上,超市已从跑马圈地时代进入内涵式发展阶段,但一些超市确实存在结构性问题,没有形成特色、品牌,定位也不明确,导致缺乏竞争力,是倒闭的主要原则。大型零售商毕竟底子厚,抗风险能力要强一些,但中小型零售商就容易爆发问题,在整个零供链条中,受损害最严重的就是中小型供应商了。
寻求公平
“已经是第90次了,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回货款。”江苏米商孟翠兰靠在深圳宝丰大厦3楼电梯口墙壁上,神情木然地望着某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总部结算中心的柜台欲哭无泪:“26万元的大米款就被他们以五花八门的理由扣掉了,只答应付给我1800元!”
“孟翠兰的遭遇绝非个案。”深圳市供货商联合会秘书长马锋表示,供应商向零售商提供数十万元的货物,不但收不到货款,反而倒欠其费用的案例已越来越多。一些零售商向供应商强推霸王合同、巧立名目对供应商乱收费、超期占压甚至恶意掠取、骗取供应商货款的现象正在蔓延。而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剧烈争端已引起国家商务部等相关部委高度关注。
据一家小型食品供应商介绍,该公司今年以来向不同的零售商交纳的新店开业赞助费就超过10万元。在一份《零售商收费明细表》中,就列出了节庆活动赞助费、裤脚费、印花费等令人匪夷所思的59项收费。而某零售商发给供应商的一纸传真,就可强行从供应商手里获得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资金。
更有人利用创出 “开超市———压货款———卷款而逃”的“圈钱术”,成为零售商可占用供货商货款的 “潜规则”。一位食品供应商称,该公司几年间遭遇的这种“倒闭超市”就多达109家。马锋说,“零供之战”的实质,是市场对公平规则的强烈呼唤。日趋激烈的“零供之战”,不仅影响到供应商和消费者的利益,更为严重的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零供矛盾有望缓解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布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SB/T10467-2008)标准于2008年9月27日发布,200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aihuau.com准规定了零售商和供应商在经营交易活动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资质、质量、价格、合同、服务、费用与结算、公平竞争、公平交易行为测评等内容,适用于工商注册并进行商品经营活动的零售商和供应商。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标准是我国首部对零供公平交易行为进行规范评价的标准,标准的实施对缓解我国零供企业间的矛盾、创造诚信公平的零供交易环境、促进国内零供业健康发展、维持社会稳定和谐、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广泛的意义。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标准从质量保证、价格公平、合同公平、服务公平、结算公平、公平竞争六个指标类19个指标项规范了零供双方的交易行为,以规范行为作为准绳,均衡双方行为,体现科学、公正、客观的基本原则,采用第三方评价方式,对我国零供企业交易行为展开评价。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主要起草人、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应商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谭新政指出:“零供矛盾的核心是不公平、不诚信问题。”谭新政介绍:“《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应商专业委员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海尔集团、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家乐福集团公司等12家单位联合起草的,目的在于解决零售商和供应商长期存在的矛盾。”
谭新政介绍,零供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是费用、结算以及服务问题。零供双方是鱼水关系,《规范》的目的就是把我国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公平交易行为引上正轨,调和零供矛盾,为拉动内需和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谭新政指出,今后将以《规范》标准为基础,在我国零售业中建立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的预警机制。通过《规范》标准,将明确零供双方之间公平、合理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同时,借助于标准,零售商和供应商都能自纠自查,对照各环节的指标有针对性地改善自身管理,并从个体指标的实施等方面,发现潜在风险,及时制止不稳定因素蔓延和风险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