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三千六十行中,抢注商标也不算是一种职业,可现在这的确算是一种行业,从商标注册申请量和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看,我国位居世界前列,高达到300多万件的商标注册量,而且还呈上升之势,其中个人商标注册者的推动作用不容忽视。
职业商标注册人,正逢此时,一方面国内经济的迅速发展,产品的增多必然要增加很多的商标,商标的发展有些跟不上市场产品的千变万化,从侧面来看,我们还处于一个不成熟的市场,产品的生长周期短得惊人,可能花了两三年注册的商标用不到一年,产品就从市场上消失了,那么,注册商标的使用在企业看来,意义不是很大。另一方面,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促使我们很多有远见的企业越来越重视商标的注册和维护,这也是中国企业与洋品牌同台竞争的必要条件。而限于生存压力,企业在对于商标的注册方面的速度和意识并不很强烈,“标到用时方恨少”,一些好的商标就不可避免的在个人商标注册者的手中。这是目前的现实,也是个人商标抢注者的市场机会。
为了实现市场价值回报才去注册商标的职业商标人正经历着冰火两重天的考验。当前,很多职业商标人的商标并不好卖,为什么卖不出去呢?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
客观的说,在职业抢注人的手中,的确是有一些好的商标,当然,在此,要把一些恶搞性的商标除外,本人认为,这些投机的因素很大,这种投机会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消费环境的改娈,至慢慢减少。大多数职业商标人在对于商标的打磨和挖掘上,是付出了相当大的心思,专注和主动是职业商标人抢注好商标的关键。大家知道,目前在国内还有很多企业甚至连企业商标都没有,产品商标也不多,有的可能只有一个商标,过几年,市场反映不行,自己又换一个注册,商标不去培育,像猴子掰玉米,一路走来一路丢,这样的情况下,企业里会有好商标吗?过于处于竞争环境诉国内企业一则来来及抢注,二则刚注册的商标,来不及培育,文化价值还没有形成,就投入到市场上,与成熟的商标品牌捉对厮杀,这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比赛,如何见效?因此,职业者只要付出了心血,在他们的手中,是不乏有好商标的。从国外的市场案例来看,在国外,一些企业向专业的商标事务所和个人手中购买商标的交易也是很正常的,职业商标抢注者的手中的商标都已经获得中国商标局的正式批文,是实用型商标,未来的中国市场肯定也会这样。
如果说职业者夜不能寐,呕心沥血得来的商标被注册下来时的欣喜欲狂的心情似火,那么,对于商标的卖出、转让,那一种心情就是如同在冰窖里难过。在国外很普遍的商标转让购买业务在国内开展得怎么这么难?
是什么原因呢?归根结底还是市场环境,企业企业的商标意识不强,消费者对于国外商标的盲目崇拜,对于国内商标的另眼相看。市场是矛盾的,一方面消费者崇外品牌,另方面国内商标品牌的生存空间有限,市场处于这么一个转型期所以就造成了商标买卖市场的呼声高,但行动的少。君不见,在可口可乐等外企中,又有哪一个企业的产品在上市时,还在产品包装上挂一个“TM”的标志?相比之下,中国企业的急进和弱势就表现得无遗了。
商标只是一个标识,既是企业的脸,也是企业的心。如何运用到身心合一,这是每个企业要考虑到的问题,对于购买来的商标,很多企业有顾虑,其实,在商言商,只有适应市场发展,企业才能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不光是市场环境,更重要的企业的经营思维。
难道这就是商标卖不出去的原因吗?不仅仅是。
还有的就是职业抢注者的本身,这个职业是非正式的,因为几乎所有的抢注者都不是职业化,靠商标买卖是养不活人的,因此,在他们身上,除了职业抢注的另外一个身份就是他们都是有工作的,职业只是体现了他们拥有的商标之多,对商标注册的理解性和专注性。处于这样一个身份是很微妙的。相当于业余的选手参加奥运会,胜算的几率少得可怜。
从当前看,职业商标抢注者存在有以下一些软肋,正因为此,他们的商标才大多数卖不出去啊。
不懂市场——商标买卖是一个商业行为,市场的事情要用市场的方式来办,在职业商标者的眼里自己的商标都好,都不错,可是消费者(企业方)认同吗?如何把这种认同告诉消费者呢?知名度不高(商标未投入市场),投入太大(一旦使用该商标,所有的产品包装和宣传都要改),市场反映会如何?(消费者能不能接受),售价太高(一个商标动则上十万百万亿元),商标自己也可以注册啊(商标的文化内涵理解程度不一样),有这么多的因素,职业商标抢注者是无法解决的。
自我感觉良好——爱屋及乌是职业商标抢注者的共性,好商标的标准是什么?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多的职业商标人对于自己的商标太自信,这不是一件好事,对于商标aihuau.com的好坏是要由企业和市场来决定的,而不只是因为职业商标者的喜好而定,很多职业商标人对于商标的文化内涵和价值底蕴解释不清,对于商标的市场诠释很模糊,只知道好,却不知道好在哪里?不能用市场的语言描述,买方没信心。
不会卖——这个不会卖的意思是卖方不知道买方的心思,为了能极大的维护好商标的市场垄断性,不少职业商标抢注者把好几大类的商标都进行注册,可卖的时候是一个类别一个类别的卖,这样,企业就不愿意了,同一商标即使不在同一行业,这对于商标的品牌价值也是有影响的,如日本的索尼商标在食品行业都进行了注册。企业只买一个类别不划算,卖方把所有类别都卖给同一个企业,他也不愿意,这一拖三的交易不好解决。
要价高——一个商标真的就值上百万,上亿吗?不好说,对于此,很多商标抢注者是充满了想象力,一个个把手中的商标与世界500强企业相比,这个价值是无法评估的,未来会怎样?谁也不知道。只是这里有一个数据,在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一般在6-7年,保健品企业的平均寿命在4-5年。商标的买卖在一些企业看来,就是合理不合情。这个情指的是企业的生存情况。
不懂公司法——无形资产是包括商标权的。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这也就是说,上亿元的商标,企业的注册资本至少都在百亿以上,在中国这样的企业能有多少?再者说,上百万,上千万的商标买入,可能会占公司年销售收入的几分之几,这样的成本支出压力不是一般企业所能承受的。
专业人做专业事,看来这买卖商标的事,职业商标抢注者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