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500强诚招储备干部”、“合资巨头企业打造精英团队”、“金融控股集团急募助理文员”……人才市场上,这样的招聘“橄榄枝”屡见不鲜。但事实上,真正的岗位并不如宣传一般光鲜:很多信息大多是保险营销员个人发布的,应聘者得不到与保险公司的正式合同,往往以兼职身份成为营销员个人的“下线”,劳动权益难言保障。
这种营销员招聘形式将被勒令叫停。日前,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禁止保险公司授权现职保险营销员以任何形式单独招聘保险营销员,严厉制止基层机构和基层人员在招聘保险营销员过程中的误导行为和不实宣传,应当清楚说明营销职位的工作内容、性质和用工方式,不得以各种模糊的职业称谓和职位头衔粉饰保险营销的工作性质。 私人招聘“下线”营销员 如今,大型人才市场招聘会上总少不了保险公司的身影。但保险公司来的招聘人员并非专业的人力资源经理,而是基层的营销员。笔者走访虹口人才招聘市场看到,每场人才交流会至少有四五家保险公司,其中一些保险公司还分别设多个摊位。提供的岗位很少有明说是保险营销员的,纷纷被“人事助理”、“高级文秘”、“理财顾问”等取代,而且招聘启事几乎不留固定电话,统统都是手机号码。 其实不光在人才市场,在一些大型招聘网站,一些以“金融公司”、“上市公司”、“世界500强”之类名义发布的招聘信息也有不少出自保险营销员个人之手,目的就是为了招聘到合适的“下线”营销人员。 沪上某寿险公司保险营销员张女士表示,自己入行超过10年了,经常和同事去人才市场招人,招来的部分人员可以不用与公司签订合同,甚至不用让应聘者急着考“代理人资格证书”,而是先来做业务助理,替自己出去拉业务,并直接挂靠自己名下。由于不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对于很多这样的“兼职”,只要象征性给些报酬即可。 新规恐难见速效 “保险公司营销员私自招聘助手或者下属营销员是不符合劳动法的。首先,营销员和助手不可能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其次,这种用人关系不会设定最低工资标准;最后,营销员本身作为个体,没有招聘权和用人权。”上海大道律师事务所某律师指出。随着保监会《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下发,保险公司开始对用人制度规范。“由于牵涉公司的业绩等各种因素,保险招聘问题要想在短时间内取得很大变化是有难度的。”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钟明表示,“如此前保监会发布文件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对营销员考勤扣款等,但在很多公司至今都没有实施。尤其是私下招聘已成规模,得到一定的默许或支持的背景下,要想真正规范还需出台更多的细则以及惩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