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接连做了几个民营企业的项目,遇到很多民营企业的创业老板现在都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接班人的选择。从年龄上讲,这帮民营企业的创业老板普遍都进入了知天命之年(50岁),经过了几十年的打拼,已经从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人迈入老年人的行列,从身体上没有了年轻人的冲进,不再适合在一线冲锋陷阵,管理繁琐的日常事务了,急需有个得力干将接手企业,承担起企业再发展的重担。但是,是把企业交给儿子(女儿),还是交给外来的职业经理人呢?这个是绝对困难的两难选择:To be or not to be ?
如果说,“富不过三”,确实有很多民营家族企业是因为后代不淑(人品差或者能力差),好好的一个家业就毁在第二代、第三代手里,但是子承父业并不是泱泱中华特有的传承之道,外国也有这个传统,君不见法国、意大利很多老字号的企业不都是传给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这么下来的吗?人家上百年了也经营的不错,所以不能说民营企业传给自己的儿女企业就一定会走下坡路,家族企业就会走向灭亡。
再说职业经理人。不能否认很多家族企业家族成员退出经营团队,通过大力引入外部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队伍,仅仅保留股权,让家族企业重焕生机,生意越做越大,成为真正的百年老店,甚至通过上市成为公众公司,逐渐淡去家族企业的阴影,保证了企业的基业长青长盛不衰。但是,我们也看到,很多引入职业经理人(空降兵)的企业,由于外部和内部的种种因素,例如在公司发展和经营策略上股东分歧,内部冲突(内耗和利益之争)、导致了企业的衰落,更有甚者,由于职业经理人(或团队)的“心术不正”,为了谋取私利,掏空了企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今天,仅就这一点和大家探讨。
笔者个人认为,不管是传给后代还是让位职业经理人,这只是战术的选择,并没有本质的差别。重要的是需要形成一个家族企业“信托责任机制”----其中包括授权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让接班人在法律和职业道德两个层面具有明确的责任认定和约束机制,而不仅仅是凭借血缘、感情、物质激励和惩罚等手段。而这个机制的形成,仅仅依赖企业自身是难以完成的,而应该有赖于整个社会,包括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正如郎咸平教授在他的论文中所说的:中国的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出在“信托机制的缺乏”上,包括政府对公民的“信托机制”,企业对社会的“信托机制”,个人对组织机构的“信托机制”。中国市场经济目前的现状是,从政府到企业,再到个人都严重缺乏“信托机制”,我们日常所说的“诚信”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但是信托机制是需要法律层面的保障的。“信托机制”的缺乏,已经严重影响和滞后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如果不解决,将会给中国社会带来巨大的隐患。
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发达国家,欧洲的英法德、美国、日本,无一不是建立在完善的“信托机制”上,他们是经过了数百年的困惑和探索,发现了这个问题,继而找到了一种相对合理的机制(包括道德约束和法律制约)解决了这个问题。
中国家族企业的接班人问题,还要期待在解决了这个关键问题之后,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