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销理论发展到今天已经相当成熟了,4P、4C、4V等理论指导了很多成功的营销人。一般认为“营”就是通过种种手段吸引顾客,“销”就是通过各种技巧把产品销出去。营销理论认为一方面营销可以是满足需求,另一方面是创造需求。这些理论的基础都是对的。这里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营销的实质。 我们撇去产品和品牌自身的原因,很多时候消费者一开始可能被产品和品牌吸引,但买回去后便会对买的产品失望、冷漠或者没有了我们现在时髦的称谓“体验”,这种失望或冷漠可能并不是产品原因造成的。那么不禁要问,营销的深度和长度到底在哪里,难道仅仅是把东西卖出去或者只能和消费者维持短期性关系?如何能与消费者产生一种长期性的共鸣,即使这个产品使用了很多年,消费者是否能保持一种对产品和品牌的“保鲜体验”? 基督曾对他的门徒说:“你们要做大的,就必须为小。”这段话在领导力训练培训中经常被使用,也是国外领导力理论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基点。那么这个思想完全可以应用在营销上,也具有很现实的意义。也就是说营销的实质其实就是“服务”。无论4P、4C、4V做得多好,设计的多美,如果没有一种可持续的服务力量贯穿营销,乃至贯穿消费者下一次购买本产品(品牌)的过程,那么营销的意义是肤浅的。那么营销其本质的含义应该就是从产品开发到顾客再一次购买产品的服务集合。也就是说厂家或者商品提供者,所要做的一件事,或者一种核心理念就是服务。这种服务不单是吸引消费者,而是为他们提供最大的价值,让他们在使用商品中,在性价比最大的前提下得到最大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