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笔者审计工作经验和与同行的交流,认为中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还普遍受到相当的制约,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几点:
一、审计工作的目标没有与企业战略目标紧密相关
这一方面是由于审计工作主要偏重于财务审计,对企业管理层面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审计工作的随意性较大,老板安排的突发性审计任务较多;这样造成了审计部的总体目标没有紧跟企业的战略目标,并随着战略目标的调整而适时调整,使内部审计的工作效果被削弱。内审工作是对企业内部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服务的,内部审计部门必须把定位点确立为为企业领导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促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上,而不能单纯地看查出了多少违纪违规问题和多少违纪违规金额。只有找好目标与定位,才能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服务好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二、审计工作没有提出建设性的管理建议 现在只是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与财务有关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一些改进管理过程的建议和措施也只是从具体业务处理的基础层次来提,并没有就整体管理活动的高度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如财务收支审计、工资发放的审计、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在审计中往往审核付款金额是否与合同金额相同,所附票据是否齐全,签字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只关注其真实性,而很少考虑其使用是否合理、必要,对其管理的有效性、管理是否到位没有深究。对审计项目立项时,往往按财务收支审计、某个专项调查审计等常规项目立项,几乎没有专门为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立项,只是在查账过程中去发现一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这样对企业总体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进行系统和权威的评价,也就无法发现和客观评价企业的潜在风险,进而无法对管理当局提出实质性和预防性的管理建议。三、审计工作没有规范化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跟不上,影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相比较外部审计而言,内部审计工作有较大的灵活性,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内部审计作为一种职业,必须有一定的规范。虽然大多数设置了审计部的民企都依据审计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了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但与审计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就内部规章制度的健全性来说,问题主要存在于:1)管理审计岗位职责没有被清晰的书面定义:这将导致管理审计主管职责不清,权责不明; 2)没有内部审计具体规范性文件:应依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对内部审计人员实施一般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出台一个具体规范,对财务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项目审计、工程审计等从编制方案、出具审计通知、获取审计证据、制作工作底稿、审计评价、编制审计报告、审计复核、相关文书处理、审计档案方面进行规范; 3)缺少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文件:实务指南应依据内部审计办法和内部审计具体规范制定,为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内部审计办法和内部审计具体规范实施审计工作时,对一般审计和特殊目的、特殊性质的审计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意见。 4)缺少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很多企业还在以查处贪污腐败的金额和人数为主要衡量指标。 由于缺乏这些基础性的东西,因而常常使内部审计工作陷入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情况,审计随意性太大,可能造成审计方法和手段不当,既影响审计的效率效果,同时也伴随着较大的审计风险。四、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不够 由于现有的内部审计大都局限于财务和流程的合规性审计,并且也没有对审计人员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责任制度,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而且由于审计项目计划繁多,内部审计工作常常处于例行公事的应付局面之中,这样就影响了审计目标的实现及审计效果。很多审计人员没有实施过管理效益审计或流程审计,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发挥审计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借鉴外部经验,运用本企业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的实践基础,依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探索一条适用于本企业的、有效的审计模式。 综上,中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模式需要进行变革:一方面审计人员要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审计的总体目标、程序、方法以及相关的激励制度应该做一个系统的调整。变革后的审计工作应该在借助财务资料的同时,更多地借助于财务账簿以外的资料,有时甚至可以完全摆脱财务账簿,与财务以外的人员做更多的接触,深入到用工现场观察,描述管理程序、分析流程中的关键控制点、找出制度方面的漏洞,更加深入地检查各部门、公司管理方面的毛病,进而提出改进管理方式的意见。也即审计工作需要向管理审计方面逐步推进,改善企业内部控制,服务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