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获评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可以说已经跨入了旅游城市的门槛。但实际上,旅游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成为全国性观光旅游目的地或区域休闲会展旅游目的地,才能够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旅游城市。或者说,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城市,才是旅游城市。
就城市本身来讲,可以作为旅游吸引物,成为游客观光游览的目标,这些城市大致包括六大类型:第一类,国际大都市,如上海、北京等;第二类,古城古镇,如杭州、西安、丽江、平遥、周庄等;第三类,边境口岸城市,如河口、畹町、满洲里等;第四类,花卉节庆城市,如洛阳牡丹、开封菊花等;第五类,滨海滨湖度假城市,如三亚、青岛等;第六类,特色风貌城市,如桂林、乌鲁木齐、重庆山城等。其中,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城市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是因旅游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城市,比如桂林、张家界、丽江、三亚等;第二,是旅游产业发达,但其他产业也很不错的综合性城市,比如青岛、大连、杭州、昆明等。 旅游城市应该进行旅游产业导向的城市经营,应该把旅游产业与城市发展结合起来规划和运作。首先,在满足本地居民生活和经济产业的同时,必须发展旅游交通、集散、接待服务、游憩、旅游购物、夜间娱乐等旅游目的地综合配套功能。其次,旅游城市的风貌,应该追求独特性艺术景观风貌,比如形成民俗、民族特色,形成本地化的、情趣化的、游乐化的、特色化的景观环境。还有,旅游城市的旅游产业经营,应该追求城市旅游本身吸引力的建设,发展综合性旅游产业构架。成为旅游目的地的中心或次级接待城市,需要将旅游产业的要素注入到城市的总体规划与运营发展中去。比如,延吉与长白山,松潘与九寨沟,峨眉山市与峨眉山等等。这些城市具有旅游集散、接待、中转等多种功能,一般都成为了中国旅游协会评定的“优秀旅游城市”。总之,政府旅游城市经营,应该运用多种手段,通过规划、投资、扶持社会投资,引导旅游城市向旅游目的地集散中心发展,使区域旅游获得最大支持的同时,城市旅游形成综合吸引能力,逐步由观光旅游目的地向休闲度假会展康体旅游目的地全面过渡,成为具备抗风险能力的旅游经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