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鲁克认为,一个不重视公司制度建设的管理者,不可能是一个好管理者。制度建设是现代化企业有效运作的基础,是企业管理必不可少的规范性体系。制度的刚性体现在对指标的严肃性及不可通融性,,要求对组织内的所有人适用。如果因为组织一小部分人的不执行而引发制度的例外管理,则制度就丧了它本身的严肃性,正是基于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得企业成为刚性的管理主体。 通常制度的刚性能保证企业管理运作的有序及高效性,但对知识服务性企业的从业人员来讲,无例外管理容易制约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刚性管理显然不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作用”在工作方式和生活观念逐渐变化的知识型员工身上。而柔性管理是针对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经营实际提出的新的管理思维与管理方式,通过讲求管理软化,以其灵活性和适应性弥补刚性管理的不足。 柔性管理采用以人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方式,作用于组织内部控制,通过企业文化、柔性激励、全面沟通等方式解释管理制度对企业的作用,进而实现对企业责任,团队冲突的控制效果。 首先,柔性管理要满足员工不同发展阶段的高层次需要,比如针对员工不同时期的发展方向可能是曲折的,采取较为灵活,反应快速的人事或者激励措施,进而激发员工深层次的工作动机,使其自觉提高各自的工作标准,发展其潜能,作出超常的工作成就。 其次,柔性管理有利于实现对团队的控制,在组织内部形成团队相互协作的精神,提高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有利于规避因刚性制度可能带来的风险。有个例证,一家企业制定了比较规范的管理制度,对人员的管理也做到了岗位明晰,责任到人。该营业部门的小王在一次对外订单执行中,在核定数量时发现单价有出入,按常理,应该提醒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但他转念一想,这件事一不是自己的职责范围,二有可能是自己不了解情况,没有道理去怀疑别人的工作,结果他的无反馈,导致了企业损失上百万利益。由此反观,制定制度本身也许不难,难在如何能有效执行到位。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刚性制度是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柔性管理是管理工作的“润滑剂”,是对制度执行的“升华”,如果管理中只注重柔性的成分,而忽略了其规范性、严肃性的内容,就会偏离现代柔性管理的本义,难以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企业的管理行为就会流于随意化和无序化。因此,柔性管理应建立在严格的制度化管理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柔性管理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个企业是以刚性管理为主、还是以柔性管理为主,则完全取决于行业性质,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以及企业的文化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