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从满足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用工方式主要有:
1. 正式聘用:最常规的人员招聘方式,这里不做展开探讨。2. 劳务派遣:指由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派遣”、“人才派遣”、“人事派遣”等。有的用工单位还人为的把本科以上人员的派遣为“人才派遣”,其他为“劳务派遣”。3. 借调:借调劳动关系是指雇主将受雇人于一定期间内,借调给他人雇主,于期间内受雇人接受其指示之法律关系,通常见于关联企业。4. 业务合作:通过长时期关注甚至是瞄准目标企业,找到最适合本单位的人才,然后借助企业交流、建立起业务合作关系等途径,与这些目标人才建立联系,以每周讲课、设备调试指导、业务指导、技术人员培训等方式直接达成人才使用的目的。5. 特聘:对单位最需要的人才,开出高薪、高职、高福利等优厚待遇“猎”而用之。6. 返聘:对于单位或系统已退休人员,再进行返聘。但除了以上五种(不含正常招聘)用工的方式以外,还有其他一些为满足工作要求的相关的用工方式。例如:1. 承揽:当事人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去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协议均为承揽合同。2. 服务外包:仅就一种服务商品的生产而言,将该产品的某些非关键部分转让给其他公司完成,这就是“服务外包”。让第三方服务商或服务出售商连续提供人力资源活动管理服务,这些管理过去通常是由企业内部有关部门进行的。服务商将签订合约,管理某项特定人力资源活动,提供预定的服务并收取既定的服务费用。
可能有的人会说,中间这若干种方式,都是正式的用工吗?在这里提出一个问题,你是想把人才占为己有呢?还是想让人才为我所用呢?这里的分析,正是基于后者来进行的。同样,也给大家一个参考,以做拓宽思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