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人员是指公司内承担辅助业务生产和运营功能的部门的人员,如人力资源、财务、行政、后勤等部门内的普通员工。
当前,大多数企业职能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岗位为基础的薪酬体制,这种薪酬体系是对每个岗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以及职责等因素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所有岗位归入不同的薪酬等级,每个薪酬等级包含若干综合价值相近的一组岗位。然后根据市场上同类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每个薪酬等级的工资率,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每个薪酬等级的薪酬范围。基于岗位的薪酬体系的基本思路是:不同岗位对知识、技能有不同的要求,承担职位的大小也不一样,所以不同职位对企业的价值贡献不同。在每个职位任职的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和重要程度也不同,他们应当根据所从事的工作领取报酬。岗位薪酬制的最典型说法是:如果一个博士生在企业里从事打扫卫生的工作,那么他只能拿打扫卫生岗位的工资;而同时如果一个文盲当上了总经理,他拿的就是总经理岗位的工资。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工资跟你的学历、经历没有关系,而在于你在什么岗位上;而且即使干了一辈子,也只能是这个工资,因为他的岗位价值就是这么大。
这种薪酬制度,对于在竞争性行业、人力资源流动充分的企业的来说,是符合要求的,因为公司不在乎人员的流动性,也不考虑人员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只需要对自己有价值贡献的人员,在企业发展的一段时间内,建立起一种相对公平,满足人员的内部相对均衡。但是,这种薪酬制度对于人员相对稳定的公司,如国企、或者事业单位来说,推行起来可能就会产生一些问题。如,同样都是中层领导干部,都是为企业做贡献,为什么人力资源部经理就比后勤经理高?再如,同样都是做薪酬专员,刚开始做与做了很多年的,虽然同一岗位,但是能力和水平都有很大提高,为什么干了十多年工资不能有所提高?等等。如果简单地对岗位进行高低排序,可能会导致“不和谐”。特别是,这种以岗位忽略人的能力成长,也会成为这些性质的企业员工不能接受的。
由此可以探讨的是,职能人员是否也可以建立能力为基础的薪酬体制。这种考虑基础是,一方面大多数职能部门存在轮岗,如财务部门,刚来的学生只能帮助做点凭证,经过1、2年锻炼,逐步到会计分录、报表等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存在能力提升,如果是岗位工资制,则在操作中产生问题,不利于轮岗。另一方面,淡化岗位之间的相对位置,虽然领导在后台已经作了平衡,不至于引起太多的负面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