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获准投资房地产固然利好,但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是关系到百姓长期基本利益的保障资金,因而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是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的最大前提。保险资金在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必须遵循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实现资产与负债之间期限和利率的对称。具体而言须把握以下五个原则:
1、规模对称原则
保险公司应实现资产规模和负债规模应相互对称,统一平衡,这种对称并非是简单的对等,而应是建立在合理经济增长基础上的动态平衡。2、结构对称原则
保险公司应确保动态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相互对称与统一平衡,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短期负债一般用于短期资产,其中的长期稳定部门亦可用于长期资产。
3、偿还期对称原则
保险资产和负债的偿还期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对称关系,该对称关系可用平均流动率进行考量:用资产的平均到期日和负债的平均到期日相比,得出平均流动率,若平均流动率大于1,表示资产运用过度,反之则表示资产运用不足。4、目标互补原则
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指标不是绝对的平衡,而是可以相互补充的。一般说来,流动性和安全性的降低,可通过盈利性的提高来补偿,而盈利性的提高一般要以流动性或安全性的减低为代价。因此,在经营实践中,不能单纯根据某一目标来考虑资产分配,而应将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平衡,从而达到总效用最大化。5、资产分散化原则
资产分散化是避免信用风险,减少损失的有效手段。保险公司应通过有效管理资产与负债,抑制各种经营风险,谋求收益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