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人类历史上,没有一个时代像现在这样重视气候变化问题。为期10多天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正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进行。这次会议将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大国,中国在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不久,就公开发表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宣布中国将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其中围绕“控制二氧化碳,减轻大气污染”等问题提出了多项政策和措施。中国科学院专家的研究也表明,我国的碳排放量从1990年到2005年,上升了131.1%,明显低于同期我国GDP的增长(325.5%),说明我国采取的对策较为有效抑制了碳排放。
但是在京都会议后,一些发达国家要求形成一项对中国、印度、巴西等主要的发展中国家有约束力的温室气体未来排放的限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于未来的减排责任能否达成一致,将是本次巴厘岛气候大会的关键议题。
根据《公约》所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该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由于发展中国家高速的经济增长率需要更多能源来支撑,对能源的需求极大,因此,充分建立起国际合作而不是对抗,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将是极为关键的。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优势能够更好地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绿色的可持续发展,因为从根本上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避免因温室效应而带来的气候变化灾难,符合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的利益。
但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又将限制本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承受相应的利益损失,将影响国家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前景。因此,一些发达国家企图通过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向主要的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达到其政治目的,如某些发达国家抛出的“中国气候威胁论”,美国还试图向中国征收出口产品“碳税”,都是不负责任的要求。
“碳税”是关于外部成本通过征税形式使之企业内部化设想的一种实现手段,它从中性立场出发,引导资源配置优化,相对排污标准和罚款等手段成本更低。但“碳税”的具体实施却存在着较多难题,如边际外部成本的确定,碳排量的检测等。就目前世界经济产业链分工来看也是不公平的,正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所言:“发达国家利用采购原材料的方式,‘享受’在发展中国家排放二氧化碳的待遇。”
而且,温室效应的不断积累和递增效应非常明显,温室气体一旦排放,就会在大气层中停留至少100年时间,比如说,生活在纽约市的1900万人排放的温室气体,比生活在世界上最贫穷国家的7.66亿人排放的还多,英国公民平均每人已累计排放了1100吨二氧化碳,而印度人均只排放了23吨,也就是说,发达国家对全球环境造成的总体破坏,远大于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发达国家理应对目前及将来的全球气候承担更大的责任。
但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发达国家总喜欢以短视的眼光,把责任推给发展中国家。这样一种姿态,很难让人看到人类这场“气候战”的胜利,正如《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德博埃尔所说,任何人如果指望本届大会能够达成具体目标或长期解决方案,最终都将失望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