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遇到了一家客户,要做制度规范化项目,主要原因是自己在进行管理规范化的进程中遇到了员工的强烈抵触。 公司首先在着装上要求员工要在上班时间着商务正装,见客户时着正装,其次在考勤时间上严格打卡制度,遇加班时可晚半个小时。而员工认为,作为专业的广告从业人员,自由创意更为重要,需要宽松的环境,制度规范会束缚员工的创造性,并且用多种方式表示了不满。公司高管对这种情况很困惑,不知道自己改革的方向是否正确。 我们认为,创造力与制度规范并不矛盾,人性化管理不等于无章可循,制度严格也不等于毫无人情可言。
![人才培养激励制度 用科学的制度培养职业化的人才](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06303271131999.jpeg)
首先,公司应当让员工了解,公司作为一个组织,必须有组织内成员共同遵守的行动规范,这种规范通常以制度的形式表现出来。公司的员工可以对制度对规范有建议权,但一旦制度确定下来,首先应当执行,并通过正确、正式的途径予以反馈,以强硬的姿态甚至是离职的威胁对抗,这对公司和员工双方都会造成伤害,即使是达成了员工的目标,也会在员工和公司彼此的关系上造成巨大的裂痕。 其次,公司应让员工了解,专业化的人才首先应该有职业化的素养,科学的制度能够帮助员工成职业化素养的提高。余世维先生曾界定,职业化的内涵分为四个方面:职业化的工作技能、职业化的工作形象、职业化的工作态度和职业化的工作道德。 第三,公司应该了解,制度的制定应该更加科学。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度内容的科学。二是制度制定的科学。内容的科学不仅要求规定的完善,更加要求规定的针对性。比如这家公司,对于迟到早退的规定,创意行业可能员工加班、熬夜是常事,那么可不可以在上班的规定上更弹性化一些?比如放宽到岗时间,又比如只规定在岗时间长度?北大纵横对于合伙人的要求就是如果到公司坐班的话,坐班时间每天四个小时即可,无所谓到岗的时间,因为合伙人为公司创造收益不是每天朝九晚五地在公司,而是走出去做各种拓展活动,这就不失为一种科学的制度设计。制度制定的科学就需要在制定的过程中,制定人员广泛征求不同方面的意见,并将说服工作做到前面,而不是等制度颁布后再被动地平息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