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VA的会计调整究竟应包含多少﹑哪些事项(会计科目,有一级与二级之分),在国资委﹑企业与咨询中介的多年实践中所面临的一个争议性较大的问题。
思腾思特咨询公司(EVA概念的发明者)提出了"基本EVA﹑披露的EVA﹑定制的EVA与真实的EVA"四个层次的会计调整范围确定准则;国资委系统内在做法上也各有千秋,除共同遵循的"易于理解﹑操作简便"的原则外,有的依照EVA基本规范(白皮书中的七﹑八个事项)﹑有的在初期探索阶段仅调节资产负债表中的一﹑两个事项﹑有的则介于二者之间。总之,在确定会计调整事项的范围时,大多潜意识地从EVA会计调整基本规范出发。我们注意到,四个层次的会计调整方法分类或调整范围的确定原则,更多地反映了EVA实施工作的经验总结,或者从其"真实的EVA"(须调整多达200个事项)口径来看,更具有某种学术的性质,似乎EVA调整事项越多﹑越细就越能体现EVA的纯粹性。这在实践中往往给EVA实施主体和对象带来认识上的困惑,既想接近"真实"﹑又迫于操作性约束,结果使EVA的会计调整事项确定演变成一种在学术与实务中求取平衡的"机会主义"倾向。其实,会计调整事项的确定应根据EVA实施主体(如国资委或集团总部)对实施对象(如国资委监管企业或集团成员企业)所制定的目标来确定,即以EVA实施目的为导向的会计调整范围确定准则,也即我们所谓的EVA会计调整的"目标导向论"。 1. 采用哪些会计调整事项主要受两个因素决定:一是实施EVA的目的,二是操作的简 便。 2. 国资委实施EVA至少有如下重要目标1) 抑制企业的盲目扩张与投资冲动。解决方案:以EVA为考核指标(或指标之一),使利润减去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在内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此目的,应将资产负债表中那些与经营活动﹑收入无关的,如在建工程﹑无息流动负债等资产或负债项目剔除。2) 鼓励企业专注主业或集团多元化﹑下属成员企业专业化。为此目的,应在利润表中剔除营业外收支一类非经常性事项(但因反映了经营活动中资金的占用,故在资产负债表中作"收入"扣减或支出"加回"的处理)。3) 鼓励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而适度加大研发﹑市场推广﹑品牌建设﹑人力资本等方面的投入。为此目的,应将该类支出进行资本化及摊销调整。4) 鼓励增进资产质量﹑加速资本周转。为此目的,应将资产负债表中与低回报率资产相关的业务外包,从而对该类资产进行处置(出售或作为"非经营性资产"予以剔除)。5) 限制企业经营者操纵利润的行为。为此目的,将"躲藏"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予以剔除。6) 防范企业在投资活动中过多或不适当利用合并方式以回避商誉摊销带来的经营成本问题。为此目的,应在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中将商誉摊销的期间费用部分和沉淀的部分予以剔除。7) 防范企业经营者利用权责发生制与现金收付制,在经营过程中人为形成大量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以操控利润的行为(掩盖了经营活动中的真实盈利情况)。为此目的,应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予以剔除。8) 对于资本运作较频繁的企业,会计调整事项如何框定,还应与基本或流行的价值评估方法(如DCF)相衔接,以此增进并购双方的沟通效果,资本交易的对价更能反映企业(或其权益)的内在价值。 3. 操作简便性问题利用在上海国资委EVA实施工作中成功应用的<经济增加值(EVA)测算﹑评价与分析信息系统>,可以以非常简便的﹑人性化操作的﹑可进行多方案设计与模拟试算的﹑适应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与个性化要求的方式,满足国资委的上述多重目标和要求。4. 即使考虑采用尽可能简化的会计调整做法(以牺牲部分目标为代价),但在实务中也应立足于以满足多重目标为目的会计模拟调整。因为根据经验,国资委的EVA实施工作,并非能单方面进行,它必然是与企业在互动中进行的,一旦企业提出合理的会计调整要求,国资委的做法也可能会作相应调整。因此,掌握先进的EVA信息化系统工具,立足于试点或实施工作出现的各种可能要求,对国资委的EVA实施具有重要意义。5. 通过以上的"正本清源",EVA实施各方在认识上可以达致最大程度的统一,也促使EVA实施各方首先思考和解决为什么要采用EVA? 采用EVA希望解决哪些问题。"纲举目张",前提问题一旦解决,会计调整应包含哪些事项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