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对标? 就是寻找具有可比性﹑对其某种属性(如业绩指标)的度量符合规范且为非关联各方所认
可的参照物或组织,将该参照物或组织与自身就某种属性进行比较,找出差距或以该参照物或组织的量值代替自身该属性的量值的一种方法。例如,在绩效管理中,以被考核﹑评价的企业为对象,参照同类(同行业)中表现最为优秀或突出的企业,
作为参照或"标杆"企业,找出对象企业与标杆企业之间在某一种或数种业绩指标间的差距,作为考核或评价的依据,揭示其原因,以制定赶超策略和计划;也可以找出具有可比性的一组对标企业,通过计算其某种或数种指标的平均量值,将对象企业与对标企业的指标标值进行比较,以发现差距,进行考核或评价。还有另一种情况,对象企业的某种属性,如反映其业绩表现的权益资本收益(率)﹑反映业绩表现波动性
的资本市场系统风险(Beta),等等。对于非上市企业而言,这些刻划其业绩或风险特征的指标是无法衡量的,只能借助于资本市场上与自身的业务或某些属性相近(或可比性较强)的上市企业,将其作为对标企业,通过计算它们的权益资本收益(率)﹑资本市场系统风险(Beta系数),以作为自身的指标量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标企业的选择往往对可比性十分挑剔(因为考核与激励的挂钩导致对公平性﹑客
观性与合理性的要求日趋严格),但是,对标企业的可比性与对标企业的代表性(由对标企业的数量反映)之间便存在着反比的关系,即可比性要求越高,能够被选为对标企业的数量越少,其代表性就越差;同时也存在着可比性数据获取与处理的困难(特别当需要较多的对标企业时)。这两个方面,构成了绩效管理中的操作性难题。例如,某直辖市国资委评价一间以外贸为主业的国企的经营业绩(如EVA)时,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以较
宽松的筛选条件(只要求为同一外贸板块的国内上市公司),找到10余家对标企业。国资委以该10家企业的平均EVA数额及其与收入﹑资产的比率为指标,分别对该外贸企业的该业绩指标与对标企业相同指标进行(横向)比较,以评价该外贸企业(对象企业)在EVA方面的相对表现。但是,该外贸企业对评价过程提出了质疑:作为国企,当外贸形势不利时,仍将固守外贸"主业",但据悉其他作为对标的上市外贸企业,其营业收入却来自房地产投资与股票投资。事实上,对标企业的业绩并没有真正反映外贸主业的表现,双方几乎不具有可比性。与此同时,由该批对标企业计算出的股票收益率﹑资本市场风险系数(Beta),如用以衡量该外贸企业的权益资本成本,也会最终导致其资本成本(WACC)的计算产生较大的偏差。对于中央企业来说,如果只能在国内上市公司中寻找对标企业,其在可比性方面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因
为,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在财富世界500强中居前30位的特大型跨国企业,在国内根本无法找到可与其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标。即使上述难题在理论与方法上均获得解决,在对众多对标企业进行业绩表现的度量时,亦会遇到海量数
据的采集与运算处理问题。特别当计算EVA时,因其涉及到复杂的会计调整(还包括多期的连续﹑关联调整),其数据处理对于人工(利用EXCEL电算表)来说,几乎成为不可逾越的障碍。对于上述"对标"难题,北大纵横通过与国资委系统的长期与深度合作,寻找出应对上述难题的实用的﹑
具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以及配套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已能较为合理﹑客观地解决以上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