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光裕被拘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按中国惯例,这种“捕风捉影”之事最终会变成现实!关于黄被拘原因,主流观点是“操纵证券市场”;还有猜测就是关于税收和原罪之类。无论猜测是否属实,但仍可再次证明一个普适事实:中国富豪追求层次没有什么本质变化!
人行事之动因无非有二,其一是“企图拥有”,其二乃“渴望伟大”。凡事如此,莫能逃之。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当基本需求满足后,人们应该有更高层次的追求。像黄光裕这样的中国富豪,我总觉得应该到了成就自身伟大的阶段。说白了他们有了成就伟大的物质基础,能够为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祖国做些事情!能够成为如今中华乱世之表率、迷茫国人之偶像!甚至重塑如今人们混乱价值观!他们有机会成为伟大之人,而不是令如今我们全国人民只能仰望万恶资本主义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比尔盖茨。照常理,中国富豪的生意方式和行事风格应该和创业阶段有了根本变化。即使是黑社会,在“做大做强”、环境变化之后还要想办法“洗白”,为什么偏偏中国的富豪就那么缺乏创新、有那么严重的“成功路径依赖”倾向呢?
即使今天,我依然觉得黄光裕是一个“准伟大”之人。黄光裕的成功,更多依赖商业模式的创新。黄光裕使电器行业品类商店出现大大提前,推动了中国零售行业的升级,提升了社会效率,而真正受益的是广大消费者。消费者真真实实地获得了更便宜的商品、更优质的服务。是黄光裕令三星、飞利浦等国际厂商俯首!试问各个行业,有几个能如此!也是黄光裕在汶川大地震时捐资5000万,试问在中国挣了大量人民币的国内外厂商,又有几个如此!作为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在保证自己核心业务稳定的同时,更多的是应该想想能为社会做些什么?为社会效率的提升、为商业道德的塑造、为民族的竞争能力……,这些当是“伟大”之事!而盈利方式也应该有根本的变化,不能以手中资金为工具,行不良社会之行为。这些凡人之事,如果黄光裕等富豪为之,又怎能逃“为富不仁”之名!又怎能令自身有所提升,成就一个“伟大”自我!
另,我一直认为,一个商业组织里一旦有一个人的行为以“伟大”为目标,那么这个商业组织和其他商业组织就有了本质变化。不论内部管理还是外部竞争,都有了一个更高台阶!在公司内部,创始人和员工不再是对立关系。也就是说创始人“渴望伟大”,其他人“企图拥有”,在不同的目标下能够达成一种和谐!该组织解决内部问题以及外部策略的思路将发生根本改变!我想,纵横的成功也许根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