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指能为企业带来利益且不能被竞争对手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通常包括两部分内容:非专利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包括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非专利技术秘密包括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商业秘密的泄露有时甚至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商业秘密和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可以公开的知识产权项目相比,有以下特点:
第一, 商业秘密的特性是不能公开,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可以公开的。例如专利权有充分公开的要求,要求该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经过创造性的思维就可以实现该专利。如果专利公开不充分还会导致丧失专利权。
第二, 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企业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掌握该商业秘密的企业具有了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企业以该信息获利,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掌握该信息的企业使用该信息。
第三, 商业秘密不具有法定的保护期。一项商业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如制药和化工中的配方,如果企业保护得当可以使用几十年。在陶瓷生产领域,独特的生产流程可以使用几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