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消费现象并非新生事物,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在上世纪70年代出版的《未来的冲击》一书中就预言:人类社会在“服务”的竞争之后,下一个需要的就是“体验”。市场营销学专家菲利浦.科特勒不久后也提出,教育和旅游的“体验性”将逐渐凸显出来,并且成为一种经济特征。
而一提到体验经济,就不能不提到美国学者B.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H.吉尔摩于1999年合著的《体验经济》一书,他们认为体验是当一个人达到情绪、体力、智力甚至是精神的某一特定水平时其意识中所产生的美好感觉,是使每个人以个性化的方式参与其中的事件,消费者愿意为这类体验付费因为它美好、难得、非我莫属、不可复制、不可转让、转瞬即逝,它的每一瞬间都是“唯一”的。
从经济形态来看,体验经济是产品经济、商品经济、服务经济后的第四个经济阶段,其最鲜明的特征是企业提供一种让客户身在其中并且难以忘怀的体验。如果说产品经济时代人们满足产品的功能,商品经济时代人们要求商品的特色,服务经济时代人们考虑商品带来的利益,在体验经济时代里,人们则追求与众不同的感受,人们渴望参与、体验过程并因此历久难忘。甚至可以说,体验经济就是顺应“以人为本”时代大潮的产物。 体验从服务中分离出来,就像服务从商品中分离出来那样。在服务经济中,人的欲望是更多更好的非物质享受。当前人则更希望从消费物品与服务中获得个性化的体验,人们的消费正从“有形的消费品转向花钱买感觉”。这里所说的感觉也就是《体验经济》中作者所说的体验。消费趋向于个性化、多样化,追求一种刺激,已成为新一代消费的特征,可以预言这种趋势还会加强,甚至成为主流。 B.约瑟夫.派恩,詹姆斯.H.吉尔摩在《体验经济》中提出了一个分析模型,他们考虑了两个方面:人的参与程度(横轴,消极与积极),表明是否直接影响表演;第二个方面是联系的形态(纵轴,吸收和进入),它使消费者和事件成为一个整体.以上的组合,将体验分成4种形态:娱乐(积极参与/吸收),教育(消极参与/吸收),逃避现实(积极参与/浸入),审美(消极参与/浸入),这四种形态及其混合应用,可以构成体验创作的丰富空间。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迪斯尼创造的童话世界、索尼创造的未来科技、戴尔创造的顾客参与设计、麦当劳创造的欢乐营销,都是体验经济中的经典之作;而哈雷机车的忠实拥趸们将哈雷商标刺在手臂等显眼部位作为一种荣耀,则将这种体验演绎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当然,体验经济也让这些企业获益匪浅,树立了它们难以逾越的差异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