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掌控你的人生:生活中的博弈》
3. 按照参与者能否形成约束性的协议以便集体行动,博弈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 合作博弈是指所有参与者都是从利己的角度出发,与其他参与者进行谈判并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或形成联盟,参与者在协议范围内进行的博弈,其结果对联盟各方均有利。合作博弈主要研究人们达成合作时,如何分配合作得到的收益,即收益分配问题。 合作博弈强调团体理性、效率、公平和公正。典型的合作博弈是某一行业的寡头企业之间的串谋行为,即企业之间通过公开或者私下签订协议,对各自的价格或产量进行约束,以达到获取更多垄断利润的行为。 反之,不能强迫其他参与者遵守某一协议,各参与者只能选择自己的最优战略的,则属于非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主要研究人们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如何选择决策,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即策略选择问题。

非合作博弈强调个人理性、个人最优决策。下面将要讲到的"囚徒困境"就是典型的非合作博弈。因为非合作是社会中利益博弈的常态,所以非合作博弈是博弈论探讨的主要内容。 非合作博弈按照参与者对其他参与者的信息掌握程度和博弈各方采取行动的顺序,可以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即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这四种博弈一个比一个精彩,也一个比一个难,如下表所示。 (1)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纳什均衡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讲的是在博弈过程中,所有参与者事先达成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规定每个决策主体的行为规则。如果在没有外在强制性约束时,各参与者自觉遵守该协议,没有人偏离协议规则,就构成一个纳什均衡。只要有一个参与者违背该协议规定,则此协议就不构成纳什均衡,就不可能自动实施,不满足纳什均衡要求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2) 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 动态是世间万物的基本特征,而静态只是一种独特的理想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当一个参与者后采取行动时,自然会根据先前参与者的选择而适时调整自己的决策,而先采取行动的参与者也会理性地预期到这一点,所以也会考虑到自己的选择对其他后行动参与者的影响。 1965年,经济学家莱茵哈德·泽尔腾将纳什均衡引入动态分析,提出了"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的概念。它要求在博弈过程中,任何一位参与者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选择都是最优的,参与者应该随机应变,而不应固守前谋,这就推导出"子博弈"的概念。当参与者的策略在每一个子博弈中都构成纳什均衡时,就形成"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