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买房划算,还是租房划算?民国人也问过这个问题。 1930年10月20日,一个名叫好望的读者给编辑写信说: 我们自结婚以来,差不多十年了,生了两男一女,还算是一个小家庭。新近发生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住的房子一向是租人家的,朋友们忠告我说:“你要自己置一栋房子。”我自己也常常是这样盼望着。不过我的妻子有许多朋友都是租人家的房子,她们常对我妻子说:“你们俩对于房子的计划简直是近乎发痴!”她们所举的理由,是自己的房子又要修理,又要纳税,碰着邻居不好,想搬又搬不动。不知先生高见如何?请有以教我。 也就是说,这个读者已经老大不小了,结了婚,生了孩子,拖儿带女过日子,一直在租房住,他的朋友劝他买房,他妻子的朋友却说买房没有租房划算,他拿不定主意,所以请编辑指点迷津。 编辑是怎么回复呢?跟他的朋友一样劝他买房,还举出了四条理由: 第一,买房比租房有面子; 第二,买来的房子属于自己,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比较舒心,比较自由; 第三,房价年年都在涨,现在买,将来卖,可以赚钱; 第四,年轻夫妇爱花钱,如果一直租房,就会一直攒不到钱,而如果买了房子,每月得向银行还款,两口子自然而然会省吃俭用,齐心协力地攒钱。 最后编辑又说:“照摊还法借款置房子的青年夫妇,数年后总是有房子,而不这样做的人,到头来总是空无所有。”他说的“摊还法”,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按揭买房,分期还贷。 按揭买房在民国上海是很流行的,首付一般只需要30%,最高不超过50%。当然上海房价也是很高的,一所普普通通的石库门房子,不带车库的话需要5万块大洋,带车库和小花园的话要卖到8万块大洋以上。大学毕业生进公司当职员,或者去政府做公务员,月薪必定在100块以下,不吃不喝连续攒上十几年,才能挣够首付,而前提还是房价不能涨得太快,不然永远也挣不够首付。那位读者之所以结婚十年还没买房,我估计根本原因还是没攒够首付的缘故。 但奇怪的是,能付起首付的家庭也不一定买房。徐志摩您知道吧?他跟陆小曼婚后在上海定居,一直是租房住。当时徐志摩同时在三所大学教书,月薪高达600块大洋,勒紧腰带攒上几年,都够给一所新式石库门洋房交首付了,可他就是不攒。他们两口子在上海法租界租洋房、雇女佣、叫堂会、开party,陆小曼还抽大烟,每月都要吻别大量的银元,所以始终都买不上房子。 鲁迅跟许广平在上海定居了好多年,也是一直租房。鲁迅的收入没有徐志摩那么稳定,但是也属于高收入群体,平均每月进账500块大洋是不成问题的,可是直到鲁迅去世,仍然是在租房。鲁迅夫妇比徐志摩夫妇俭省得多,可惜省出来的钱不是让鲁迅寄给远在北京的母亲和原配夫人朱安,就是让鲁迅买了书、接济了青年,所以他们到头来也是付不起首付。倒是鲁迅在北大教书时教过的学生许钦文比较有办法,在杭州按揭了一块地,然后再用这块地作抵押,贷出钱来盖房,很快就成了有房一族,虽然直到日本鬼子攻进杭州他还在还月供。 总的来说,民国人的心理跟咱们现代人差不多,都相信买房比租房有面子,住自己的房子比住人家的房子要自由,都承认按揭买房是迫使自己努力工作和省吃俭用的有效办法。但是民国人对拥有一套住房的渴望远远没有现代人强烈,当时的社会习俗并不要求结婚必须有房,一个有名声有地位的成功人士也并不会因为自己在租房而感到丢人。 段祺瑞下野以后一直租房,蔡元培回国以后一直租房,北洋军阀时期的海军上将萨镇冰就任期间一直租房,冰心的爸爸、海军部次长谢葆璋在北京租房租了十几年,后来去上海定居,仍然是租房子……有这些租房的大腕罩着,鲁迅和徐志摩当然可以不攒钱凑首付,即使许广平跟陆小曼抱怨,他们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么大的领导都在租房住,咱凭什么买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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