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从经典中汲取成功要领:孝经智慧》
古代有所谓伦理道德的“五教”,也称为五常之教,指教父以义、教母以慈、教兄以友、教弟以恭、教子以孝。如《尚书?舜典》:“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左传?文公十八年》:“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恭)、子孝。”古人认为,抓住这些教化,那么其余用来教化人的也可以推而知道了;在众多的道德教化中又以“五教”为最要,而“五教”之中又以孝为至要。 2.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第67节:孝经智慧(3)](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06423776637348.jpeg)
《注》:“父母全而生之,己当全而归之,故不敢毁伤。” 这条内容是说,自己的身体以及毛发肌肤等,都是父母给予的,不敢有所损伤,这是孝子的第一件要事。孔子又说过:“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这种理念,曾子铭记在心,且一生遵行,甚至在临死之前,还自豪、自慰地让弟子们看看自己手、足,没有损伤的身体,作了又一次示范性的孝道的教化。 有意思的是,曾子的学生乐正子春又传承了老师的榜样,且又传递给自己的弟子。《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就记载这样的事情: 乐正子春走下堂的时候,扭伤了脚,后来伤好了,但是数月不出门,仍旧有忧愁的脸色。门下的弟子询问:“夫子伤足瘳(,病好),数月不出,犹有忧色,何也?” 乐正子春曰:“善如尔之问也。吾闻之曾子,曾子闻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人为大矣。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之不敢忘也。今予忘夫孝之道矣,予是以有忧色。”乐正子春也严格地遵行爱惜身体,保全身躯就是孝;不过乐正子春也显得有些“迂”,有点“愚”,太拘泥于举足移步之琐碎之处了。如果都像乐正子春那样的话,那么人生怎样去作出一番叱咤风云的事业来? 其实孔子的话是有深刻的道理的:其一,身体是行孝道的载体,没有这一载体,子女如何很好地奉养父母、孝敬父母?身体是行孝之本,因此要全之。二是,保全身体,不受到伤害,主要是指不要犯罪而受到刑罚,不要在与他人斗狠之中受到伤害,不要在声色犬马之中糟蹋生命,不要不爱生命不知节制,而早逝、夭折,死于非命。三是,保全好身体,还能为国家服务,当时是“事君”,这是孝的延伸。四是,保全好身体,还为了传宗接代。五是,对于保全身体,孔子是很辩证的。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为了闻道,可以朝闻夕死;面对着道义,可以赴汤蹈火,在所不惜。这些才当是孔子所说的大道理。 3.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注》:“言能立身行此孝道,自然名扬后世,光荣其亲,故行孝以不毁为先,扬名为后。”《疏》:“又言孝行非唯不毁而已,须成立其身,使善名扬于后代,以先荣其父母,此孝行之终也。若行孝道,不至扬名荣亲,则未得为立身也。” 孔子又提出更高层次上的孝道的内涵,那就是孝不仅是保全身体、不毁坏就行了,这仅是一个开始而已。在此之后,应该是立身行道,只有行道,才能立其身,从而扬名后世,光显父母。这就成了根深蒂固的传统理念,后代要光宗耀祖,这是孝的终极目标了。反过来说,如果子女辱没先祖先宗,那就是最大的不孝了。 4.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注》:“言行孝以事亲为始,事君为中,忠孝道著,乃能扬名荣观,故曰终于立身。” 孔子又接着完整地揭示了孝的逻辑进程有三阶段:始——中——终。 (1) 孝之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是孝之“始”;“始于事亲”,这也是孝之“始”。“事”,是奉事、侍奉、服务的意思。从自己身体的保护、保全做起,从在家里奉事父母做起,这就是孝的起始。 (2) 孝之中。“中于事君”,这是由家里的“事亲”,走向社会的“事君”,侍奉国君,为国家做事,把孝道推广开来了。在此过程中间,孝行又转化为侍奉国君的“忠”,这是“移孝为忠”。“中”,解释为中间:一是指行孝道之中间,相对于开始之“始”、结束的“终”而言;一是解释“中”为年龄的青壮年出仕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