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行业的这场“贴牌”游戏中,贴牌企业有多少尴尬?贴牌经销商又有几分无奈?风雨沉浮中,总会发现一种良好的厂商共赢关系吧?
厂商关系是个老话题,老话题不代表没有问题。许多业内人士把厂商比喻成“情人关系”、“夫妻关系”,希望双方建立一种真正的双赢模式;可是透过贴牌现象看酒行业的厂商关系,不由得多了几分感慨和更深层次的思索。
贴牌是企业的尴尬
毋庸置疑,从一瓶酒的生产到终端消费者手中,其中经过的环节中,流通链获取了相对较多的利润,这是历史原因造就的,计划经济刚刚转入市场经济的时候,许多名优酒国营企业产出好酒却卖不出去,“皇帝的女儿也愁嫁”。作为名优酒国营企业来说,他们需要营销人才帮他们把酒卖出去。可是“知人”后要“善用”,而“知人”却不“善用”恰恰是某些名优酒国营企业的软肘。
某家名优酒国营企业的一位代理商,代理着这家的一个正品品牌,凭借自己的能力和热情,努力开拓出了一片市场,这是代理商花了几年时间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财力、物力和人力打拚出来的市场,可是后来这家企业领导班子换届,新上任的领导重新给代理商调整区域,把这位代理商打拚出来的市场给调走了,换位思考,谁能没有遗憾呢?深层次思考,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国有企业体制有待完善的问题了,而是作为一名中国企业家在中国这样一个国情背景下做人做事、思考问题、处理问题方面的一种误区了。
稍微有点头脑、有点想法、有实力有资源有渠道的营销人才,不愿意为企业打工,不愿意去养“人家的孩子”,所以贴牌成了最佳选择,品牌买断以后,品牌成了自己的品牌,企业只是自己的“白酒生产车间”,自己进行品牌开发、市场开拓。对于企业来说,表面看很美,销量上去了,市场占有率上去了,年销售数字上去了,但试问一下,这其中企业得到了多少实际的利益呢?销量中又有多少是贴牌的销量呢?自己的正品的销量、市场占有率、年销售数字上去了吗?当某个城市的终端全都是企业的贴牌,却找不到一瓶自己的正品时,企业会不会感到几分尴尬呢?如果再想到自己本是一家名优酒企业,如今更主要的作用是一个“白酒生产车间”,以廉价的劳动提供着廉价的产品,日复一日做着“中国制造”而非“中国创造”,风景却是贴牌和贴牌商那边独好,那么企业会不会更觉尴尬呢?
贴牌是酒商的无奈
如果说在这场“贴牌”游戏中,酒商获取了更大的一块蛋糕,企业得到的是更多的尴尬,那么为什么说贴牌是酒商的无奈呢?
透过这几年贴牌在酒行业的风雨沉浮,我们看到能笑到最后的贴牌商毕竟只是极少数,大部分贴牌商都处于无奈的境地。
第一类贴牌商,依靠大财团,拥有很大的资本实力,凭借自身实力,大规模的海陆空宣传轰炸,确实出名了,可它却是一种“浮于水面的名气”,缺乏百年品牌那种厚实的品牌根基和文化底蕴,只能被消费者划属于“流行”一类;而酒类产品恰恰是需要厚实的品牌根基和文化底蕴来支撑的,所以他们的成熟期很快同时高潮期也很短。
第二类贴牌商,资本实力次于第一类,没有一棵“大树”给你源源不断的支持,任你大把大把地“烧钱”,所以也只是名噪一时,偏安一隅,坚守自己的那一块区域市场已经有点困难,还谈何“从区域品牌做到全国品牌”?
第三类贴牌商,资本实力更次于第二类,只是自恃有点实力、资源和能力,做一把投机生意,什么好卖就开发一个卖一下,卖不动就马上扔掉,再另外开发一个品牌……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越是这种没有远虑的“游商”,越是容易做垮自己的品牌,这样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企业,搞得名优酒企业都不愿意跟他合作了,迫于无奈,去找二流企业合作,二流企业的贴牌不如一流企业的贴牌,尤其是金融危机背景下,二流企业贴牌更缺乏竞争优势,所以终会导致越做越小,往下游经销商和终端零售商下滑……
总有一种良好的共赢模式
贴牌之所以能在酒行业流行起来,是市场经济中的自然选择,存在即合理,它是一种矛盾的产物,一种软性解决方式,亦符合中国的国情、人情。
在酒行业这几年的贴牌热潮中,认真寻找,总是会发现一些成功的贴牌,他们的“成功”,不仅是指市场上的成功,更多的是指厂商关系的成功、一种良好的共赢模式的建立的成功。一个“知人善用”的名优酒企业家、领导者,与一个有大局观念、长远目光的酒商之间的合作,就是一种良好的共赢模式。
在这种良好的共赢模式中,企业家要更多考虑贴牌商的利益,考虑到贴牌商自身的需求,不论是品牌开发、市场开拓还是战略规划,都给予最大的支持;不仅要满足对方的赚钱需求,还要满足对方长远的利益需求。有舍才会有得,满足对方才会使自己得到满足,这不仅是幸福美满的“夫妻”相处之道,更是和谐共赢的“厂商”合作之道!
在这种良好的共赢模式中,酒商要更多考虑所贴品牌的发展,考虑所贴品牌的利益,把自己的品牌战略融入到所贴品牌的大战略规划中去,自己成功的时候,尽可能去帮助企业把他们的正品做大做强,把所贴品牌做大做强,其实就是把自己的贴牌做大做强!
当一名贴牌商做成功以后,他要考虑“往上走”的人生规划问题,酒商的发展就是企业家,从一名酒商跨越到企业家,当贴牌商有这种需求,同时遇到的是“知人善用”的名优酒企业家的时候,这样的合作,才是一种良好的、真正的、实实在在的共赢模式。
虽然说商海中“利”字当头,大家都是为“利”而来,但是“利”有“大利”与“小利”之分,追逐于“蝇头小利”的人永远得不到“大利”,只有追求“大利”的人,才懂得“舍”与“得”之间的哲学,这样的人才能得到“大利”,成就更高的自我、更强大的品牌;“大利”与“小利”的抉择,是每个企业家和酒商都应该认真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