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明/文
“格力空调作为行业领军企业之一,竟然也做虚假宣传,实在令人意外。看来,在与美的空调的对阵中,格力也很被动,不得不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来参与竞争。”一位二线空调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坦言,行业的竞争秩序有赖各家企业的共同维护,特别是像格力这样的领军企业,更应该彰显大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记者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获悉,8月23日,该院已就重庆美的空调公司起诉重庆新兴格力电器公司虚假宣传案作出一审判决:格力空调虚假宣传行为成立,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时,还判令被告重庆新兴格力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和其它合理费用3万元,并要求被告在《重庆商报》上刊登声明,就其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格力也做虚假广告 据了解,两大空调巨头在重庆的这场官司,起源于今年3月初的格力空调广告。当时,格力空调在《重庆商报》、《重庆时报》、《重庆晨报》和网络上发布的广告中,突出“3天格力空调销售突破15万套,市场占比达81%,空调专卖系统格力市场占比97%”等语句,同时还醒目打出了“霸主格力、恒战恒强”的主题。 随后,重庆美的空调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质疑格力广告上所刊登的销售数据为虚报“权威统计数据”,并声称要将格力的这种虚假宣传行为诉诸法律。随后,格力的数据出现了自相矛盾:格力广告中的数据称来源第三方调查公司,但数据源重庆上之商务咨询公司提供的《重庆空调市场月度销售状况分析报告》中的数据,与格力广告数据并不相符,且相差较大。 法院审理后认为,格力公司利用广告形式,对空调销售和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不实宣传,尤其是“3天销售突破15万套……”等语句,使一般消费者误认为格力空调占据了空调市场绝大部分的份额,具有任何其他空调都不可能与之相比拟的市场优势地位,进而影响消费者购买空调的决策,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王书赟律师表示,由于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等案件,耗费精力、物力,举证难度也大,一般来说,多是通过工商、质检等行政部门来协调解决。此次,重庆五中院的依法判决,是近年来司法机关首次介入家电领域中的企业间不正当竞争案件,这为以后规范企业的市场竞争行为、减少一些不正当竞争事件起到了积极震慑作用。 格力为何出此下策 对于格力空调此次在重庆出现的虚假宣传行为,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这是近年来两大空调巨头对垒争锋、竞争白热化的一个缩影。格力空调从处变不惊,到现在的急躁不安,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在各个区域终端市场的争夺中,其被美的逼到了“墙脚”边。最新公布2009年格力电器上半年业绩报显示,其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近20%。由于下半年是空调销售的传统淡季,其还将面临较大压力。 一位曾在安徽格力电器任职的人士表示,格力总部对于省级销售公司的管理很松散,主要是以销售与回款作为考核指标,省级公司对于下面网点的管理更是如此。导致许多地区性的销售公司为了急于扩大市场份额,常会采取一些夸大宣传等手段来参与竞争。 在法院的判决书中,也出现了关于美的、格力两大品牌竞争白热化的描述。今年2月底,当美的空调在重庆推出阶段性的6.5折空调优惠促销活动广告后,格力空调随即也推出了6.8折优惠促销的广告。两家企业的较量在区域市场上全面公开化。 对此,品牌研究人士冯洪江表示,无论是企业间竞争过于激烈,还是管理不严造成过错,对于格力这样的大企业而言,都是极为不妥。虚假宣传不仅与格力空调一贯严谨、务实的企业风格不符合,也与格力空调一直推动的“工业精神”格格不入。通过广告手段来虚报销售业绩,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二三流小企业身上。 自去年以来,在竞争热点、产品趋势、网络布局等一系列竞争中,美的空调全面领跑,令格力陷入了跟随者的队伍中,给格力参与区域市场份额的抢夺和产品销售增添了许多压力。今年初开始,格力也被迫展开了从下游营销到上游技术的艰难转型之路。 截至发稿前,重庆格力销售公司并未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