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日报
繁荣发展服务业是青岛市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全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支持青岛市服务业做大规模、做优结构、做足特色、做强地位,市工商局日前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对服务业企业组建集团,企业名称管理等都采取了新举措,并将设立“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方式,支持全市服务业实现新发展。
支持领域:金融等九大行业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该《意见》将重点加大对青岛市的金融、现代物流、旅游、房地产、科技与信息服务、商贸流通、文化创意、中介服务、会展等九大行业的支持力度,从而推动全市服务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突破。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中明确将支持服务业领域所有制结构调整。加快国有服务企业改革步伐,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服务垄断行业市场化进程。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外,所有竞争性和非竞争性服务领域,都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与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竞争。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购买、兼并等形式,买断公有制服务企业;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服务业,相互参股,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优化青岛市服务业所有制结构。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通过兼并、组合、重组等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将主要在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增强服务等环节“发力”,结合“红盾帮扶工程”,全市所有登记窗口要开辟服务业企业“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对服务业重点企业要纳入“直通车服务”范围。每个分(市)局选择1家服务业企业集团、5家服务业企业,结对开展帮扶活动,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工商服务。严格落实政务服务承诺,切实保证对服务业企业办理各类工商登记的零投诉。
支持法则:从简+放宽+鼓励
《意见》中也规定了多项新支持举措,值得广大服务业从业者关注。
鼓励服务业企业组建集团。鼓励服务企业以商标等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出资。降低服务企业集团登记门槛,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总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即可申请办理企业集团。允许服务业集团各成员企业注册资本依法分期注入。
放宽服务业企业名称管理。为便于经营,服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门店名称牌匾经登记机关备案,允许使用简称;全国性大型服务企业在青岛设立的同业企业,其名称中行政区划可以放在行业之后。具有三个以上的连锁经营门店的企业,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连锁”字样。允许服务业集团从属门店冠以集团简称。支持以外商国际知名商号作字号,支持进出口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国际贸易”、“对外贸易”、“进出口”等行业用语。
放宽服务业企业经营范围核定。除前置审批项目外,登记机关对从事新兴服务业经营项目的经营范围用语,可按企业具体情况核定。企业分支机构经营项目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可由企业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注明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鼓励外商投资分销和旅游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大力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于不涉及准入审批的业务,根据企业申请核定经营范围。
促进个体私营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对免予工商登记的个体经营者实行备案管理。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一律免于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复转军人等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扩大就业、活跃城乡经济。
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监管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业生产服务行业拓展。鼓励农村经纪人发展,为农民走向市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