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关于对特许经营企业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及代理机构: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规定,对于在2007年5月1日以前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应该在2008年5月1日以前办理备案,逾期没有备案的,应该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并处以罚款。据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8年5月1日以后,备案机关不再直接受理2007年5月1日以前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的备案申请。上述企业如需备案,须向备案机关提交“逾期备案的情况说明”,并按照备案机关提出的处理意见执行后,经备案机关同意,方能继续申请备案。

已经向备案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没有领取登录号或者已领取登录号,但尚未核准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不在本通知范围之列。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关于对特许经营企业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特此通知!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9101032201/307786.html

更多阅读

关于举办2015年国防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 有奖征文活动通知

关于举办2015年国防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根据《关于印发<庆祝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学生军训试点工作3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苏教体艺〔2015〕4号)文件精神,接省教育厅文件通知,我校将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

声明:《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关于对特许经营企业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为网友划过天空的板砖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