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桂旭 实习生潘 韬)惠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内及校园外半径50米,医院、儿童娱乐场所内不得设卷烟零售点。今日起,《惠州市惠城区2007~2011年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开始实施,《规划》对惠城区今后5年的卷烟销售点合理布局进行规范。
50米内原则上不多于3个零售户 根据《规划》,卷烟零售点需设在城区繁华路段,即人口密度大、人口流量大的地带,每个零售户覆盖人口应不低于400人;一般路段,每个零售户覆盖人口应不低于500人;在50米之内路段已有3户以上持证经营的,原则上不再设新的零售点。居民区及新开发的小区内零售点布局500人以下不超过2个,500人以上每超过200人可增加1个。工业区零售点布局每5000人不超过2个。另外,各景区、旅游区的零售点每平方公里不超过2个。各类果菜、水产交易、农贸市场零售点布局原则上不超过4个。 《规划》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内及校园外半径50米,医院、儿童娱乐场所内不设零售点。经营易燃、易爆、有异味、有毒、有害商品及其它影响烟草制品质量的经营场所不设零售点。而大、中型商场、超市、连锁经营的商业、企业(单店经营面积800平方米以上),可不受零售点数量和间距限制。
下岗人员凭证明优先发证
另外,《规划》还照顾到社会贫弱群体,下岗失业人员(家庭有两人下岗或一人下岗一人一直没有工作)、残疾人(五级伤残以上并有经营能力)、军烈属、复退军人、特困户(享受政府低保救济)等相关政策扶持的特殊群体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在不影响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凭有关证明优先发证。 据了解,11月2日,有关单位举行了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对《规划》进行了讨论完善。根据《规划》整体目标,惠城区到2007年底卷烟零售点发证数3000户(新发证193户),到2008年底发证数3494户(同比新增494户)。市烟草专卖局表示,将根据《规划》标准,采取自然淘汰或违法淘汰的方式,对不适合《规划》的卷烟零售点逐步进行调整。惠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