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这样比喻说:厦门的药店多过米铺。记者从药监部门了解到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市的零售药店从2002年的187家,已经增长到了目前的800多家,几乎每年都以上百家的速度增长。在零售药店急剧增长的同时,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我市药监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新药店审批“门槛”抬高
为进一步把好药品市场准入关,今年5月,市药监局制定实施了《厦门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暂行办法》。新办法规定,厦门新开办的单体零售药店须配备2名以上(含2名)药师,未实施药品连锁经营的药店,至少有1名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是指同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以前,厦门的零售药店只要配备一名普通药师就可以了。新规的出台意味着进入医药零售行业的门槛比以前提高了不少。”不少业内人士这样表示。
除了对药师资质的规定之外,新办法还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筹建时,须将平面图提交给药监部门审核;药店负责人在药店开办验收前,须通过药监部门组织的测试,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才能开办药店;药店从业人员须全部经过药监部门的资质审查和登记备案,并佩带统一制作的工作牌上岗等。
确保药品进货渠道合法
为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净化药品流通市场,我市药监部门一方面监督企业全面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对2005年通过GSP认证和2006年开办的300余家零售药店开展了贯彻落实《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GSP跟踪专项检查。同时,对全市零售药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实现全市所有药店现场监督检查100%覆盖的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我市单体药店在硬件、软件方面有较大的改善,进货渠道较为规范,店容店貌管理方面较为整洁卫生,药店的整体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也仍有一些药店存在不重视建立药品质量档案、未严格按规定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药师不在岗等情况。为此,药监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力度,共下发警告、责令整改通知书79家,对1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零售药店,依法予以停业整顿7天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
鼓励药店发展连锁经营
药监部门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我市药店数量近几年大幅增长,但是,在我市现有的800多家药店中,连锁门店仍然仅有110家。市民熟悉的祝强、好又惠等药店,尽管名义上也是连锁,实际上却属于“单干”的状态。也就是说,厦门的药店多是小型的“单体店”,真正意义上的连锁企业只有光华、鹭燕、九鼎、东南、同仁堂五家。
在一个竞争成熟的市场上,连锁药店的比例一般能达到60%~80%,由此可见,厦门的药品零售连锁化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市药监局副局长叶飞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连锁药店在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方面都有严格的制度,各方面的管理都较为完善,可以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放心的药品。与之相比,单体药店的管理就比较松散,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是药监部门监管的重点。
叶飞云表示,国内一些大中城市中,连锁药店的比例相当高,与它们相比,厦门1∶7的比例就显得比较低了。因此,市药监局已经向省局递交了相关报告,为鼓励更多的连锁药店在厦门落户争取优惠政策,希望有更多的单体药店能加入连锁经营的行列。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