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该省农村市场建设问题出台系列具体措施。
《措施》要求,鼓励连锁龙头企业到没有连锁超市的乡镇新设门店。对新建、改造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农资配送中心、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给予一次性、一定比例的银行贷款贴息。对食用农产品销售额达到4000万元以上的连锁企业、或年交易额在2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配送中心,按不同规模和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此外,新办村级消费品、农资连锁店,实行独立核算的,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对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上述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措施》还规定,农村市场网点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重点保证、优先安排。连锁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仓储项目建设用地,按仓储用地对待;属经营性用地,允许带招商引资项目进入当地土地市场以挂牌方式出让。对湘籍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我省生产的鲜活农产品车辆,凭有效货物运单,免收普通公路、路桥通行费,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有条件的收费站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以确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