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浦发银行网点 哈尔滨市商品市场体系(商业网点)建设规划



   来源:哈尔滨日报

  第一条为了适应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使商品市场体系(商业网点)的建设发展与城市总体布局相匹配,尽快解决哈尔滨市商品市场建设中的问题,引导企业合理选址、适度集聚、公平竞争,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由哈尔滨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规划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商业网点建设选址,均应遵循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哈尔滨市域范围,市区总面积为4272平方公里;规划重点为《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的规划城区范围(不含11县市),总面积为458平方公里(规划商业金融用地2327.3公顷)。

  第四条 规划内容 本规划所指商品市场是指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农产品市场、商业物流等经营性场所。

  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对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商业街、大型零售网点、大型综合及专业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市场、商业仓储及配送中心等发展布局做出规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06年-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6年至2010年,即“十一五”时期;远期为2011年至2020年。

  第二章 商品市场发展总体战略

  第六条 商品市场功能定位:立足哈尔滨、服务黑龙江、辐射蒙吉辽,面向东北亚。

  第七条商品市场发展重点扩大消费品市场规模,重点发展新型零售业态,推动零售商业网络化。加快生产资料流通方式创新,重点发展商业物流,推动批发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重点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推动农村市场连锁化。

  第八条商品市场发展理念树立大流通、大商贸、大市场、大交通的理念;树立科技网络的理念;树立旅游服务的理念;树立绿色生态的理念;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第九条 商品市场发展策略:依托优势产业,建设特色市场;实施品牌战略,发展外向经济;把握地缘特征,构建国际名城。

  第十条 哈尔滨市商品市场建设序列:繁荣江南,建设江北,发展群力,开发哈东,推动哈西。

  第十一条 商品市场发展目标:服务和谐社会、引导产业方向、推动工业振兴、促进市场繁荣。

  第十二条商品市场近期发展指标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05年的786.7亿元增加到1400亿元左右,年递增12%左右。人均零售商业面积由2005年的0.48平方米增加到0.64平方米左右,年递增6%左右。全市商品流通业的社会就业率由2005年的10%提高到17%左右。

  第十三条商品市场远期发展指标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0年的1400亿元左右增加到4750亿元左右,年递增13%左右。人均零售商业面积由2010年的0.64平方米左右增加到0.95平方米左右,年递增4%左右。全市商品流通业的社会就业率由2010年的17%左右提高到29%左右。

  第三章 商品市场发展规划

  第十四条 商品市场发展空间布局:一带三主题,九区域八场区,十八个社区商业。

  一带三主题:建设中山路现代服务业积聚带(一带),建设以中央大街为主线,以“索菲亚”广场为支点的旅游休闲型主题商业中心;建设以果戈里大街为主线,以新世界百货为代表的秋林地区品牌消费型主题商业中心;建设以靖宇大街为主线,以老店铺、名小吃、茶楼等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服务型主题商业中心(三主题)。

  九区域八场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动力区、平房区、松北区各建设一个区域商业中心,呼兰区建设两个(呼兰老城区和利民开发区)区域商业中心(九区域);建设城乡路批发市场区、哈东批发市场区、先锋路批发市场区、哈西批发市场区、松北批发市场区、哈南绿色花园生活资料批发市场区、松北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区、哈南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区(八场区)。

  十八个社区商业:在道里区顾乡大街、哈药路,南岗区学府路、和兴路、哈特地区,动力区和平路、三大动力路,香坊区菜艺街、中山路、红旗大街、公滨路与木材街,道外区东直路、铜锣湾地区(二商店),松北区前进、松浦、四环西部中心区,呼兰老城区,平房南部新区西江路建设十八个社区商业。

  第十五条 商品市场结构发展策略:四控制、四发展、四建设。

  四控制:控制市级商业中心规模,控制大型商业网点数量,控制传统零售业,控制传统批发业。四发展:发展新型业态,发展现代连锁业,发展区域商业中心,发展社区便民网点。四建设:建设绿色食品批发市场,建设特色山货批发市场,建设对俄轻工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东北亚贸易园区四个特色市场。

  控制、发展、建设是商品市场结构调整、优化的客观要求,要采取立法、行政依法监督和服务的方法进行控制;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的方法进行发展;采取定位招商、市场化运作的方法进行建设。

  第十六条 大型网点数量宏观控制

  1.到2010年,哈尔滨市大型网点数量的宏观控制

  大型超市不超过24个,比“十五”时期增长60%。大型百货店不超过14个,比“十五”时期增长40%。购物中心不超过6个,比“十五”时期增长2倍。大型轻工产品批发市场不超过12个,比“十五”时期增长50%。大型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不超过15个,比“十五”时期增长50%。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不超过6个,比“十五”时期增长2倍。

  2.到2020年,哈尔滨市大型网点数量的宏观控制

  大型超市不超过51个。大型百货店不超过32个。购物中心不超过16个。大型轻工产品批发市场不超过48个。大型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不超过36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不超过44个。

  第十七条 大型网点选址控制

  1.大型超市逐步搬迁沃尔玛万达店和中山店。在中山路、红军街、宣化街、大直街、果戈里大街、经纬街、新阳路、友谊路、大新街、中央大街、尚志大街、田地街、南极街、大成街、一曼街、学府路、和平路两侧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超市。新建大型超市停车场面积不低于营业面积的50%。其中室外停车场面积不低于20%,保证周边具有一定的停车、换乘、配送货物等专用场地。

  2.购物中心在中山路、红军街、宣化街、大直街、果戈里大街、经纬街、新阳路、友谊路、中央大街、尚志大街、田地街、南极街、大成街、一曼街、大新街、学府路、和平路两侧原则上不再新建购物中心。新建购物中心停车场面积不低于其营业面积的40%,停车位500个以上。

  3.大型百货店 道里区和南岗区的商业中心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百货店。

  4.大型批发市场 逐步搬迁中心城区的大型批发市场,原则上禁止在二环以内新建大型批发市场。

  第十八条消费品市场总体布局形成以3个主题市级商业中心为主导,以9个区域商业中心为支撑,以18个社区商业为基础,以36条商业街和专业市场为特色,形成多层次的市场格局。

  第十九条 消费品市场发展策略 突出商业渠道品牌,提升市级主题商业中心,发展区域商业中心,建设社区便民商业设施。

  第二十条 重点建设内容

  推进道里区大商集团哈尔滨新一百、中央大街、爱建百联购物中心商业的联动发展,构建哈尔滨市核心商业中心,使之成为旅游休闲型商业中心;推进秋林地区和果戈里大街的商业资源整合,使之成为哈尔滨市居民购物和品牌消费型商业中心;推进靖宇大街商业设施的改造,使之成为独具哈尔滨市历史文化特色的传统服务型商业中心;推进红博世纪广场和开发区商业功能建设,使之成为哈尔滨市现代化商业的标志性地区;推进松北区和呼兰区的商业建设,探索城市新区商业发展的新途径。

  第二十一条 市级主题商业中心规划

  ——整合提升3个主题市级商业中心

  1.旅游休闲型商业中心规划以中央大街为主轴,东起滨江铁路,西至哈药路,南起田地街和新阳路,北到友谊路,东西连接,南北贯通的矩形商贸区。完善和提升现有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改造哈一百为都市型购物中心,集购物、娱乐休闲、餐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调整现有大众化商场,朝专业化、连锁化、专卖店方向发展;利用1-2年时间,以市场化手段整合、规划各类专业店和专卖店30-40个;调整、开设2-3家大型餐饮场所和特色餐饮楼宇;提高区域内宾馆档次。该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超市;搬迁哈一百透笼农贸市场;透笼海鲜批发市场;逐步把中央大街辅街低层的居民住宅改造为商服用房。

  2.品牌消费型商业中心规划东起红军街,西至吉林街,南起花园街,北到民益街,融合地下商业街形成的正方体型商业区域。与果戈里大街有机结合,形成丁字形商业区,在该区域内形成以高档品牌服饰、珠宝首饰为主要经营内容,集休闲、娱乐、文化为一体的商业中心区,集中服务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和周边省市高档购物的需求。该区域近期不再新建大型购物中心及百货店。原则上繁荣现有百货店,改造利用现有经营设施。通过市场化运作整合发展40-60个专业店和专卖店,引进国际大品牌。

  3.传统服务型商业中心规划西起景阳街,东至十四道街,北起升平街,南至南勋街,使之成为独具哈尔滨市历史文化特色的商业地带。突出道外区历史、人文、自然、民俗等文化特色,加强老建筑、老街坊、老商号的保护性开发。再现老店铺、老澡堂、老戏院、老梨园等,以体现老哈尔滨商业景观的道外传统商市风貌。在靖宇大街辅街建设2个特色街区:挖掘隐藏在民间的哈尔滨名小吃,汇集本地及全国各地风味小吃的中华老字号小吃街区;结合东北地区民俗风情,引入民间杂艺,集茶楼、演艺厅、传统洗浴等大众服务为一体的休闲娱乐街区。在此基础上,完善承德广场,改造三马地区,发展“广场商业“;开发沿江地带,实施总部经济;充分利用恢复滨江关道署的条件,整合“太平陶瓷地区”商业布局。

  第二十二条 区域商业中心规划布局

  ——规划建设9个区域商业中心

  1.道里区——以大发市场为基础,半径1.5KM范围内,规划商业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2.道外区——以永平小区为中心,半径1.5KM范围内,规划商业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内。3.南岗区——以会展中心为基点,半径1.5KM范围内,规划商业面积在30万平方米以内,提升服务功能,远期发展为市级商业中心。4.香坊区——以安埠小区为中心,半径2KM范围内,不再新建大型百货店和超市,规划商业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5.动力区——以乐松广场为中心,半径3KM范围内,不再新建大型商业设施,规划商业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内。6.松北区——在江湾地区以“荷兰你好”为中心,半径1.5KM范围内,预留商业用地50万平方米,远期将太阳岛月亮湾地区建设发展为哈尔滨市现代商贸旅游服务中心。7.平房区——以新疆百货商场为中心,半径1KM范围内,规划商业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8.呼兰区——以呼兰第三百货商店为中心,半径2KM范围内,规划商业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9.呼兰区——在呼兰利民开发区北海路附近,力争“十一五”时期,规划建设一处占地120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

  上述9个区域位于居民聚居区、商务集聚地、公共交通集散地周边,主要服务本区居民,区域内包含区域购物中心、超市、百货店、文化娱乐、餐饮等商业设施,停车场面积不低于营业面积的40%;整合、布置各类专业店和专卖店,形成有区域特色的商业集中地;调整、开设一定规模、有特色的餐饮场所。

  在哈西开发区、群力新区、哈东开发区预留用地180-200万平方米,作为哈尔滨远景发展的商业用地。

  第二十三条 社区商业规划布局

  1.道里区顾乡大街——以顾乡大街和菜库街交叉口为基准,半径1000米内。2.道里区哈药路——以哈药路和民安街交叉口为基准,半径600米内。3.南岗区学府路——学府路和学府二道街交叉口为基准,半径800米内。4.南岗区和兴路——以现有乐买超市为基准,半径500米内。5.南岗区哈特购物中心——以现有哈特购物中心为基准,半径600米内。6.动力区和平路——和平路和民生路交叉口为基准,半径600米内。7.动力区三大动力路——三大动力路和旭升街交叉口为基准,半径1000米内。8.香坊区菜艺街——以菜艺街和公滨路交叉口为基准,半径800米内。9.香坊区中山路——中山路和六顺街交叉口为基准,半径1000米内。10.香坊区红旗大街——以闽江路和红旗大街交叉口为基准,半径1000米内。11.香坊区公滨路——以公滨路与木材街交叉处为基准,半径1500米内。12.道外区东直路——以哈东站为中心,半径1500米内。13.道外区铜锣湾地区(二商店)——以二商店为中心,半径1500米内。14.松北区前进镇,半径1000米内。15.松北区松浦镇,半径1000米内。16.呼兰区老城区——在东直路至建设路段,半径1000米内。17.平房区南部新区——位于西江路,半径1000米内。18.松北区四环西部中心区,半径1000米内。

  上述区域,每个社区商业服务中心规划商业面积2-2.5万平方米,网点30-40个。设置1-2家超市、1-2个农副产品市场、1-2家医药店、4-5个餐饮等商业设施,配套安排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等。哈尔滨市社区商业发展的重点是连锁方式进社区,控制大型超市的数量和集中度,避免过分竞争;调整现有农副产品集贸市场,逐步朝生鲜超市方向发展。

  第二十四条 街坊商业集中地规划布局

  规划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建设1个街坊商业集中地。街坊商业位于小区内部,或小区交通便利的地段,规划商服面积占该小区住宅面积的7-9%,主要设置1-2个食杂店,设立具有服务功能的社区会所1个,设立有特色的简餐、快餐场所2-3家,设立生鲜超市1个,服务居民日常生活。在新建设的小区中,建立邻里型商业,严禁开发商私建、乱建和住宅混建的商业设施。

  第二十五条 规划中山路现代服务业一条街

  规划南起公滨路,北至河沟街,长3611米,采取政府引导的办法,充分利用现有50万平方米的资源,使之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地。主要建设以生产和市场服务类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等专业服务机构。

  第二十六条 完善一批特色商业街

  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利用1-2年的时间,完善道里区中央大街欧陆风情一条街。南岗区果戈里大街酒吧一条街。道外区靖宇大街中华老字号名店一条街。南岗区建设街俄罗斯风情一条街。香坊区安埠小区内高丽一条街。香坊区安埠小吃一条街。香坊区果园街啤酒一条街南岗区南通大街现代科技一条街。

  在上述区域内,各类商业网点店面要符合整条街的风格,经营产品要符合整条街的定位。近期在松北区江湾地区建设绿色食品一条街,远期建设万国风情街。

  第二十七条 整合一批专业街

  采取限制与鼓励相结合,用定位招商的办法,吸引相同业态集聚,进行街道品牌化运作。逐步迁出非同类业态。在近期内,打造36条专业街。每条专业街设置2-3家快餐店,规模在300平方米以内。

  1.道里区地段街(透笼街-友谊路)乐器一条街,规划长度800米。买卖街(森林街-透笼街)化妆品一条街,规划长度800米。乡政街(埃德蒙顿路-车站街)黑白铁加工一条街,规划长度700米。电车街(地段街-兆鳞街)机电产品一条街,规划长度400米。民众街(通达街-康安路)建材一条街,规划长度850米。

  2.道外区景阳街(南坎街-南极街)文教用品一条街,规划长度440米。南和街(南极街-南马路)塑料制品一条街,规划长度320米。南极街(南安街-景阳街)茶叶一条街,规划长度360米。沟沿街(北马路-大新街)家电一条街,规划长度350米。北头道街(大新街-江畔路)渔具一条街,规划长度350米。庆中街(大新街-江畔路)宠物、渔具一条街,规划长度380米。庆丰街(大新街-钱塘街)古玩、渔具一条街,规划长度340米。东直路(北四道街-北七道街)婚纱礼服一条街,规划长度1200米。

  3.南岗区上夹树街(教化街-瓦街)医药批发一条街,规划长度800米。河沟街(国民街-果戈里大街)鲜花一条街,规划长度220米。大成街(宣庆街-十字街)体育用品一条街,规划长度680米。比乐街(中山路-果戈里大街)美容美发用品一条街,规划长度500米。巴陵街(果戈里大街-平准街)广播器材一条街,规划长度700米。宣德街(革新街-大成街)汽车装饰用品一条街,规划长度850米。鸿翔路(赣水路-长江路)高档餐饮一条街,规划长度520米。嵩山路(长江路-淮河路)特色餐饮一条街,规划长度1100米。黄河路(嵩山路-红旗大街)名菜餐饮一条街,规划长度1200米。

  4.动力区鸿福街(幸福路188号-木研街)橱柜一条街,规划长度520米。亚麻街(和平路-亚麻头道街)亚麻制品一条街,规划长度500米。哈平路(哈平路-哈平殡仪馆)殡葬用品一条街,规划长度300米。

  5.香坊区红旗大街(安埠街-公滨路)手机维修一条街,规划长度320米。东门街(公滨路-安埠街)公滨路废旧物品一条街,规划长度330米。通天街(公滨路-安埠街)医疗器械、GMP药品一条街,规划长度800米。三辅街(中山路-新地街)餐饮娱乐一条街,规划长度1020米。六顺街(中山路-菜艺街)特色烧烤一条街,规划长度750米。

  6.平房区公社大街副食品、土特产品一条街,规划长度800米。东宁街生活服务一条街,规划长度700米。木材五公司餐饮服务一条街,规划长度600米。

  7.呼兰区风华街(南大街-南二道街)纺织用品一条街,规划长度500米。东直路(南二道街-南三道街)个人通讯器材一条街,规划长度400米。光安路民俗用品一条街,规划长度500米。

  第二十八条 人防地下商业街的规划布局

  1.拓展会展中心地下空间,在黄河路建设地下商业城,规划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2.建设6处人防地下商业街:兆麟街(田地街——经纬街)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松花江街(教化广场——松花江街)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文教街(革新街——文教街)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西大直街(北方剧场——海关街)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顾乡大街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幸福路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远期规划建设学府四道街、哈电表厂门前等地下商业街,形成多主体投资、多元化经营、“平战结合“的寒地商业特色。

 哈尔滨市浦发银行网点 哈尔滨市商品市场体系(商业网点)建设规划

  第二十九条 地铁站点商业布局

  1.在地铁1号线的16个出口处,根据人流预测情况,适当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中小型商业网点,方便周边居民及流动人口的购物需求。

  2.在地铁1号线黑大站点附近,规划建设1处集超市、影院、酒吧、美食中心等于一体,规模在20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以满足该地区居民的消费需求。

  第三十条 餐饮服务业

  1.餐饮业在中山路、红军街、宣化街、大直街、经纬街、新阳路、友谊路、田地街、南极街、大成街、一曼街、大新街、学府路、和平路、宣化街两侧不再新建大型饭店(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新建大型饭店停车场面积不低于营业面积的40%。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统一配送、定点销售、规范管理”的思路,近期在主要居住小区内设置300-400个“早餐工程”网点,每个网点规划占地面积8-20平方米。远期每个居住小区内设置2-3个“早餐工程“网点。

  2.美容美发行业贯彻执行商务部制定的《美容美发业管理条例》,从规范低端企业行为入手,改变行业面貌。发展以连锁化方式进社区。

  3.沐浴业控制大型沐浴场所的发展速度,4000平方米以上的沐浴场所近期控制在50个以内,远期控制在100个以内。新建大型沐浴场所停车场面积不低于营业面积的40%。

  4.洗衣行业 鼓励以连锁方式进入社区的品牌洗衣店的发展。

  第三十一条 汽车交易市场

  1.乘用车市场整合机场路汽车4S店一条街,规划起点为伊春路,止点为机场高速入口处,全长4000余米。利用2年的时间,在现有72家汽车专卖店的基础上,发展30-40家4S店。整合先锋路汽车4S店一条街,规划起点为红旗大街,止点为龙凤路,全长3500余米。利用3年的时间,在现有42家汽车专卖店的基础上,发展50-70家4S店。引导机场路、先锋路两侧的非乘用车销售网点、逐步搬迁到松北非乘用车市场。规划在松浦镇新建松北汽车4S店销售市场一条街,长度3000米,利用3-4年的时间,发展30-50家4S店。

  2.非乘用车市场道外区非乘用车汽车市场,规划位于龙凤路两侧,规划长度2000米,利用2-3年的时间,发展30-50家非乘用车专卖店。松北区非乘用车汽车市场,规划位于松浦镇东北亚园区三环路两侧,规划长度4000米,利用2-3年的时间,发展30-50家非乘用车专卖店。

  第三十二条汽车配件市场整合南岗区宣化街、宣威街、新宣化街高档轿车配件专业市场,此区域不再开设汽车修理厂。完善通达街(大直街-前进路)重型汽车配件一条街。完善学府路(京哈公路-103国道口)汽车轮胎专业市场。完善河鼓街(前进路-达道街)汽车轮胎市场。新建呼兰区造纸路(呼兰桥-南大街)综合性汽配市场。新建平房区迎宾路微型汽车零部件经销一条街。

  第三十三条二手车交易市场市区二手车交易市场,规划在二环路以外的区域,重点在先锋路、哈平路、松北区三环路出口处附近区域建设。新建二手车交易市场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具备集中交易、提供相关服务的基本设施和条件。市场总量近期控制在5个以内,远期控制在15个以内。考虑到交通环境的因素,逐步搬迁机场路二手汽车市场。呼兰区、11县(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在近期内可分别设立1个,远期可分别再设立1个,总量控制在2个以内。二手车经销企业不宜在繁华商业区、旅游景点、党政机关、学校附近、人口密集区和道路狭窄、容易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地区设立;“十一五”时期重点在先锋路、南直路、哈平路、松北镇202国道东西两侧区域发展。

  第三十四条 特殊行业市场

  1.拍卖业市区拍卖行年发展控制在20%以内;11县(市)可以设立拍卖企业分支机构。阿城市、双城市拍卖分支机构可分别设2个;五常市、尚志市、木兰县、巴彦县、通河县、依兰县、延寿县、宾县、方正县的分支机构可分别设立1个。

  2.旧货业市区内建设2处大型综合旧货市场:建设位于道外区港务局的信誉闲置用品市场,对入场经营者的管理和服务措施要到位,推行网上旧货市场信息查询服务,并逐步推行网上旧货交易;在香坊区公滨路与铁东街交叉口建设旧货市场,规划营业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在平房区、呼兰区、道里区各建设一处中小型旧货市场;适度发展寄卖、收售旧货等。

  3.典当业“十一五”时期,哈尔滨市典当行年户数发展控制在10%以内。

  4.租赁业 积极发展大型租赁集团,支持便民租赁业在社区商业服务中心适当发展。

  第三十五条古玩、民俗用品市场完善道外区北头道街大罗新古旧藏品交易市场。在东大直街与极乐寺附近建设一处古玩、民俗用品市场,规划占地面积3000-4000平方米。

  第三十六条花卉、宠物市场完善道外区花鸟鱼市场。发展动力区哈平路哈尔滨花卉大市场。建设松北区松北镇郁金香花卉大市场。建设动力区朝阳镇宠物市场。

  第三十七条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在二环以内、三类以下街路地区,以社区为第一节点,每4000户、2公里间隔设置一个绿色回收站,建筑面积50平方米。禁止在党政机关、工矿企业、铁路沿线、学校、医院、文物古迹、军事重地、休闲广场等地或周边设立回收站(点),原有的回收站(点)要在2年内限期迁出。根据实际状况,每个行政区域在城区边缘(三环外)建设1-2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规划面积5000平方米。

  第三十八条加油站规划新建加油站94座,江南六区增加59座,其中南岗区12座,道里区13座,道外区1座,平房区11座,动力区8座,香坊区14座;江北增加35座,其中松北区20座,呼兰区15座。具体布局根据实际状况,城区内每个加油站服务半径不低于0.9公里,中间设有隔离带的道路可不按服务半径测算,两站车行距离不低于1.8公里。

  第三十九条医药商店鼓励连锁经营医药商店进社区,重点推进新建社区的医药网点的建设,大力发展医药连锁经营,逐步向农村延伸,5000人以上的社区至少配置1处医药网点。

  第四十条 邮政服务 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设置邮政服务网点1个,与社区服务网点相结合。

  第四十一条生产资料市场整体布局哈尔滨市批发市场的布局思路是“退二进三”,发展总部经济。近期整合一批,远期中心城区的批发市场全部搬迁到三环之外。

  第四十二条逐步搬迁一批批发市场逐步搬迁哈尔滨古铁市场,迁往哈东开发区。逐步搬迁南极小商品批发市场,迁往哈东开发区,将原场地作为商业预留用地。逐步搬迁双合盛装饰材料市场,迁往哈东开发区。逐步搬迁更新钢材市场,迁往哈东开发区。逐步搬迁中马路装饰材料批发市场,迁往哈东开发区。逐步搬迁市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迁往二环路以外。逐步搬迁前进钢材大市场,迁往102国道哈达屯附近。

  上述市场逐步搬迁后,以建设绿地、停车场、公交车辆回车厂、客运换乘枢纽为主,适当开发建设商服及住宅设施,容积率不超过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规划建设6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区哈东批发市场区,位于道外区哈东站以北,北树三道街以东,用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吸纳老城区各类外迁批发市场为主;先锋路批发市场区,位于先锋路两侧,用地面积50万平方米,以生产资料批发为主,生活资料批发为辅;哈西批发市场区,位于哈南编组站北侧,用地面积15万平方米;松北批发市场区,位于松浦镇三环路北侧,集家具、小商品、机电、鞋帽、服装等,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松北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区,结合松北前进物流园区建设,位于哈大高速公路西段,规划三环路、四环路之间,用地面积10万平方米。主要服务哈大齐工业走廊的建设;哈南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区,结合哈南龙运物流园区建设,位于学府路哈南物流中心北侧及西侧区域,用地面积20万平方米。

  第四十四条 提升一批专业批发市场

  1、金属材料市场北方钢铁市场,位于道里区金属路8号,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先锋钢材木材批发市场,位于先锋路130号,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龙港钢材市场,位于道外海员街1号,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235处钢材市场,位于公滨路162号,占地5万平方米。

  2.招商制建材家具市场大发家具装饰材料新城,占地6万平方省昌进金属材料中心,位于道里城乡路,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钢材批发市场,位于动力区朝阳镇新立村,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前进环保装饰材料市场,位于前进路57号,占地5万平方米。

  禧龙陶瓷批发市场,位于先锋路8号,占地17万米。哈尔滨哈平建筑材料批发市场,位于哈平路156-2号,占地2万平方米。黎华家具装饰材料城,位于东直路1号,占地2.6万平方米。先锋石材批发市场,位于先锋路218号,占地1万平方米。哈漆石材批发大市场,位于先锋路14号,占地2.1万平方米。太古商城,位于太古街与承德街交汇处,占地1.3万平方米。红旗家具装饰材料城,位于红旗大街400号,占地10万平方米。松北黎华建材基地,服务哈大齐工业走廊。位于松北大道211号,占地0.4万平方米。韩国装饰材料城,位于香坊区延福街,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3.轴承专业批发市场香坊轴承专业批发市场,位于横道街66号,现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近期进行扩建,远期使之成为国内最大的轴承专业市场。

  4.轻合金专业批发市场在平房区铝材厂附近,建设一处轻合金专业批发市场,近期规划面积1万平方米,远期规划面积5万平方米,建设成为国内最大的轻合金专业批发市场。

  第四十五条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目标形成有区域特征和品种特征的农产品市场交易格局,建成一个有区域特征的中心批发市场,同时进一步提升郊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化水平。哈尔滨市产地批发市场布局是在现有批发市场的基础上,综合功能组团布局,原则上三环以内不再新建大型农产品产地市场。

  第四十六条重点建设4个特色农产品市场绿色食品批发市场:规划位于哈西批发市场区内,规划占地8万平方米;特色山货批发市场:规划位于哈西批发市场区内,规划占地5万平方米;绿色农产品批发中心:位于道里区城乡路248号,规划占地39万平方米;绿色蔬菜水果大市场:位于松北区万宝镇葡萄园园区,占地面积136万平方米。

  第四十七条近期规划完善9个农产品产地市场道里区新发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道外区万宝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南岗区王岗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道外区团结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平房区平新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香坊区城高子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南岗区红旗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道里区榆树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完善双城新胜禽蛋大市场。上述市场主要经营地产农产品,以蔬菜、瓜果、粮食为主,成为北菜南运的专业基地。

  第四十八条规划建设8处畜牧产品批发市场道里区新发畜牧产品批发市场,道里区乡政街东北绿色民猪批发市场,平房区畜牧产品批发市场,道外区民主畜牧产品批发市场,动力区龙园畜产品专营批发市场,香坊区幸福畜牧产品批发市场,呼兰区黄牛市场,松北区对青山畜牧交易市场。

  第四十九条 规划建设3处水产品批发市场 道里区太平镇水产品批发市场,南岗区王岗镇水产品批发市场,

  松北区松北镇水产品大市场。

  第五十条 完善哈达农产品市场 成为省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设施最先进、门类品种最全、商品交易金额最大的综合性批发市场。

  第五十一条规划建设1处农产品拍卖市场规划建设绿色花园批发市场,规划面积5万平方米,位于哈南编组站、学府路西侧、规划三环路附近,主要进行农产品拍卖。

  第五十二条早(夜)市和摊区规划布局在规划期内,要重点清理无证占道市场;规范早(夜)市和摊区,近期要把早(夜)市和摊区与“退路进厅”有机结合,逐步减少占道市场,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早(夜)市和摊区退出二类街道;在2010年前,早(夜)市和摊区退出三类街道。把早(夜)市和摊区逐步纳入社区商业。采取政策扶持、联合经营的方式,建设服务半径为700-1000米、服务人口为1-2万人的街坊生鲜超市100处,每处规划营业面积为1500至2000平方米,吸纳早(夜)市和摊区经营的生鲜食品,解决再就业问题,方便社区居民生活。远期,所有占道市场全部纳入社区商业和街坊商业之中。

  第五十三条逐步搬迁一批空车配货网点近期逐步搬迁、取缔位于道外区大新街、东北新街、三马地区、道里区康安路、动力区三大动力路的所有空车配货站(点),远期逐步搬迁、取缔市区二环内的所有空车配货站(点)。

  第五十四条 商业仓储中心的布局规划

  规划9处仓储中心在道里区西部,职工街与老机场路两侧,规划建设相对集中的现代化仓储物流集中区,用地面积37.3万平方米;在道里区群力乡南部,建设现代仓储物流区,用地面积15万平方米;在动力区哈阿公路西侧、拉滨铁路东南侧,利用原有的日杂仓库、烟草仓库及工业建材和化工仓库,形成综合型的大型仓库集中区,用地面积107.8万平方米;在平房南部工业规划新区东侧,铁路西侧,建设为开发区配套服务的仓储物流区,用地面积157万平方米;在松北区滨洲铁路线与哈大高速公路之间的三角地块内,规划现代化仓储物流集中区,用地面积32.8万平方米;在呼兰区的利民开发区东北侧,哈伊公路西侧,规划一处现代化仓储物流集中区,用地面积36.3万平方米;在呼兰区铁路东侧,高压线南侧,规划工业区北侧,结合铁路和工业区规划一处仓储集中区,用地面积58.4万平方米;建设位于先锋路1号的神通物流仓储中心,规划用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将现有危险品仓库逐步外移,规划阿什河东侧预留2处危险品仓库用地,分别为油库区、易燃易爆仓库区,每处用地30万平方米。

  第五十五条 商业配送中心的布局规划

  规划7处配送中心龙运配送型物流中心,位于京哈公路出口东侧,用地面积160万平方米。北亚配送型物流中心,位于化工路与先锋路交叉口东北侧,用地面积215万平方米。新香坊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位于香坊区东侧,哈绥铁路南侧,用地面积232万平方米。松浦物流园区综合型物流中心,位于四环路南,滨洲铁路西侧,用地面积80万平方米。松北配送中心,位于松北镇,占地5000平方米。哈尔滨龙运配货市场,经营范围公路货物运输、空车配货、仓储、停车场,位于道外区滨江街。哈东国际工贸物流配送中心,主要服务哈东国际工贸区和哈东批发市场区,位于道外区哈东批发市场区内,具体面积根据哈东开发区控详规划确定。

  第五十六条县(市)商品市场发展规划,突出加强农村市场的建设,遵循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律,县(市)商品市场体系(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应根据本县(市)城镇总体规划,由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章 构建哈尔滨都市商圈,推进对俄经贸战略升级

  第五十七条 总体框架:圈层结构,双向流通,集合发展,网状辐射。

  圈层结构——形成以3个市级主题商业中心为核心层,9个区域商业中心为中间层,市域内各批发市场为边缘层的空间结构。双向流通——形成以国内外、省内外、城镇乡村、优势互补的商品流通网络体系。集合发展——形成以各种业态组合、各类市场捆绑的“一站式”的发展模式。网状辐射——形成以各网点的辐射节点相联和延续的网状辐射态势。

  第五十八条 发展思路:优化空间布局,确定目标市场,调整组织结构,扩大流通规模。

  第五十九条 基本对策 提高认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提供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六十条 提升对俄经贸战略

  建设4个出口加工区。南部在新香坊建立对俄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5.36平方公里;北部在松北区建立东北亚经贸科技合作对俄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5.8平方公里;东部在宾西建立宾西对外贸易产品加工区,规划面积26.8平方公里;西部在哈尔滨开发区和“哈大齐”工业走廊上建立对俄合作产业园区,规划面积1.99平方公里。在空间布局上形成梯形结构。

  第六十一条 建设3处外向型市场区

  1.规划建设东北亚采购中心(北方香江),位于群力顾乡新区,规划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

  2.中外合资哈尔滨东北亚国际商贸城,位于松北开发区大耿家转盘道以西,紧邻202国道(哈黑公路),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

  3.规划建设哈东国际工贸区,位于哈东开发区,规划面积2800万平方米,以循环经济为核心,建设具有经济贸易、物流配送、旅游工业功能的生态型国际工贸基地。

  第五章 哈尔滨市商品市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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