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进民退 国进民退·高速公路



      要致富,先修路。政府钱不够?民营资本“填”。

  如此背景下,世纪之交的2000年,上海在国内率先推出了“社会资本进入基建领域”政策;两年后,时任浙江省交通厅厅长的赵詹奇在浙江“引入”了高速公路向民间招标“开禁”的投资体制改革,民营资本在高速公路领域内的“大跃进”进入高潮。诸如张荣坤、郁国祥、刘根山等“公路大王”们的风光一时无两。

  然而,人们很快就发现,相对于荷包的“有财”,一些“公路大王”们头脑更“有才”:他们多数资金是通过获取项目许可,然后向银行抵押等多方融资而来。于是,商业贿赂、拆借、资金断链也就经常成为高速公路的伴生品。

  受此影响,兼之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锐增,高速公路领域内的“国退民进”开始转向。而2008年年底国家启动“4万亿元”投资后,基建、钢铁等领域内的“国进民退”完全确立。

  当然,在高速公路领域,除却民营资本运营的种种不规范,导致其逐步淡出的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公路建成后的利益分配。作为“现金奶牛”,哪一级别的交通部门领导会对此毫不动心呢?

 

一线调查

吴焕雷九年两入狱:都是公路惹的祸

 ●本报记者 何勇  温州  杭州临安报道

 

    十年生死两茫茫。

  8月27日,杭徽高速公路39.35公里处位于浙江临安境内的玲珑收费站,进出的车辆川流不息,减速、停车、缴费……因为连接了浙江和安徽两省、并且直通安徽省内著名旅游景区黄山,因此,这条“黄金线”异常繁忙。

  但吴焕雷肯定是看不到这一切。

  吴焕雷是温州蓝光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温州蓝光”)总经理。2009年4月2日,北京朝阳区某寓所内,刚刚从东北返京的吴焕雷被杭州市临安警方抓走,随后不远千里连夜用汽车跨省押回临安,关押在临安看守所。4月5日,临安检察院对吴焕雷进行逮捕,检方给出的理由是涉嫌“虚假出资”。

  吴焕雷涉案的是杭徽高速公路的前身——浙江02省道。作为曾拥有该省道投资项目80%股权的温州蓝光,早在2000年3月11日完成了项目一期工程量的80%。

两度入狱

  在遭到吴焕雷的断然拒绝后,在外等候的临安公安局人员随即进入会议室,当场将吴焕雷等人带回公安局询问。2000年3月14日,温州公安局以涉嫌“虚假出资、抽逃资本”将吴焕雷予以刑拘;4月14日,临安检察院批捕。

 

  正是这条自己入股修建的浙江02省道,导致了吴焕雷9年内的第二次被捕。

  9年前的2000年3月,因涉嫌“虚假出资”、“抽逃资本金”,吴焕雷被第一次批捕。不过,在被关押了375天后,吴焕雷最终被无罪释放。

  11年前,吴焕雷准备投资长81公里的浙江02省道时,谁能想到,日后这会成为他这辈子迈不过去的“劫数”?

  1998年,原浙江省计委准备将02省道临安境内的玲珑至昱岭关一段改建为一级公路,经过招商,温州人吴焕雷等表示愿意合资。

  “02省道,当时临安唯一的一条省道建设,也是浙江省的重点工程,按照投资预算以及与政府签订的25年的经营收费权,5亿元的投资,可以换来6亿元的收益,收益还是很可观的,所以这是当初吴焕雷对这条路感兴趣的主要原因。”2009年8月25日,温州某酒店房间内,吴焕雷第二次被抓后,万里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回忆当初吴焕雷投资这条路的原因。万是吴焕雷的妹夫。

  1998年8月12日,温州蓝光与临安交通实业开发总公司(国有公司,现为临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临安交投”)签订合作经营合同,约定双方出资1亿元注册成立浙江临安蓝光交通有限公司(下称“临安蓝光”)经营该项目。其中,温州蓝光出资8000万元,占股权80%;临安交通出资2000万元,占股权20%。

  合同当时还约定,一期工程玲珑至昌化46公里先期建设,建成后独立收费;二期工程昌化至昱岭关段,根据交通发展的形势和需要,选择有利时间抓紧建设。根据当时的预算,一期工程总投资4亿元,施工期为18个月。

  1998年12月22日,在一阵阵隆隆炮声中,这条路开始施工兴建。2000年3月11日,这条路工程量完成了80%,但这时,临安方面却发现温州蓝光出现了资金问题。

  2009年8月26日,临安市政协副主席陈有根的办公室内,陈向记者描绘了当时的情况。陈曾是原临安市交通局局长兼杭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1998年双方合同签订后,临安交投发现临aihuau.com安蓝光的1亿元注册资金中,乙方的2000万元早已入账,而温州蓝光在拿出4000万元资本金后,另外4000万元怎么也拿不出来了。

  2000年2月29日,时任临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的吴苗强召集临安蓝光股东开会,要求临安蓝光将资金到位,并约定温州蓝光将在当年3月3日前将1620万元资本金全部到位,项目公司的5000万元配套资金于2000年3月9日前全部到位。同时还约定,这些钱倘若未能如期到位,临安市政府可以另选合作伙伴。

  但3月9日很快就过去了,温州蓝光的4000万元资本金还是未能到位。

  2000年3月11日晚,临安方面在临安交通大厦再次召开协调会,要求温州蓝光退出02省道工程或出让自己51%的股权。

  在遭到吴焕雷的断然拒绝后,在外等候的临安公安局人员随即进入会议室,当场将吴焕雷等人带回公安局询问。2000年3月14日,温州公安局以涉嫌“虚假出资、抽逃资本”将吴焕雷予以刑拘;4月14日,临安检察院批捕。

  温州蓝光当然不服。经上诉,2001年2月28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最终认定:吴焕雷等人在临安蓝光公司成立、运转过程中虽有许多违规行为,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和合同诈骗罪。

  2001年3月28日,在被关押375天后,吴焕雷等人被无罪释放。

 

路权旁落

  但在吴焕雷第一次被无罪释放后,他发现原本属于自己的路权已被杭州富阳顺达公司获得,临安蓝光也已被临安方面清算。

 

  吴焕雷第二次被抓、临安方面给临安检察院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中,吴焕雷的罪名仍是涉嫌“虚假出资”。

  “临安公安局两次以同样的案由、同样的事实、同样的罪名,再次将吴焕雷抓捕,并且无视浙江省检察院8年前已认定吴焕雷无罪的法律事实,这是在违法办案。”万里说。

  据万里称,温州蓝光及吴焕雷在02省道临安一期工程——玲珑至昌化46公里路段内,路基完成了80%,总工程量完成了66.7%,即便按照过去的造价,投资也近1.2亿元。“温州蓝光不仅不是虚假出资,而是实实在在的投资,而且当时蓝光公司申请的1.2亿元建行贷款和2亿元的债权均已落实。”

  万里还称,临安蓝光后期4000万元资本金一直没到位,是由于临安方面没有履行当初的合同承诺、将这一路段的经营收费权这一关键文件给吴焕雷;温州蓝光在尚未拿到全部有效文件时,延迟投入资本金是为了避免投资风险。况且,吴焕雷当时已经找好了建行的1.2亿元贷款,只是就在建行准备发放这笔款项时,出现了吴焕雷第一次被抓,银行便不再放贷。

  对于吴焕雷家属的这一说法,陈有根直接给予否认。他表示,经营收费是有规定的,按照当时浙江省里的规定,只有公路建设好并验收合格后,才能获得经营权。“双方在1998年9月14日有明确的书面出资协议,应按协议办理,且省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收费的手续需工程全部完工后才能审批。当初路都还没有建好,他怎么收费呢,收费文件也只有将路修好后才能获得。”

  记者查阅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确实有“项目合作期限(不含建设期)为25年”这一内容,但并没有02省道路段经营收费权归谁享有这一内容。对此,万里给出的解释是,这只是当时双方口头的协议。

  而对于“吴焕雷当时也找好了建行贷款1.2亿元”的说法,陈有根也给予否认。他表示,据他了解到的情况,建行的1.2亿元的贷款只有在温州蓝光落实第二笔4000万元的资本金后才能发放。

  吴焕雷第一次被抓是陈有根向公安方面报的案,他对当时发生的情况仍记忆犹新。8月26日,在其办公室里,陈有根从书柜里拿出厚厚一摞当时的文件资料,向记者回忆事情的原委。

  据他称,因为温州蓝光迟迟拿不出第二笔4000万元资本金,临安方面调查获悉,温州蓝光的第一笔4000万元注册资金是吴焕雷在临安蓝光尚未取得注册之前,就私刻临安蓝光公章,向银行申请承兑4000万元汇票,贴现3840万元后,吴再以临安蓝光名义融资了120万元,而吴焕雷自己只出资了40万元,凑齐4000万元充作临安蓝光的注册资金。临安市公安局以此认定,吴焕雷的临安蓝光的4000万元注册资金为“虚假出资”。

  “尽管温州蓝光的母公司武汉蓝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蓝光’)是国有企业,但是在02省道的投资过程中,武汉蓝光没有拿一分钱,吴焕雷实际上是挂在武汉蓝光的名义下,之前所有谈判都是他自己作为投资人进行操作的。”陈有根表示,武汉蓝光跟温州蓝光也有矛盾,当温州蓝光第二笔资本金拿不出来时,自己找过武汉蓝光,但武汉蓝光不愿意出钱。

  “如果第二笔4000万元资金武汉蓝光愿意拿的话,实际上这条路吴焕雷还是能自己做的。他要是有钱,8000万元资本金全拿出来,我们不给他做,那就是我们的不对了。”陈有根说,“尽管事情过去了8年,我们现在再对吴焕雷采取措施,我们认为其涉嫌‘虚假出资’的罪名仍然是对得上号的,仍然要追究他的责任。”

  但在吴焕雷第一次被无罪释放后,他发现原本属于自己的路权已被杭州富阳顺达公司获得,临安蓝光也已被临安方面清算。

  对此,陈有根的解释是,虽然吴焕雷人抓了,但作为浙江省重要工程,02省道不能停,经过清算,我们将临安蓝光回购,并按当初合同的约定,从富阳招商引进了杭州之俊集团,该公司在临安成立临安顺达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临安顺达”)继续完成02省道剩下的工程。临安顺达进来后,不仅还掉了临安蓝光的债务,还把02省道一期46公里路剩下的半拉子工程修好。

  当02省道第二期35公里路刚开始修时,浙江省将其改为高速公路。2003年7月18日,临安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下称“临安国资”)将02省道路权从临安顺达回购,此后,因杭徽高速项目建设,临安国资将02省道转让给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简“浙江交投”)。2006年年底, 81公里路段终于全部竣工。

 

路权之争

  围绕浙江02省道长达9年的路权之争,一条路权流转的路线图清晰可见:温州蓝光——临安蓝光——临安顺达——临安国资——浙江交投,从民资到国资,从当初双方欢欢喜喜合作,到最后反目成仇,浙江02省道上演的一出“国进民退”戏,折射的是民资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艰难处境。

 

  现在,56岁的吴焕雷仍被关在临安看守所,其家属四处奔波讨要说法,吴父、90岁的吴相义召集全家人开会,决定为儿子讨个说法。

“在临安发生的这起因为02省道股权纠纷而引起的10年来两次抓人,是临安方面为抢夺大股东温州蓝光80%的股权为目的。”吴相义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第一次出狱后的吴焕雷,一直在争取重新拿回路权。在律师的配合下,他对临安市政府提起了诉讼。

  2003年9月开始,在浙江省高院的协调下,直到2009年春节前夕,双方谈判不下8次之多。“临安方面一直要求温州蓝光放弃路权,但多次遭到吴的拒绝。”吴焕雷的家属反映说。

  至于温州蓝光和吴焕雷本人到底有没有钱投入建设02省道,据温州蓝光母公司武汉蓝光相关人士表示,临安少数人以“虚假出资”指控吴焕雷等,隐瞒了一个重要情况,那就是从1998年9月4日到2000年3月11日,一年半时间内是温州蓝光筹集了1.2亿元,通过验资6000万元,另有6000万元是未经验资直接用于02省道的建设中,有1.2亿元的财务用款凭证,临安市审计局对工程审计时也认可了这一重要事实。

  而据温州本地一位对吴焕雷比较了解的商人介绍说,吴焕雷还是比较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家,在温州投资有很多项目,在北京也开有公司。吴第一次被抓直到后来被无罪释放之后,如果不是受到巨大的冤屈,快60岁的人也不会四处奔走讨要路权。他就是想拿回本属于自己的权益。

  而另外一种说法是,吴第二次被抓,是因为吴举报了临安很多官员。据知情人士讲,从2007年起,吴焕雷已经多次实名举报临安市的一些领导,举报的内容是这些官员在杭徽高速公路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涉嫌腐败,在被吴焕雷举报的官员中,有临安市政府领导,也有杭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领导。“第二次被抓,临安方面存在打击报复。”吴相义称。

  据吴焕雷的家属反映称,浙江省高院对02省道的审计报告显示,临安顺达取代临安蓝光后,在2000年曾支出3笔钱给公安局作为办公费用,这笔“办公费用”所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恰恰是临安蓝光老总吴焕雷。“临安顺达出钱让临安公安抓吴焕雷,就是为了自己能得到吴焕雷所在的公司的路权。”

  《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接手临安蓝光的临安顺达董事长董文淦,时任富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而这家由政府官员担任公司领导的民营企业,最后也出事了。吴焕雷家属保存的一份2000年9月29日出版的《杭州日报》第二版显示,2000年9月28日,董文淦因在兼任富阳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和富阳市320国道富阳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期间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被逮捕。

  2001年6月14日,董文淦被判有期徒刑20年。临安顺达接手的02省道建设也出现了质量问题。2000年8月13日出版的《钱江晚报》有消息称,02省道临安段西延工程部分标段发现质量问题,两座桥墩拆除重建。

  此外,《中国经营报》记者还了解到,2003年,临安顺达注销解散后,当时占临安顺达33%股权的杭州之俊集团,其总经理何志军也在2006年因涉嫌合同诈骗、抽逃出资、骗取金融机构信用犯罪而遭到通缉。而在临安顺达出事之后,加上杭徽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浙江02省道最终被参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国有公司浙江交投所控制。

  围绕浙江02省道长达9年的路权之争,一条路权流转的路线图清晰可见:温州蓝光——临安蓝光——临安顺达——临安国资——浙江交投,从民资到国资,从当初双方欢欢喜喜合作,到最后反目成仇,浙江02省道上演的一出“国进民退”戏,折射的是民资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艰难处境。

  吴焕雷第二次被抓已经过去了5个月,临安方面至今仍未对吴进行起诉。而两次被抓,吴的身心也遭受极大伤害。

  “第一次被无罪释放后,我去看守所接他,他不是双脚走出来的,而是被我背回来的。回到家后,吴也很少说话,对狱中发生的事情他也很少跟我们讲,对他所受到的痛苦我们也无从知晓。”万里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吴焕雷第二次被抓时,途中突发急性高血压,目前在看守所的他已经双腿瘫痪,靠轮椅代步,我们家属申请取保候审,但至今临安公安局都不予批准。”

  虽然身陷囹圄,但吴焕雷参与建设的浙江02省道正发挥着巨大的经济效益。

  杭徽高速公路连接着黄山和杭州这两个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沟通安徽、浙江、福建、江西四大省份。2006年年底杭徽高速公路全线开通后,从杭州留下到达黄山景区汤口镇的时间只要2个小时左右,而过去,走省道最快也要4个多小时。作为浙江省的重点工程,杭徽高速公路还是杭州实施“旅游西进”战略的重点项目之一,其通车后,西部的黄山,东部的杭州、上海,中部的临安,组成一条黄金旅游线,杭州也真正实现了“县县通高速”的目标。

  此外,杭徽高速也是进出临安市的主要通道,临安所下辖的玲珑、临安、青山湖三个收费站,仅临安境内的车流量就占全线近40%。

  据杭州一位交通单位人士介绍,2003年浙江交投接手02省道并改建成杭徽高速后,正赶上国内高速公路投资高峰,杭徽高速2006年昌昱段部分通车后,平时的日车流量已经达到了1800辆左右,双休日为2000余辆,“五一”、“十一”期间更是高达5000余辆/天。而2007年全线开通后,这条线路的日均车流量估计在5000辆,黄金周期将更是日流量过万。很多节假日,这条线路都会出现经常性的拥堵。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在临安交投与温州蓝光的诉讼中,浙江省高院曾委托上海立信佳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这条路进行评估,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该事务所对这条路的评估估价为5.6亿元。

  “这仅仅是当时的评估,不包括这条路的增值情况。”万里说,“2000年3月吴焕雷被抓时,一期工程量已完成了02省道的80%,眼见效益就要实现,政府方面却抓捕了吴焕雷,清算临安蓝光公司,夺回路权,这明显是‘桃子熟了摘桃子’。”

  陈有根回应称,根据当年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对这条路进行的预算,这条路投资需要4.5亿元,资本金1亿元,投资18年后才能赚回投资,临安顺达接手后不到几年就转让给了浙江交投,实际上临安顺达也没有赚过钱;而接手过来后,浙江交投实际上每年亏损1亿元,浙江交投不得不将其他地方公路权益补贴给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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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宁公勿私”之“路”

 ●本报记者 何勇  郭斐  临安  温州报道

 

    温州蓝光与临安交投的争端并非个案。

  离杭州不远的上海,民营资本一度建设、运营了上海市近七成的高速公路项目,但它们所控制的经营管理权,现如今均已悉数折价转让给国有企业。

  8月26日,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根山因抽逃注册资本金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参与投资的沪青平高速公路经营收费权已变更到上海建工集团及上海城建集团。

  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是否真的不适合于参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

潮流弥漫

  浙江02省道的故事在浙江03省道十二都至郑家坞段也曾发生。

  2009年2月,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越股份”)与诸暨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同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关于浙江省03省道十二都至郑家坞段的收费权之争告一段落。由于合作发生争议,政府要回购,双方最后对簿公堂。

  熟知此事的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海越股份最终以3.59亿元出让了公路经营权,比原购买价低1.38亿元。

  据悉,高速公路建设未向社会资本开放之前,浙江各级政府采取的均是“四自”公路建设模式,即自己贷款、自己建设、自己收费、自己还贷。

  但大规模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急需大量资金注入。传统体制下,政府从财政预算中以基建拨款的形式向高速公路建设投入资金,这种方式对国家财政收入有极强的依赖性。于是,2000年政策放开后,民资开始成为当时主要的融资渠道。

  囿于财力紧张,浙江省曾在2004年向社会资本展开了最大一批高速公路建设融资。当时浙江省交通厅向社会公开招标的高速公路项目一共有四个,分别是金华-丽水-温州高速公路(金丽温)、黄山-衢州-南平高速公路浙江段、诸暨-永嘉高速公路、龙游-丽水和丽水-龙泉高速公路,四个项目总建设规模大约843公里,投资估算为487.28亿元。

  “民间资本在浙江多条高速公路建设中都有影子,但现在陆陆续续都在退出。”义乌一位在江西投资高速公路建设的民营企业家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之前他也考虑过在浙江投资高速公路,但民营企业实在竞争太过激烈,于是自己远走江西。

  据他称,杭州湾大桥筹建时,宁波方面曾向民间资本开放了49%的股权;据一位内部人士介绍,杭州宋城集团原来持有其中17.3%股权。但现在,听说已经全部转让给中国钢铁集团,中国钢铁集团同时还受让了部分股东的一些股权,目前已经拥有杭州湾大桥25.62%股权。

 国进民退 国进民退·高速公路
  在上海,此前,民营资本一度建设、运营了上海市近七成的高速公路项目,上海市现有的高速公路网也由此搭建而成。但现在,周正毅、刘根山、张荣坤因为社保案出事,其所控制的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权,现均已悉数折价转让给国有企业:2008年,上海市年金中心获取了张荣坤控制的沪杭高速公路、嘉金高速公路的收费经营权;2009年1月,上海建工集团宣布,收回刘根山控制的沪青平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

  “上海2000~2002年招商引进的社会投资人建成的收费公路,最近陆续被政府收回,只剩少量的几条公路战战兢兢地经营着,政府不时以降低通行费标准‘挤压’民营企业。”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燎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张燎介绍,不仅是高速公路,能源、水务环保等基础设施领域纷纷上演“国进民退”。

  张燎称,水务环保行业原本是社会资本介入最广泛,获得的PPP(即公私协作的项目融资模式)合同数量也是最多的一个行业。但2008年开始,地级以上城市的供水项目招商基本上停止,污水厂项目招商大幅度减少,垃圾焚烧和填埋项目招商则由于选址争议等困难,继续维持之前不温不火的节奏。

  此外,医疗行业并未因为医改方案公布而变得活跃,公立医院改革依旧沉寂,反而原来已经改制为民营医院的一些项目,因地方政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重新国有化,将其收归政府所有。

 

挤出效应

  2005年1月,原交通部颁布了《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初步统计,在规划的8.5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网中,2010年要完成6.5万公里高速公路建设。

  按静态投资匡算,国家高速公路网未来建设所需资金约2万亿元,其中东部地区3900亿元、中部地区5200亿元、西部地区10900亿元。稍远一些,2020年前国家高速公路网都将处于较快的建设阶段,预计2010年前,年均投资规模约1400亿元,2010~2020年年均投资约1000亿元。

  而交通运输部7月22日公布的“2009年上半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显示:截至今年7月,全国新开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111个,建设里程1.2万公里,计划总投资约7000亿元。

  “尽管我们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但是这么多的投资资金还是显得很紧张。”张燎称。

  难道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真的不适合参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

  “民企参与高速公路建设过去曾带来一大堆问题,导致不得不重新思考民企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领域的作用。”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金融所常务副所长胡方俊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他介绍,过去民企在高速公路的管理和收费方面上不去,该维护的不维护,该拓宽的不拓宽。有一条著名的民资参与修建的高速公路,当时通车的时候是双向四车道,因为流量增大,需要拓宽,但是民企以要政策要补贴为名要求政府给予回报。一些民企当初获得项目后,由于资本金不足或者实力不够,从银行贷不到款,浪费工程不说,还影响了高速公路路网的通车。

  “还有的民企投资公路是个幌子,进行其他经营是真。”据胡方俊介绍,前些年一些房地产公司以投资高速公路建设的名义拿到项目后,去银行贷款然后再去搞地产,结果当地产不景气的时候,钱已经被套进去,导致公路也建不了。

  胡方俊还曾接触过一个民企,路建不下去了,政府出于工程进展需要向其催逼工程进度时,这个民企不仅要求政府回购,还要求政府给予10%~20%的回报。“真正有实力投资高速公路的民企不多,像在安徽、河南,民企参与高速公路建设成功的非常少,8年、10年工程完不了工,造成很多路成了‘烂尾路’。据我所知,在安徽有8条民资参与建设的高速公路,6条成了烂尾路,1条建成,还有一条正在谈。”

  胡方俊称,从诸多民资参与高速公路造成的事实可以看出,民资参与高速公路建设,不是说没有机会,而是因为确确实实出现了这么多问题,这里面最根本的问题是,民资投资交通基础领域建设,其投机行为大于他的投资行为,追逐利益这是它的根本,当与相关政策或法规冲突时,往往以利益为重。

  “尽管现在很多公开政策显示允许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甚至试图鼓励社会资本继续扩大投资,但操作层面实际上越来越明显地对民营企业和私人部门产生挤出效应。在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民营企业面对的挑战除了竞争对手和经济下滑带来的压力外,现在又多了一项:强势政府。这令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公私合作’受到很大限制,呈现日渐萎缩的现象。”张燎称。

  民营企业自身的实力削弱也使得“民资无所不能”的光环渐渐淡去,当周正毅、刘根山、张荣坤等一个个“犯事出局”,也让当初合作的政府官员对民资参与高速公路投资的动机产生怀疑。

  张燎表示,受此前这些政商勾结贪腐大案的影响,中国一些发达地区的政府部门普遍存在“宁公毋私”的新意识形态开始出现,官员在涉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改革决策的时候,担心被人指责和泼脏水,宁愿选择保守的国有体制,纵使效率低些,投资铺张浪费些,也不选择与民间资本“共舞”,因为这样至少“政治上不会犯错误”。这种体制下,具有央企背景或大型国企背景的市场主体更容易受到政府青睐,民营企业和“市场化”一定程度上已经被“妖魔化”。

  另外,由于高速公路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较大以及不可预测的政策风险让很多民营资本放弃了长期投资的打算,而政府和民营资本在这一领域的利益争夺也使得民企投资公路这一块十分谨慎。

  张燎长期从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咨询,根据他最近了解到的情况,现在在公路交通领域,不仅采用BOT(建设、收费、移交)收费经营权转让模式的收费公路项目大幅减少,即便是有,也多由政府的交通投融资平台投资或者国有控股的交通工程企业中标,民营企业鲜有机会参与投资。前不久还有西部一家民企找到他说,刚刚获得西部一条几亿元的高速公路建设,但是现在也遇到融资困难,项目搁浅。

  “从今后来看,民资再参与高速公路投资的可能性不大,现在东部地区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下一步是西部地区的高速公路建设,这些路车流量相对少,盈利性比东部地区相对要差,民企参与进去的可能性更少了。”胡方俊说。

  当然,胡方俊也承认,不能忽视前期民资参与高速公路建设做出的贡献。“鼓励民资进入,政府需要的是前期要对道路的资源、价值进行评估,测算成本,做好长远的退出机制,因此与其让民资参与经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还不如政府早点规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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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菜篮子悲剧原因是国进民退作者:人性本私形成菜篮子悲剧的根本原因是国进民退;低效的国企,依靠垄断政策国进民退挤占市场,却不能完成市场流通的职能;能够发现菜篮子悲剧的根源在于流通成本过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但又可以有两种

2016年医药行业新政策 医药政策组合拳,助推国进民退

  继上世纪五十年代(即新中国刚成立时)的资本主义的“国有化”改造运动之后我国掀起了又一次大规模的国有化浪潮。先是能源、钢铁行业,现在轮到了医药行业。不但中国医药集团,华润集团等央企大鳄四处“攻城掠地”,而且上海医药,南京医

汽车金融 反垄断 只要金融是国有垄断的 国进民退就没法避免

本轮国进民退不仅是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国企的共同行动,几乎涉及到所有重要行业,更是政府意志和政策导向的结果 □ 记者 吴金勇 金融危机初临时,许多人都在预测危机过后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将出现革命性变化,一些新的经济力量和组织模

国进民退 国进国退三十年(1)

系列专题:改革开放三十年 国进?国退?民进?民退?围绕竞争与发展的这一串串问号,其实是中国经济发展态势的风向标。  文|本刊特约记者 张小平   出处|《英才》杂志6月刊      “放眼看那座座高楼如同那稻麦,      看眼前是

国进民退 知乎 “国退民进”与“国进民退” 之殇

  国有企业与国家紧密相连,它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封建时代就有国家垄断盐铁资源,实行盐铁专卖;在资本主义国家,既有企业国有化的运动,也有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浪潮,两者往往交替出现。可见,国企并不决定于国家的性质,在进与退的方寸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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