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0日,广东省物价局正式推出《广东省物价局药品差别定价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依照《办法》,法律法规特别保护的药品、符合国家发展鼓励政策的药品、质量或标准具有明显差别的药品将有资格申报差别定价。这是阔别“优质优价”、“单独定价”几年之后,政府在此二者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的新的药价改革措施,也是广东作为全国医药价格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重要成果。
曾经,我们将“看病贵”的问题归咎于药价贵,因此,行业调控就是“杀价”,就有了自2001年至2007年的24次大降价,就有了风起云涌的各地招标砍价,还有如紧箍咒一样的“零差价”政策。事实证明,仅仅“杀价”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它只是提前结束了无数优秀药品的生命周期,使得许多药品几乎没有利润,药企不愿意生产;或者在低利润下,不道德的药企偷工减料以降低成本,导致诚信的药企产品竞争力减弱,市场萎缩。
这种现象就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
“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中的一个著名定律,由16世纪英国伊丽莎白造铸局长提出,也称“格雷欣法则”。在铸币时代,当那些低于法定重量或者成色不足的铸币即“劣币”进入流通领域之后,人们就倾向于将那些足值的货币即“良币”收藏起来。最后,良币将被驱逐,市场上流通的就只剩下劣币了。
最近几年,药害事件频发,这就是“劣币”泛滥的结果。国家显然已经意识到纯粹低价格对产业的危害,而最终也将危害到人民大众的健康。同时,一个低价格的环境显然也是在扼杀行业的创新动力和创新精神。药品价格的高低并不是“看病贵”与否的根源,这已是行业共识。《办法》在这时候出台,恰逢其时。
从《差别定价药品价格审评表》中可以看到,总分为110分的评分体系中,“质量体系”占了32分。这一比重最大的部分包括药品执行的质量标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警戒系统及安全保障体系、原料来源情况、申请药品质量的诚信评价五项指标。权重分位列第二和第三的分别是“药品特点”(27分)和“价格情况”(21分)。此外,10分加分项目方面,主要考察药品上市后临床药理的再评价情况,是否获得国家药监部门批准新增加适应证的情况,以及是否获得国家药监部门或相关机构认定其aihuau.com药品有效性、安全性、质量可控性明显优于其他企业同品种剂型药品的相关情况。
很明显,差别定价充分考虑了药企产品的创新和生产质量,这里的质量评分指标与一般招标中的质量指标相比,不仅权重加大,而且规定更加细致。或许,短期内受益最大的不是国内药企,但长期来看,鼓励创新与注重质量的药价政策必将促使国内药企奋起追赶大型外资或者合资药企,必将促使产业繁荣。一项政策,能有这样的作用,达到这样的高度,足矣!
另外,有媒体认为差别定价会导致流通混乱,“窜货”问题会凸显。“窜货”或许是一个问题,但企业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来解决,药价却是营销的重要核心,利润高低主要就靠它了,本末问题要分清楚。
《办法》首次推出并试行,比较谨慎,差别定价的范围较小,实施的药品只有三大类11项,仅为政府定价药品的1%左右,约为300种。但这已经说明国家将要通过有条件的药价调整扶优扶强,驱逐“劣币”,使“良币”重新大行其道。
广东作为国家惟一的药价改革试点省份,其政策非常值得我们重视:首先推行“两票制”,尽管最终几乎流产,但被国家新的招标办法改良后重新采纳而重放光彩;然后是曾在卫生工作会议上放出风声要规定“流通差率”,在尚未颁布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讨论稿)》上就有了相关条文;本次《办法》提出差别定价,我们不难看出,这就是以国家的意志鼓励“良币”的存在,以国家的力量保护“良币”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