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会崩溃 《国家为什么会崩溃》 第二部分 当崩溃来临,出路在哪儿 第四



     催生市场泡沫的部分原因在于“群体思维”。而群体思维的首要因素就是在前面提到的政府监管,其次是法律诉讼的威胁。

  通常,投资专业人士为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与他心中的最佳投资方式不一致。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法律诉讼的威胁。

  在2009年和2010年对医疗保险法案进行辩论时,你或许会提到有些人提出“防御性医疗”。这个概念的含义是,医生在给患者治疗时,有时考虑更多的可能是防止患者因治疗无效而对自己提起医疗事故诉讼,因而不会采取最有利于治疗疾病的方法。

  和防御性医疗一样,防御性投资也是客观存在的,当然,被保护的不是客户。人们常说:“没人会因投资IBM而被解雇。”对经纪人和投资顾问而言,自我保护就意味着只提供最安全的投资建议,而不考虑最佳建议到底是什么。如果你把客户的钱放在大家都投资的地方,即使出现差错,你也能得到充分的保护(你可以说,“嘿,没人能预料发生这样的事”)。相反,如果你独辟蹊径,选择了一个其他人不太看好的策略,一旦投资失败,你就危险了。

  如果你在一家大公司工作,你可能会因此被解雇,更糟糕的是,法律诉讼甚至会让你倾家荡产。

  因此,最终的结果就是:防御性投资催生了泡沫,并让我们的经济不再稳定。

  当然,我们需要一种健全的侵权制度,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行为的侵害,但我们并不需要在证券法中设置一系列专门性的侵权法。欺诈投资者与其他欺诈行为不应有什么区分,他应该和哄骗你购买一辆劣质汽车或是在你的房子上弄虚作假的建筑商受到同样的惩罚。

  法律诉讼的监管作用远比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监管制度更有效,当然,前提是没有滥用法律诉讼权。只要遭受损失就起诉你的经纪人,这是一种最常见的滥用诉讼权行为。而把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纳入标准侵权法,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手段之一。但仅有这样的改革显然还不足以纠正所有偏差。

  最重要的改革是“败诉者付费”。目前,有些律师的赚钱方式就是恶意起诉,他们可以此获得数目可观的和解费。比如,我的一个客户曾起诉我,要求我赔偿她2万美元的投资损失。我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过错,而且我相信自己能打赢这场官司。但是我也知道,“打赢”这场官司可能需要4万美元的律师费,还要占用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给我带来很多不必要的烦恼。客户聘请的律师提出由我拿出1万美元作为和解费。我还能怎么做呢?是做出一个在财务上更合理的决定——拿出1万美元同意和解,还是为了坚持原则宁愿花费4万美元呢?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坚持正确立场能帮你避免遭遇更多不公正的诉讼,这或许是一个在经营策略上更可取的选择,但大多数诉讼都会出于经营成本方面的考虑而接受和解。但是,假如在被告胜诉情况下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结果又会怎样呢?草率甚至是恶意起诉会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对这样的改革,最常见的反对意见就是:当穷人受到不公待遇时,如果要他们承担有可能支付被告律师费的风险,那么就有可能导致他们因担心败诉而放弃法律维权的机会。但是,这样的怀疑没有任何道理。原告的律师通常会在权衡利弊之后决定是否提起诉讼,这就是说,只有胜诉,他们才能得到报酬。同样,一旦败诉,他们就要承诺支付被告的律师费。我们完全可以通过保险产品解决这个问题。

  这样,即使是穷人,也能找到愿意提供服务的律师,但前提是他们必须认为胜诉的概率很大,而不是因为他们可以从无辜的被告手里轻松拿到一笔和解费。

  即便对侵权法实施有效改革,投资顾问、公司高管和经纪人依然会担心法律诉讼,但这仅限于他们自身有过错甚至涉嫌犯罪。这样的改革会大幅减少“防御性投资”,为我们带来更理性、更理智的投资,也减少了制造泡沫的动机。

  当前侵权制度最大的问题在于,很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经纪公司拒绝接受小额投资者。

  按行业术语,所有小额经纪人账户都近似于看跌期权,这样,客户实际上可以把投资亏损强加给经纪人,因为为恶意诉讼辩护的法律成本往往超过所谓的损失。因此,大多数公司会设置最低账户限额,使得小额投资者无法开立投资账户。在对这种做法抵制了若干年之后,我最终也为自己的公司设置了最低账户限额。之所以这样做,除了防备毫无依据的诉讼之外,还有另一个原因:即使没有诉讼,小额账户的盈利能力也很有限,它们所带来的收费和佣金甚至还不足以弥补开展这些业务所需的监管成本。

  于是,这些小额投资者就这样被抛弃了。我相信,任何一个合法的全服务经纪商都不会接受这些投资者,因为接受他们的成本和风险远远超过他们所能带来的收费和佣金。而留给他们的选择就只有那些居心不良甚至不择手段的投资骗子,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向这些可怜的投资者兜售毫无保障的产品,还要收取高昂的费用。由于交易者根本就不想长期经营,因此,他们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很难通过诉讼得到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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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些小额投资者中,很多人最终选择独立选股,他们的依据就是在线折扣交易商,或是订购由非专业人士发行的投资通讯,显然,这些人只是在行使第一修正案赋予他们的言论自由权。因此,监管者的本意是为了保障小额投资者得到合理的专业投资建议,但实际上却使小额投资者根本得不到任何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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