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问题不太明白,既然现在能禁,当初为什么批准呢?
文 | 刘建强
在网上看到的一篇12月12日发的评论,《天价年薪该叫停》。
12月12日,是“西安事变”72周年,这二年对这个日子好像不大有人提了。这一天还是福楼拜的生日,离咱们就更远了。
还是说那篇评论吧。
首先,作者对“中国保监会再次严令禁止保险公司高管给自己滥发高薪”表示“可谓正当其时”。我长这么大,就没听说过上面严令干啥有人敢说不正当其时的。而且,这个词儿在下次严令禁止保险公司高管不给自己滥发高薪的时候同样有效。这说明文章的开头儿很失败,基本是废话。再者,既然说到“再次”,意思就是已经严令过一回。“严令”还能一而再,说明它是个君子,望之俨然,听其言也厉,即之也温。
评论接着说,金融行业高管“畸高的‘天价年薪’在中国并不适用。”为什么呢?第一,“它严重脱离中国现实,脱离企业成长实际”。作者说,这些年通过股改上市,很多金融机构剥离了不良资产,“但仔细考量,这种跳跃式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扶持与广大纳税人的无私奉献”。基本不用“考量”,我们也知道自己的血汗钱都拿去干什么了,但如果非要说这是“无私奉献”,我坚决不能同意。从来没人征求过我的意见,即使他们像郭德纲那样问我也算:您到底是奉献呢还是奉献呢还是奉献呢?“更何况,”作者说,“一些企业之所以利润丰厚,完全依赖于其行业垄断地位以及保护性政策”。我理解,这句话相当于我的邻居老王骂人用的口头语:已经不要脸了,但不能不要脸到这个地步。之后,作者用西方金融体系中的高管与我们的做了对比:西方,“有增薪也有减薪”,我们,“往往缺少感恩与谦让,收入连年攀升”。这话毛病太多。且不说这种类比不伦,单说咱们这头儿,有了感恩与谦让,就能保证收入不“连年攀升”?保监会官员“曾怒斥保险业高管‘薪酬不能跟业绩和贡献成正比!’”我脸皮可能太厚了,确实没听出来这里面有“怒斥”的意思,只有当老王问我“你到底还要不要脸”并且痛打我的时候,我才能够认真地考虑一下他的问题。
第二,“‘天价年薪’、‘股权激励’的负面作用往往表现为……助长高风险决策行为。专家指出,华尔街金融风暴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离谱的高薪助长了某些高管的贪婪和奢靡,助长他们进行‘捞一把再说’的风险决策。”这个“专家”也比较扯淡,换个场合,他还可以说“离谱的低薪激发了某些高管的贪婪”,所以,他等于啥也没说。
第三,“它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伤害了百姓感情……”作为百姓之一,我早已经不认为伤害感情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了。说实话,压根儿也没什么感情,如果有伤害,伤的也绝对不是这种子虚乌有的玩意儿。
保监会“严令禁止”的,是五大国有保险公司。有一个问题不太明白,既然现在能禁,当初为什么批准呢?如果说国有保险公司高管的年薪无须批准,那么保监会到底是干嘛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