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延续由因特网实现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存在着如何平衡商业需求和技术诉求的两难问题
8月8日晚上8点零8分,北京奥运会以“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为主题口号拉开了帷幕。
当天我也提前结束了工作,回到东京涩谷的家中,通过数字高清视频尽兴地观赏了由张艺谋导演执导的奥运会开幕式。
对于因特网行业来说,北京奥运会也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网络盛会。那就是:北京奥运会是首次“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能通过因特网来收看经正式授权处理的奥运会内容的盛会”。
国际奥委会(IOC)做出了英明决断,开始将其下属的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OBS)制作的比赛的精彩场面及新闻,通过YouTube向尚未取得因特网网络播放许可的77个地区直接转播(来自中国、日本等正式取得因特网网络播放许可国家的点击则被阻断)。
这,正是通过因特网实现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关于这次转播,国际奥委会电视和市场开发部负责人蒂摩·卢姆先生说:“国际奥委会优先考虑让尽可能多的人来体验奥运比赛的魅力和运动员的杰出表现”。如此,我认为明确定义IOC组织的“价值基准”是一件意义深远且值得令人高兴的事情。
从商业角度来看,转播权收入在每届奥运会上都为国际奥委会的收入贡献了相当大的比例。根据路透社的报道,英国BBC在1948年向当年国际奥委会支付了1000 guinea(guinea:英国旧时金币,1 guinea=21先令/20先令=1英镑)转播权费用,如今世界各国在北京奥运会上支付的转播权费用变成了171亿元,高达国际奥委会总收入的55%。更有甚者,在下届伦敦奥运会上,国际奥委会获得的转播权收入与北京奥运会相比将增加40%,预计其中的15%将来自因特网网络(包括手机在内)转播权。
今后,要想延续由因特网实现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存在着如何平衡商业需求与技术诉求的两难问题。
从商业上看,因特网网络转播权收入,将是今后最有发展前途的“摇钱树”。但对于尚未取得转播权的国家,今后还能继续提供免费的因特网转播吗?
从技术上看,国际奥委会对每个国家分别给予不同的因特网网络转播权许可。这种对“国别”进行区分从而阻止其他国家对网络的点击、访问的方法,是利用了为每个国家分配的IP地址。在我上一期专栏《另一种“稀有金属”》一文中也指出,这个IP地址将从2010年开始走向枯竭,而这种枯竭将始于发展中国家。
因此,为消除每个国家在IP地址上配置不均产生的损耗,应当利用技术对库存的IP地址进行详细划分,使其能够超越国境而流通。但这样一来,就无法根据IP地址对不同国家进行区分了。无论如何,这样的时期终究会到来吧,毕竟因特网的应有之义并不是基于某个“国家”进行附带条件运营的构造组织。
奥林匹克运动会,这一集结了人类的聪明智慧而举行的世界上最大的和平盛典,能够坚持其“价值基准”,克服以上种种困难,并在今后继续实现“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吗?虽然这看上去有些困难,但我相信人类还是具备这种可能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