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特派记者 王康 陈小莹 实习记者 杨澜 顾晚成
当母公司IMI突击进驻审计时,CCI的嫌疑行贿人冲进女卫生间,将支付给企业的回扣记录直接撕掉以后,冲进马桶。 这不是戏剧情节,它出现在转呈给CCI案大陪审团的检方起诉书中。这份起诉书起诉的是CCI的6名前高级管理层。 北京时间8月18日,本报记者联系到了美国司法部经办此案的检察官Douglas.Mccormick和Andrew.Gentin。美国司法部相关办公室随后提供了这份长达36页的美国CCI海外行贿案起诉书,以及2份CCI 前管理层人士的认罪书,它们皆出自美国加州中央区法院南部司。 这是继本报披露了CCI海外行贿案认罪协议书之后(详见8月18日本报头版头条《中海油涉嫌美国CCI贿赂案调查》),获得的另外一些与本案相关的重要法律文书。 值得注意的是,从这些文件中发现,CCI海外行贿案名单,再添两家中国公司。如全部确凿,则此次CCI海外行贿案中,有8家中国企业涉案。 在美国司法部提供的另外两份关于CCI高管认罪的资料中,一位CCI高管Mario Covino在2009年1月就已经认罪行贿。在他行贿的公司中,出现了两家在起诉书中没有披露的中国公司Dingzhou Power(音译),以及大唐电力(Datang Power,音译)。 前者应与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同一家公司,而后者则是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大唐集团的下属公司。截至发稿时,大唐集团仍表示不知情,并称大唐集团并未出现在受贿公司的名单中。 美国检方的起诉书却进一步披露了涉赚索贿受贿公司的具体细节作为证据。 这家在全球三十多个市场都有销售网络的CCI公司,是英国公司IMI在美国注册的公司,其主打产品是控制阀门,主要用于石油和天然气,核能和发电工业领域。 本报记者一一致电了所有相关的中国企业。但除了中海油提供了详细的自查过程之外,其余企业都未有提供自查的资料,有些企业则称不知被涉或直接挂断电话。虽然有8家中国公司涉案,但是考虑到,此前 CCI的母公司IMI确认,即使有部分资金以贿金的名义打出,但未必都进入了受贿人的账户。也可能被CCI的员工及家属私分。因此美国检方的起诉书所载涉及中国公司行贿的细节,仍待中国公司及相关部门查证后方可确凿。 美检方指摘中石油员工 “受贿”166万 至今缄默的中石油,是这份36页起诉书内,唯一出现过两次的公司。起诉书资料显示,中石油员工的两次受贿金额达166万元人民币左右。 第一次出现是在起诉书的第18页,时间是2004年3月18日,主角是一名中石油官员和被告人CCI负责中国及台湾地区销售业务的高管R CARSON。 R CARSON建议,CCI向这位中石油员工支付15000美元(约10.2万元人民币)的贿赂款。其目的是,确保CCI公司能够拿到中石油的订单。美国检方称,这张订单应该是来自中石油在四川地区的天然气项目。 2004年4月6日,CCI的全球销售行政副总裁COSGROVE批准了这笔付款 。7天后,4月13日,R CARSON和COSGROVE 通过加州的富国银行,向中国银行(3.97,0.00,0.00%)的一个账户电汇了这笔款项。 这个美方的主角,不仅实名,亦有其社会关系的细节表述——这位R CARSON,是CCI公司CEO CARSON的妻子,据其原名“Hong”判断,也许是华人或者是华裔。 在目前调查到的文字记录中,CCI的战略会议上,R CARSON就表示CCI必须培养“朋友”并且提到了可能成为“朋友”的中国官员的名字。 本报记者致电中石油的董事局和公关处,目前尚未知晓中石油关于涉案的任何评论。此前,中石油公开表示,他们仍就是否涉入CCI行贿,还在自查过程中。 中石油第二次出现,在起诉书第19-20页,受贿人是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13.30,0.00,0.00%)物资设备公司(CPMEC)的一名员工。 这一次的商业贿赂指控,在起诉书中,则记录了中方企业员工的索贿情节。 2003年11月10日,CCI公司的一位销售人员向R CARSON(亦是前次行贿的主要嫌疑人)写电邮说,“在对中国石油物资公司KELA-2项目的销售过程中,公司报价52万美元,但是客户把价格拉高到74.904万美元。客户同时要求22.9万美元的回扣,以咨询费方式返还。” 这个名叫KELA-2项目,对应的项目也许是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底的油气田“克拉2气田”,该油气田是我国迄今发现最大的特高产、特高丰度整装天然气田。其勘探和筹建主体是壳牌公司和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后者是中石油的分公司。 2003年11月25日,在R CARSON的要求下,CCI的全球销售行政副总裁PAUL COSGROVE批准支付22.9万美元回扣(约合人民币155.72万元)。 随后,这些回扣R CARSON和COSGROVE的同意下,分5次“到位”。有一笔2000美元,甚至是在洛杉矶机场直接以现金交付。 以下细节虽然琐碎,但却让CCI行贿手段昭然: ——2004年1月20日,通过加州富国银行向中国银行的一个账户支付了3万美元。 ——2004年4月20日,在洛杉矶机场,直接给了中国石油物资设备公司的一位官员2000美元现金。 ——2004年10月15日,向恒生银行的一个账户再次支付了10万美元回扣款。——2005年1月14日,CCI公司再次支付了5.9万美元的回扣款,也是汇往恒生银行。——2005年3月1日,CCI公司电汇了最后一笔共计33706.8美元的回扣款,完成了整项交易。 值得一提的,CCI公司返还回扣款,相当认真细致,连20美分的零头,都没有抹去。 行贿细节: “公子”们的海外求学费用 除了中石油,另几家涉案中国企业的受贿亦有详细的次数和银行到账信息,其受贿方式既有现金,亦有给高管子女支付海外求学费用等。 在起诉书的第 23页,陈诉了关于CCI向中国东方电气(38.02,0.00,0.00%)的行贿细节: 在2004年3月19日,R CARSON向其他两位CCI公司高管发送电邮,宣称需要支付东方电气公司三位官员回扣,达到整个合同金额的9%。同时,需要向惠州(原文HUIZHOU,音译),(深圳)前湾(QIAN WAN 音译),以及深圳三个项目的“朋友们”各支付2000美元。 2004年3月24日,为了能够拿到上述3个项目的订单,CCI公司承诺支付67.169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56.76万元)给三位“客户”。 后一年,2005年2月1日和2日,CCI公司通过加州富国银行向东方电气官员的恒生银行的账户分别支付了10.4540万美元和12.5447万美元。 8月17日,东方电气集团有关负责人对外表示,通过第一时间的排查核实,并未发现违规或者员工受贿情况。8月18日,本报记者就进一步受贿细节欲向该公司求证,但相关部门始终无人接听。 在起诉书第24页,是关于CCI向一家名为GUOHUA ELECTRIC POWER的企业行贿的细节。受贿官员手上有“泰山二期”(TAISHAN II)的决策权,CCI公司因此行贿3.6146万美元(约计24.56万人民币)。 其中一笔的方式颇有“特色”——2003年10月21日,CCI通过加州富国银行向纽约马隆银行的账户支付2.45万美元,用于支付中国客户“公子”的学费。该位“公子”,起诉书记录的信息显示,是在名校宾夕法尼亚大学读书。 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在之前也已发声明,表示从未与CCI发生业务联系。据本报记者核对,起诉书上的英文名,对应的应为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这家公司股东为中国神华(32.29,0.00,0.00%)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三方。但该公司办公室人员亦拒绝回应是否确实涉案。 在提到江苏核电有限公司(JNPC)的细节中,CCI在1999年到2000年间分别向“田湾核电项目”(TIAN WAN音译)有影响力的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官员,支付一次2.2%的回扣和两次5万美元的贿款。这些贿金都通过加州富国银行打到瑞士UBS银行的账户上。 2000年7月14日,被告人R CARSON又向另一名CCI管理人员发了一封“机密邮件”称,“我们已经付给他们10万美元,剩下的10万美元等他们在这儿的时候再给。” 另外,CCI公司还曾向中国的一家私营企业的雇员行贿1.5万美元,为了拿到“湄洲湾”(MEIZHOU WAN,音译)项目的订单。 但是该家公司的名字,没有在起诉书中得到披露。该笔款项由富国银行汇往建设银行(5.70,0.00,0.00%)的一个账户上。 目前离CCI案的全部结案只有一步之遥。 在公司刑事责任上,CCI公司已经被定罪,被罚1800万美元。另外,美国检方正在起诉8名CCI公司的前高管,其中2名已经认罪,但是其他的6位仍未结案。 在针对CCI公司的起诉书中,美国检方罗列了CCI的所有行贿数字: 2003至2007年间,CCI总共行贿685万美元,其中490万美元用于行贿国有企业的官员和员工,195万美元用于行贿私有企业的员工。 上述资金除了向中国公司行贿以外,受贿企业还有来自马来西亚,韩国,哈萨克斯坦,瑞典,美国,阿联酋等国家的能源或者电力公司。 美国检方的结论称,总计685万美元的款项分成236笔汇款汇到了30多个国家。通过贿赂,CCI获得了约4650万美元的销售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