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正确理解Internet文化的3个法则并加以长期努力的话,下个阶段Internet的主角将出现在亚洲
[文]石田宏树 FreeBit公司董事长兼CEO
日本Internet的商用服务自1994年开始,到现在还不满15年。在数量众多的网络服务中,为什么仅有Internet能够超越国界、文化和习惯的差异而获得前所未有的成功呢?
我将通过对世界上最大的“实际运作中的组织”——Internet的成功秘密进行案例分析,希望对快速发展中的公司组织及各种市场的经营和运作有所帮助。这不仅关涉现有商务的应用,更希望以此为契机,创造出更多基于Internet的商业。
Internet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
首先,Internet是一种放弃全局管理的“组织”。Internet来源于inter+net,原本不过是连接“网络与网络之间(inter)”的“组织”。一言以蔽之,Internet仅仅定义如何与“相邻的网络”进行连接,而不存在管理全体网络的“组织”。对于相邻网络的运营不加任何干涉,实现完全的“权限转移”。这样的结果就是,“相邻的网络”形成系列,最终促进了世界性规模网络的形成。通过放弃全局管理,仅定义相邻连接的“组织”,进行“权限转移”,使超越人类管理极限的网络得以诞生,并日益壮大。
其次,Internet的文化是“rough consensus & running code(粗糙的共识和运行的编码)”。Internet拥有“允许失败的文化”,通过缓和的协商先试着付诸行动,一旦出现问题就立即加以修正并将之反映到“组织”当中去。正是通过“及早行动,及早失败,及早改善”,Internet得以比其他组织更快地循环往复向前,取得巨大的成功。
现如今的企业经营,这种文化难道不是同样有必要吗?不能为了追求正确答案而止步不前,而应鼓足勇气,及早行动,及早失败,及早修正得出正确答案——就如同您要鼓起勇气发布公测版一样。正是这种允许失败,允许对“组织”本身进行改善的“文化”,使得Internet以惊人的低成本运作成为可能。
第三,“网络”与“内容”分离并开放。Internet以前的网络,“网络”和其中的“内容”密不可分。如以前的电话网络(电话网)的内容只是“电话”,CATV的内容只是“电视”。迄今的传统网络企业都是以某个特定目的来构筑网络。
“网络的价值”由内容决定。这里有个公式:p(利用目的)×n(利用人数)=网络的价值。对于p是“1”的传统网络(如电话网)来说,它的价值就仅仅只能随着n(利用人数)的变化而变化。而Internet则通过采取允许第三方对p的介入,借助“网络和内容分离”的系统,形成第三方随时、随意增加网络本身价值的局面。
因此,我们在考虑商业模式、技术提案等的时候,是不是应该首先考虑怎样才能让第三方也能参与其中的方法,而不是只想着如何搞垄断?Google有句名言“We cannot think of everything”就是对此极好的注解。
通过对Internet本身的案例分析,可以得出以上3个法则。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系统,Internet的进化才刚刚开始。目前大家对电脑和Internet的使用还停留在最原始的方法上。如果能正确理解Internet文化的3个法则并加以长期努力的话,下个阶段Internet的主角将出现在亚洲。
下一讲,我将对Internet商务领域里面,中国发展的可能性及其瓶颈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