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已经不是一个竞争性市场了,国有煤炭企业的力量足以影响到市场价格,成为彻头彻尾的价格制定者
文 | 剧锦文
准国有垄断企业,主要是指那些行业技术属性并不具有垄断性,而是借助政府行政权力具备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包括煤矿、发电厂等等。近些年,这些行业在多种原因的推动下,国有垄断的成分呈上升态势。然而,根据理论和其他国家的经验,这些行业本应属于竞争性的。如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安排也许难以暴露其深层次的矛盾。但是由于2008年雪灾这一突发事件,使我们看到了这一不合理性的后果。
据报道,雪灾期间的1月20日,华南各电厂存煤量都在警戒线以下,大部分电厂库存仅有两天用量。华南地区主要电厂煤炭库存从一个月前的130万吨下降到当前的70万吨,比去年同期低40%。我猜测,其中的原因可能有电力企业的资金问题,也有电力企业对不合理煤电关系不满的原因。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对煤炭、电力的价格实行政府控制。近年来,煤炭市场化定价的比例在逐步提高,但电力价格却依然由政府全面控制。在2007年12月份的煤炭订货会上,电煤价格比前三年又上涨了10%,而政府出于抑制通货膨胀的需要决定电力价格暂不上调。由于多年来我国的煤炭一直实行低价政策,这不仅造成地区间利益分配不公,而且不利于节能降耗,不利于保护稀缺的一次性能源。因此,上调煤炭价格有其合理的一面。关键是电力的价格是否应与煤炭的价格进行联动。由于我国的电厂多为以煤为主要原料的火力发电厂,煤炭价格上升直接导致电力企业的成本上升。在电厂消化弹性较低的情况下,电价不联动就必然影响电力企业的现金流,影响企业生产的积极性。实际上,实行电、煤价格联动才能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才能真正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
电煤价格太高是加剧这次雪灾紧张的一个因素。但曾几何时,煤炭价格降低到40元一吨,还得主动上门推销。而今,我们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种情境,煤炭生产厂家完全可以单方面确定煤价。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变化呢?让我们看一看近年来煤炭行业的体制和煤炭市场的结构。由于一些惟利是图的小煤窑主利欲熏心,不顾工人的安全非法生产,引致了多起恶性煤矿事故。政府出于安全的考虑每每采取关停、炸毁小煤窑的严厉举措。结果,每年都有大批小煤窑被强行关闭,煤炭的生产体制更趋于国有化,煤炭市场的国有垄断程度因此大幅提高。过去,小煤窑生产的煤炭几乎占到全国煤炭产量的半壁江山,而今,至多占到1/3。煤炭已经不是一个竞争性市场了,国有煤炭企业的力量足以影响到煤炭的市价,已经成为彻头彻尾的价格制定者。我们同意通过提高煤价以限制对稀缺能源的过度使用,但我们不能同意对行业的过度垄断;我们同意政府出于安全的考虑对小煤窑进行严格管制和限制,但我们不能同意那种因噎废食式地关闭了事的简单做法。我们应当在保证国有大型煤矿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允许合格的小煤窑主从事煤炭生产,从而提升行业的竞争性。事实上,过度垄断并不利于煤炭行业、煤炭企业的健康发展。况且,具有一定竞争性的煤炭价格对于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同样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必须不断提升煤、电这些准垄断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将有实力、合格的民间资本引入到煤炭乃至电力生产领域中。至于针对小煤矿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破坏整装煤田和官商勾结等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大幅度提高死伤赔付率(比如因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比现在提高10倍以上)的办法,强化技术监管以及政府的阳光行政等措施,促使生产厂商合规、合法地生产经营,促使其对安全生产设施地积极投入;自觉地不违规进入整装煤田,同时减少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