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承认资本市场的价值一样大方承认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价值,并在市场上加以适当体现,这是避免中国企业家身陷险境的惟一办法
因为郑俊怀的上诉,原伊利高管挪用国债资金、变相MBO案件尘埃落定尚需时日。但从顾雏军、张海、赵新先、唐万新、郑俊怀一个个走上被告席,事实已经显示,一场迟到的市场秩序整顿风暴正在来临,从民企刮到国企,从实业界刮到资本市场,其深度广度,恰与中国目前市场改革的深入程度相匹配。这反过来说明,像三九与德隆当初那样的膨胀,并非基于规范市场下的良性发展,而是一种失范的恶性膨胀。
面对市场初生阶段层出不穷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多赞同用严刑峻法加以整治。但是,如果不是看不见的手在背后发挥作用,我们很难解释为什么赵新先、顾雏军等人的长期明显违规行为,何以非得等到今天来集中惩处。对于这些企业的后续处置基本上也是基于行政指令,伊利、三九等无不如此。放眼望去,何止这几个公司几个人,对于国企改革路线的设置,对于券商的重组、托管等,在在体现了行政的意志。因此,某种认为此番“民退国进”是市场主导的阳光操作的观点未免过于乐观,也忽视了这一风暴对于企业家的“非制度性生存”的尴尬处境并未有根本性改进的事实。
在2006年的第一个工作日,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允许上市公司对企业家进行股权激励,这应该是政府出资人代表以对高管业绩考核的方式向市场化标准靠拢,给企业家的人力资源价值体现开了一道侧门。但是,应该指出,这一做法使得期权激励的合法性来源并非源于市场逻辑本身,而在于政府的许可。既然如此,激励的标准就不会是彻底市场化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和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有明确规定。
不经过企业管理者与股东、市场的充分博弈达不成均衡价,很难说管理者持有公司1%的期权是过高还是过低,这不仅给期权质疑者落下了口实,管理层也未必会对此心怀感激。在郑俊怀之后,谁能保证不再出现认为自己的价值得不到市场公正体现而心怀怨怼的李俊怀、王俊怀呢?
行政主导下的企业表面上可以形成一整套完整的机制,甚至在外部董事数量等细节问题上完全与国际市场接轨,但企业管理层向政府与股东的双头负责制,牵住了企业的牛鼻子,使管理者无法按照自身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事。
经济学家杨小凯曾对沃森著名的论断“后发劣势”深表认可。它是指,经济发展中的后起者往往用技术模仿来代替制度模仿,因为制度改革比模仿技术更痛苦,更触痛既得利益。这种用技术模仿代替制度模仿的策略,短期效果不差,但长期代价极高。应该补充一句,形似实非的模仿也很难达到制度更新的效果。
市场的规范化不等于行政接盘市场,对于这点应该保持足够的警醒,因为我们的路径依赖决定了对于市场的批判很容易滑到行政管制的老路。不管公众利益代言人的抢夺如何激烈,不管有多少人在这场国企的争夺战中存在多少种目的,事实是,改革的马车既已上路,就会按自有习性前进,政府需要做的只是在道路两旁树立边界,驱使骅骝在许可的范围内纵横驰骋。
市场经济要发展,迟早要让企业家从非制度性生存的尴尬处境中解脱,像承认资本市场价值一样大方承认企业家人力资本价值,并在市场上加以适当体现。这是避免中国企业家身陷险境的惟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