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之后,这一批企业家是不是仍旧绊倒在了同一块石头上?
文/牛文文
2006年的春节,他们看来是要在狱中或看守所度过了。
郑俊怀,春节前一个月被判6年,在内蒙某地开始服刑;唐万新,在被捕一年后开庭受审,春节估计得在武汉的看守所过了;黄宏生,在创维终于复牌几天后再次在香港地区法院开庭审理;赵新先,“平安”退休半年后终究未免被捕,不知在何处关押;陈久霖,一年多来一直被羁绊在新加坡,案情仍在审理中;顾雏军,半年前被捕。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褚时健、禹作敏、牟其中这三个标志性企业家相继入狱以后,这可能是近十年来著名企业家出事入狱的第二个高峰期。
那个时代,企业家,或者说开始学做企业的人,像笋尖刚从板结的土里冒出头来,被社会当成懂管理的“能人”、“致富带头人”,一片春风得意。但毕竟是刚出土,把持不住自己,很快就得意过头了,把自己和社会在蜜月期里的感觉长期化,于是碰上了社会的硬边界。褚时健、禹作敏、牟其中作为新生的企业家群体的三个方面的代表人物,分别受到一个警告:作为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即便企业是你白手创建的,即便功劳再大,也只能等国家给你论功行赏,怕等不到也只能“提前拐大弯”系统想办法,决不能走近路自己直接拿——这是褚时健的教训;作为乡镇企业家,不管国家给你多少荣誉,也不能“轻国法而小官员”,把企业搞成自己家的“土圩子”寻找“土皇帝”的感觉——这是禹作敏的教训;作为民营企业家,把国家烧了99度烧不开的水再烧1度,是本领,但总想着找国家的99度而不去练自己的那1度内功,最后那99度到手了也会烫手——这是牟其中的教训。企业家的激励权在谁手上?企业与公权力的边界在哪里?企业家能力与所占用社会资源量的合适配比是多大?第一代企业家用失足入狱的代价,给后辈们探索出了趟过商业之河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几块石头。
10年之后,这一批企业家是不是仍旧绊倒在了同一块石头上?
唐万新、顾雏军、赵新先,经常被称作“整合者”。整合是21世纪头几年中国企业界的显学,整合者们有个洋名叫“中国摩根”(《寻找中国摩根》,《中国企业家》2001年第11期),整合必然要通过资本运作不断并购企业来实现,美国20世纪初的产业整合就主要是由银行家摩根应用金融手段强力完成的,所以那个时代在产业史上又被称作“摩根时代”。但中国著名的整合者都不是实力雄厚的金融家,于是他们的整合看上去就像不停地运作和整合别人的资本(国有银行或小股民)。最后,行业还没整合好,整合者自己一个个先倒下了。赵新先如此,唐万新如此,顾雏军如此,陈久霖虽然用的是衍生金融工具而且运作到了新加坡,但也是如此。
整合者倒在哪里?说到底,还是倒在“企业家能力与所占据社会资源量的配比不适当”这块老石头上。
郑俊怀和褚时健的“石头”,也看不出有什么实质区别。要说有区别,郑所图更大,是MBO或者是管理者持股,可是却没有“提前拐大弯”,而想用最省事的方式来做最复杂的事。郑俊怀这批至今尚未确定自己与所创建企业关联度的创始人,《中国企业家》形容他们是“最后一群莫希干人”,“所有印第安部落的人民,就像他们故土林木上的绿叶在刺骨的严寒侵入下纷纷坠地一样,日益消亡,看来这已成为落到他们头上的不可避免的命运。”
黄宏生的“石头”,最有价值。他创造了20多年来罕见的一个孤例:一家民营企业,创始人被拘脱离企业,而企业竟然竭力保持了正常运转,而且能够在企业家之罪还没有个说法之前就成功复牌交易!企业家被抓,企业往往很快土崩瓦解,树倒猢狲散,几乎是中国企业界的通例。现在,不单是创维,在德隆、三九、科龙等事件中,也开始出现拯救、重组的努力。把企业家犯罪与企业存续分开来,这是一个商业社会逐渐走向成熟的标志,值得庆贺。
还有一个悄悄的变化:对企业家的量刑好像在变轻。老郑是6年,估计其他几个人也不会太重,起码不会像当年的褚时健、禹作敏、牟其中,全部是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