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来看,习惯于享受政策保护的邮政企业会像“温水青蛙”,依然缺乏核心竞争力,而且会剥夺社会公众的“通邮选择权”
从9月4日起,津、浙、鲁、川等多个省市邮政管理局的成立,让等待了8年之久的中国邮政体制改革打破僵局。
邮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新《邮政法》的诞生由此也更让人期待。但种种迹象仍旧表明,历经20年、8易其稿的《邮政法》第八稿修改草案因争议过大、牵涉面广可能仍会推迟表决。“等待戈多”的状态可能会依然延续,尽管距离12月全面开放快递业的大限已时日不多。
《邮政法》之所以“难产”,是因为法案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来激烈的利益博弈。此次第八稿,非邮政企业除了对修稿草案中邮政行政许可、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快递企业的门槛限制等规定牢骚满腹外,中国邮政对专营范围依然牢牢把持更是让非邮政企业大呼不公的主要原因。
在政企不分时,邮政部门通过不时掀起保护业务范围的运动来圈定自己的“势力范围”,在政企分开时,邮政又寄望于通过新《邮政法》的制定来看牢自己手中的“大饼”。
由于当前的《邮政法》第八稿只在中央部委小面积征求意见,这一举措被不少非邮政企业斥为“刑不可知,则威不测”的关门立法。
假使“部门立法”通过了目前的《邮政法》第八稿,则恶果可见一斑,300多万快递从业人员有可能一夜之间变成“非法从业人员”,民营快递公司会遭遇前所未有的“生存”问题。短期内,邮政公司虽可以利用自己的行业优势地位,依靠压制竞争对手或随意调整服务资费等方式去赚钱,但长期来看,习惯于享受政策保护的邮政企业会像“温水青蛙”,依然缺乏核心竞争力,而且会剥夺社会公众的“通邮选择权”,并将继续损失更大的市场效率和公众福利。
不过,想让邮政放弃专营权,真正实现非禁即入,并让非邮政企业“破茧飞天”,目前仍旧不现实。但可以通过新《邮政法》彻底分离邮政产业的双重属性,从市场需求、行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角度,通过立法规范企业行为,营造出邮政系统公平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