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美国CEO犯罪辩护的衍生意义在于,这激发了制度的变革
文/本刊记者 丁伟
自公司和市场一出现,形形色色的违法欺诈犯罪活动就应运而生。在美国这样现代化和法制化的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走过了很多阶段,名人麻烦、富人丑闻、CEO涉案时有爆发。这时候,从事白领犯罪辩护(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经济犯罪等)的律师的生意就来了。
金钱并不能买到正义,但高价聘请的辩护律师有可能改变出事富豪的罪刑下场。
高难度的艺术
在辛普森案之前,罗伯特·夏皮罗就被加州的富豪们看作一旦有事就应该给他打电话的律师。安然案中,肯尼思·雷向电话那头要求他辞职的律师乞求。华尔街最不愿听到爱德华·威廉斯说,“我们要做米尔肯的辩护律师”。也曾参与米尔肯一案的约翰·柯克尔如今是Google的辩护律师,李开复从微软跳至Google的官司就是他打赢的。
美国有一些大名鼎鼎的刑事辩护律师,其中的翘楚、哈佛终身法学教授艾伦·德肖维茨说过一句名言,“没有一个头衔能比辩护律师更崇高可敬了”。但专门做白领犯罪辩护的律师人数不多,顶尖高手更少,他们身价昂贵(每小时收费几百美元,一案能赚上千万美元),经验丰富(在法律界呼风唤雨,大都有检方背景),技法娴熟(靠经验、临场发挥、玩弄花招等),为客户谋取利益最大化。即使当事人确实触犯了法律,那也得量刑相当,争取减刑、缓刑甚至无罪释放。
为美国的CEO们辩护是一件充满风险的事情,精英律师要应对复杂棘手的局面。这门高难度的艺术讲究平衡,但这与道德无关,只是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当年“垃圾债券之王”迈克尔·米尔肯的诉讼,一支庞大的律师队伍为他辩护,与政府对抗。首席辩护律师是行内老将威廉斯,还有保罗—威斯律师事务所,以及德肖维茨,他们都打过许多引人注目的官司。最终米尔肯接受认罪协议:被罚6亿美元,囹圄10年(提前出狱后仍是令人生畏的亿万富翁)。但打击金融犯罪的胜利并没能改变华尔街违法犯罪现象一再发生的现实。到21世纪初,丑闻愈烈,“今欺诈盛行,甚于昔日也。”
其中的一场民事诉讼中,两名原IBM反托拉斯案的辩护律师反过来站在控方立场,与米尔肯争是非曲直,一个年代似乎兜了一圈又回到原处:当年他们赢了,那个结果启动了20世纪80年代的兼并潮,这次他们也赢了,而米尔肯是兼并潮过热的标志性人物。
只要贪婪的人性和野心存在,犯罪的温床和灰色地带就不会消失。那么多人被控搞欺诈、内部交易和逃税,刑辩这项高端业务大受欢迎,但空间更窄,除非有特殊法宝:一位字迹专家帮助美林经纪人彼得·巴察诺维奇洗清了在玛莎·斯图尔特案中做虚假文件的罪名。针对白领犯罪的美国联邦判决原则越来越严厉,法官的量刑酌处权愈小,律师与检察官达成协议从未像现在这么强烈。至于斯图尔特、泰科CEO科兹洛夫斯基、投资银行家夸特罗内为什么不和解呢,“在美国犯罪的第一条规则是要与比你更重要的人一起干,这样你就有人可以告发了,”德肖维茨说,“如果你就是老大,那你就没人告了。”
四大关键决定
近几年美国也似乎进入了一个白领犯罪旺季,经济民事和刑事案件异常猖獗。“2004年的纽约对白领辩护律师而言就像1865年的巴黎对艺术家、1900年的维也纳对心理学家一样:历史正在这里创造。法律界的传奇人物正在为他们一生中所能见过地位最高、骂名也最大的当事人辩护。”《商业周刊》这样写道。
这成了一种缩影:里德·温加滕陪世通CEO伯纳德·埃伯斯走进联邦法院,面对证券欺诈指控。隔壁,罗伯特·莫尔维洛正冒着名誉受损的危险为斯图尔特辩护。再隔壁,曾经为米尔肯辩护的斯蒂芬·库夫曼试图在科兹洛夫斯基的诉讼中寻找漏洞。
尽管德肖维茨有偏激的“13条军规”,如:实际上,大多数刑事被告都是有罪的;所有刑事辩护律师、检察官和法官都明白并且相信规则。但为白领犯罪辩护还是有规律可循的。美国律师在代理过程中要做四大关键决定:1.案件未决前想方设法避免冒犯检察官,不要让代理人“配合”政府调查;2.控制习惯于控制别人的高管当事人,别让他们对律师发号施令;3.谨慎被告出席作证,否则会很难堪——庭审时泰科CFO斯沃茨为自己辩护,最终被判8年。如果夸特罗内当时保持沉默,他或许会无罪。当然,专家说斯图尔特本来应当作证,但莫尔维洛没那么做,事后颇受圈内人微词;4.接受认罪辩诉协议,这往往是辩护律师所最重要的决定。
据美国法院管理局的数字,大约有87%的联邦欺诈案件以认罪辩诉协议的方式解决。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固然风光,但对当事人最实惠的是他们不必抛头露面,曝光受辱。
不是所有的辩护都能成功,律师身心压力也很大——肯尼斯·雷的律师迈克尔·拉姆齐曾因为心脏病退出法庭,轰动一时。但他们的专业和职业角色是广泛被理解的,不会像中国的律师还遭受道德的谴责:“腐败帮凶”、“良知哪里去了?”等。老律师莫尔维洛在斯图尔特案没发挥好,但这丝毫不影响名声,2005年他是AIG掌门人格林伯格的辩护律师。
面对安然这宗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案,再精明的律师也无能为力。雷花了4000万美元聘请律师,迈克尔·拉姆齐在休斯敦地方法庭上力辩,与控方围绕犯罪与道德大打口水战,拉出证人团证明雷的品格,并把责任推到安然CFO身上。安然CEO杰弗瑞·斯基林的辩护律师丹尼尔·佩特罗切里为他做了“声情并茂”的辩护,安然的破产归咎于媒体的负面报道,正常的商业失误所致,但“公司文化不是罪行,破产不是罪行,失败更不是罪行”,并指责检方以起诉为要挟,威逼安然多位前高管作指控证词。
但这些抗辩策略失败了,律师的言之凿凿无法动摇司法部门将这“庞大而复杂的阴谋”一查到底的决心。这两位主儿自大、傲慢,不仅曾向检控方律师咆哮,还与自己的律师发生争执。当雷和斯基林因证券欺诈、内幕交易等分别被判45年和185年监禁后,佩特罗切里说将发起“强有力”的上诉,那只是尽职责、走程序罢了。
美国的司法体系也并不完美,所有白领犯罪都得到惩罚了吗?据统计,从1992年到2001年整整十年中,证监会共向司法部提交了609桩可能提出刑事指控的案件,检察官们对其中525个案子做出了裁定——64%以上拒绝提出起诉,起诉的案件中76%的被告被判处有罪,但约有40%从来没在监狱里待过一天,服刑人数很离奇:87人。
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不少重大的金融犯罪,如从“列车大盗”到股票操纵阴谋,这些直接促使了国家各种证券法律法规的出台。如果说为白领犯罪辩护有衍生意义的话,也即在此。刑辩激发制度变革,被称为“崩盘之后付诸法律”(crash-then-law)的现象,条件需要三样:公司崩溃、一个真正的流氓和一个辩护律师。
小说《红字》中的“A”成了一种有罪的象征,在安达信身上罪愆是“A”,在安然身上是红字的“E”,在环球电讯身上是“G”,在世通身上是“W”……辩护律师则是帮他们把“红字”摘掉或洗白的人,但所有的人都要遵从“头顶的灿烂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律令”。